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525人
专家导读 提供完整资料原件一套、备案申请表一式五份;涉及到合同的,申请方加盖骑缝章;其他复印件资料均需盖上红章。
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随着现代农业和土地规模化经营不断发展,政府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设施农用地政策,规范用地管理,所以生产经营者备案设施农用地是十分必要的,或许您对设施农用地怎么办理有些困惑,设施农用地与普通用地有什么区别?律图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什么是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一、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一)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

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三)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之规定,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农业建设项目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相关建设无需向规划部门申请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不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  

(三)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

二、设施农用地的办理程序

一般程序:

(一)经营者申请。

(二)镇申报。

(三)县级审核。

(四)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镇政府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账管理等相关工作,县级农业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流转合同备案、登记工作。

部门流程:

1、县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进行审核。

2、县农委负责工厂化作物栽培、规模化种植、规模化畜禽养殖设施建设规模的认定,对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营者经营能力进行审核。

3、县海洋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规模的认定,对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营者经营能力进行审核。

4、县农办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审核。

5、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农业等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复垦保证金缴纳情况,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

6、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政府审核批准。

所需材料:

1、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表。

2、农业设施项目建设方案(较大规模畜禽养殖的须提供环评报告)。

3、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书。

4、设施农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5、设施农用地复耕保证书

6、设施农用地附属设施委托补充耕地协议书(无附属设施的不需要)。

7、设施农用地选址位置图和平面规划图。

8、经营者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属个人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综上所述,作为生产经营者来说正确区分那些是建设用地与设施农用地并为设施农用地办理备案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因为目前没有全国统一性的规章制度,具体各市县办理流程可能略有不同。以上就是本次律图对于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的解答。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许昌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1千字,阅读时间约1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4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4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7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8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3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3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5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65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4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7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1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2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4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向机关请求设施的审核类文件,以及农用的某些项目的具体方案等,上交的材料基本上都是和土地使用者针对这部分土地的用途给出的证明文件,以及其设施农业营业所需要的执照以及当事人自己的身份材料等。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建设施工合同要到施工地去备案吗?
建设施工合同是需要到施工地去备案的;一般只要在订立书面合同七日之内就需要在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只要合同备案成功,那么对于管理系统里面就会自动出现相关的信息,从而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国有设施农用地是什么,国有设施农用地有几种类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地类是农用地,土地性质是国家所有。相对以一般耕地而言,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用设施地怎么转建设用地
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再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接着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向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设施农用地可以用于非农建设吗?
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再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接着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向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想了解一下设施设备租赁合同都某那些内容,具体是怎么样的,请问有没有范本给我参考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青岛市城阳区 路 号的房屋(其中厂房一个、办公室两间、厨房两间、宿舍两间)以及厂房中设备(详见设备目录)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乙方缴纳定金 元
  乙方投产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年剩余房租 元。第二年的房租分
  次支付,于第二年 月 日前支付。
  
四、乙方生产产品的出口、报关、商检等手续,由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给予办理。
  
五、乙方产品出口所产生税费由乙方负责,海关退税到甲方帐号,甲方应当在退税后3日内支付给乙方,逾期应当承担按日3%支付违约金。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用水和电力的供应,并负责为乙方另行安装水表和电表。由乙方按照电表和水表的计数缴纳费用。
  
2、甲方应当保证来乙方的车辆进出无阻。
  
3、甲方在乙方合法经营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做好治安工作。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自己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乙方所承租的房屋顶部。
  
5、上述房屋及设备符合出租使用要求,且保证产权明确无误。
  
6、合同到期后,甲方不得扣留乙方设备、原材料以及产品,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出租房屋以及设备后,不得随意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房屋的改造装修以及设备的添加由乙方负责并出资,新增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应当爱护建筑物及设施,如需改建、扩建,在不影响建筑整体安全情况下乙方自行施工,但需通知甲方。改建、扩建的设施,在合同终止时不得拆除,设备除外。空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挪做他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
  
3、合理使用电器、房屋及其它设备,不得人为造成房屋设施的损坏。如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根据工作、生产及生活的需要,在不影响建筑整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安排装修施工。
  
5、乙方保证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不得利用甲方条件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当年租赁费的10%作为经济赔偿,但因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法律规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1)甲方不得擅自终止未到期合同,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但所接订单无法按期交货的经济损失、利润损失、聘请律师的费用损失,如以上损失难以计算,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两年总房租的 %作为违约金。
  
(2)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权自由搬迁甲方不得阻挠,否则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计算参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
(1)项执行。
  
九、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合同不能执行,造成双方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终止和续约
  
1、合同到期视为本合同自行终止。
  
2、合同到期,乙方如续约,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
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地法院诉讼。
  十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设备目录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6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由谁来管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批准,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并给予补偿。但是,由县级以土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市政府确实需要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你们应当向人民。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解决办法。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国家征收土地的,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第四十六条也规定,请求确认他们的买卖合同无效,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对非法批准征收。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其批准文件无效、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使用土地,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所以村主任是没有审批权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征收,出卖土地也是违法的。”第四十六条还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管理:“国家征用土地的、管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构成犯罪的,给你们造成损失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管理、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征收土地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还应当赔偿损失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备案与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前需:1、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已办理承包商确认书。4、取得工程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5、取得开工规划验线合格证。6、签订建设工程三方主体质量责任书、建设工程三方主体安全责任书。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