诉讼保全的对象是什么,诉讼保全的方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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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2、证据。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诉讼保全的对象是什么,诉讼保全的方式是什么

在司法活动中,经常出现诉讼保全的现象,但是很多当事人对此并不了解,在有必要申请诉讼保全情况没有申请,就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那么诉讼保全的对象是什么?律图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诉讼保全的对象是什么

1、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

2、证据

二、诉讼保全的方式是什么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诉讼保全的执行

(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

(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两方面内容,以财产保全为主。

(三)保全执行应坚持强制措施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主动争取案件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对涉及区直企业、油田三大中直企业和有偿还能力的公用事业(学校、教育、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必须慎用保全措施,保全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

(四)保全执行工作由立案庭或者审判业务庭组织实施。法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两人以上,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并按规定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五)保全执行必须依据保全裁定,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未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不予保全。

(六)当事人申请保全时,由案件承办人审查保全申请是否成立,担保手续是否完备,符合保全条件的,请示庭长及主管院长,同意后,立即制做保全裁定书。同时,核算保全费用,督促申请人交纳。

(七)被保全财产在当地的,承办人应当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在上述时间内未能采取措施的,应报告庭长及主管院长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6小时。诉前保全或者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执行。

(八)保全执行的同时,承办人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向申请人、被申请人、义务协助人送达民事裁定书。同时将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材料及时入卷。

(九)情况紧急时,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快速办理,可通过电话方式直接向领导请示,有关审批手续等均可事后补办。

诉讼保全主要实行的是财产保全,这是为了防止出现财产转移等现象,从而给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当然,还有证据的保全,但在实践中还是甚少见的。所以,大家还是有什么问题,小编建议登录律图平台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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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
2.文书名称
3.文书编号
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1.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即“本院在审理____诉____(案由)一案中”。
2.写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事项。依次写清财产保全申请人的诉讼地位及申请财产保全的日期、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说明是否提供担保。表述为:“本院在审理____________一案中,原(被)告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________,并已提供担保”。对于申请人未提供担保的,不写“并已提供担保”一句。
对于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____告____”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主要是写明客观存在的足以影响未来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事实根据和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
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应写明对被申请人在何地的何种财产采取何种保全方法。
3.依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写明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即“本院认为____告____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对于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的,表述为“本院为了________”,在“本院为了”之后的空白处,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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