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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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和耕地保护。第四章建设用地审批和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湖南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湖南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关于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他明确规定了湖南省宅基地使用及收益的权利和方法。规定了宅基地的取得方法明确了宅基地的买卖方式和征地补偿方式。是湖南省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一项重要规定和尝试。如果您有关于宅基地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图

宅基地是农民依法取得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一、宅基地使用的规定

意见规定,湖南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予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农村村民一户已有一处宅基地的,除因继承房屋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的以外,其再次申请他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对于宅基地的面积,意见规定,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和实施宅基地面积标准。审批宅基地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面积标准。

同时,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依法制定宅基地申请条件。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办理土地使用证

二、新建住房的规定

农民新建住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但应充分考虑农民的现实居住需要,划出一定的范围,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居。

农村建房应优先选择原址重建,或充分利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村内有空闲宅基地尚可利用的,原则上不得批准新宅基地。并且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宅基地复垦。

鼓励各地结合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民逐步向集镇及规划的居民点有序集中。

综上所述,湖南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湖南农村土地改革政策的一项具体工作和法律依据,为湖南农村宅基地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更大限度的满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如果你有具体的关于土地方面的法律业务可以咨询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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