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房屋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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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验收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查看的,不管是购房者和开发商是否在买房合同中约定将开发商取得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在交房时都应提供的。如果房屋在交付的时候拿不出建筑工程竣工表就有可能意味着改房屋验收不合格。

验收房屋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虽然房屋验收已经是购房者购房的尾声,但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旦处理不好,就可能会使购房者陷入麻烦,甚至是会遭受损失。那么,实践中,验收房屋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验收房屋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验房时要带好笔、纸、卷尺、直尺、小刀片、照相机等,便于测量、记录、取证。当您看到期盼已久的房子时,不要只顾着高兴,要注意检查以下内容:

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

首先要仔细查看地面和屋顶上有无裂缝,如有裂缝,要看是什么样的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此时要让开发商进行维修。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此时您要考虑是否退房,不要心存侥幸,免得日后发生纠纷事小,危及生命事大。

2、检查房屋有无倾斜。

虽然检测房屋的倾斜度需用专门的仪器,但购房者用目测的方法从四周不同角度,远近距离仔细观测也能基本上发现问题。这种问题也是主体结构问题,一定要仔细查验。

3、检查房屋有无渗漏。

购房者要注意察看房屋的地面和顶层以及墙面是否有变色、起泡、脱皮、掉灰的现象,这些都是渗漏的迹象。还应察看管道接口是否渗漏。验收房屋最好在下过大雨之后,可在交房之前要求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把厨房、卫生间的水放一放,过两天再来察看是否会渗漏。

4、测量房间的层高是否达到要求。

建筑层高为2.8米,实际高度不能低于2.6米,层高3米的实际高度不能低于2.75米,住宅层高不能低于2.8米。

5、检查建筑或者装修所用的材料是否是当初承诺的品牌,这也是验房要注意的,因为这些如果与合同中不符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旦发现问题,不要急于收房,要及时与开发商协商。

6、检查供水、供电、煤气、电话线 、闭路电视线是否畅通到位以及卫生间的排水情况。看水是否能通畅无阻地排向出水口,否则将给今后的居住带来不便或增加装修改造费用。

二、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怎么解决

房屋质量问题可能在交房时就能发现,但更多的情况是交房时很难发现,等到业主入住以后才慢慢浮出水面,不同阶段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不同处理:

1、收房时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如果收房时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认为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经专业机构检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

2、购房人在装修入住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确定该质量问题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装修的问题:

(1)如果是装修的问题,在保修期内只能找装修公司维修并要求赔偿损失。

(2)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人首先向开发商提出要求维修,或者在自己维修完后,要求开发商承担全部的修复费用和因为修复而给自身造成的合理损失。如果该质量问题经多次维修仍不能有效解决,并且影响到购房人的正常居住,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装修的费用、房款的利息、损害的赔偿等。

以上几个事项是需要购房者在收房时必须检查的事项,为购房者提供一个参考。在实际购房中,还有很多细节问题,是需要购房者遇到时引起注意的。一旦房屋经过验收,要是再出现什么问题,那么相关的责任就只有由购房者承担了。而验收房屋也讲究一定的方式方法,具体内容,你可以到律图网站的其他栏目进行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扬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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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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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1、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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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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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一些未成年罪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并未受到特别的关怀、教育,他们有的在社会上受到歧视,有的受其他人拉拢继续游手好闲、为非作歹,学校、家庭未吸取教训,对其加强管教,人民和公安机关也未协助有关单位、人员制定帮教措施,未适时回访,引导他们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教育。未成年罪犯在缓刑期间的表现并不理想,其重新犯罪的因素未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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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车有什么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上车前简单询问车辆状况,验车时首先要了解目前的车况如何,特别是操作系统是否灵敏,哪些地方容易出现问题应特别注意,尤其是直接影响行车安全的制动、转向、灯光等。除此之外,还要检查燃油、冷却液、润滑油、制动液及传动系统主要部件等。必要时还应试行一段路程,以熟悉和检查离合器、油门、制动器和发动机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说明。
弄清所有仪表、操作系统的位置进入驾驶室后,先要调整好适合自己的驾驶座位置,然后从左向右熟悉每一块仪表的作用及操作件所在的位置。为了掌握好仪表和操作件位置,一是可以阅读车辆使用手册,对照手册所示,一一弄清楚,特别是进口车,辅助仪表较多,一下子难以弄明白,更要认真查看。二是在没有手册的情况下,可直接向工作人员了解,以防在驾驶中乱找乱摸而分散注意力。特别是每个档位、喇叭、雨刷器、灯光开关、自动门锁、仪表及各种警告信号灯的开关所在的位置。
发动车辆,亲自动手操作几下上路前应亲自动手操作几次前面讲到的操作件,这不仅有助于记住它们的位置,而且还可以检查它们的工作情况,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行车中发生操作混乱。比如灯光控制开关,有的是拧的,有的是拉的,有的是推的;倒车档有的是直接推的,有的是先往下按,然后再推的;雨刷器开关有的在方向盘上,有的在仪表板上……这些都需要通过实际操作几下,才能应用自如,避免出行后驾驶中失误。
启动车辆,仔细察看仪表和警告信号前几步弄清后,还应在发动机运转的情况下,仔细观察各种仪表及警告信号装置的运行情况,特别应注意里程表和燃油表、发动机水温表、机油压力表及电流表的指示情况。很多车辆已经使用警告取代了各种仪表指针,应小心观察闪烁的警告信号灯,熟悉它们的位置、用途及工作情况。仪表板上显示的每一个信号,都在提醒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一般租车公司都会将车辆保持在最佳状态,不过自己还是要仔细检查。检查完后,认真填写“车辆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5
归还一般租车公司对用油情况是“满对满”,即原来油箱有多少油,回来交车也要加够多少油。可是,好多租车者不知道自己该加多少油才能和原来一样。其实有个窍门,根据你所租车辆的百公里油耗,再结合所行驶里程,大概就知道自己用了多少油。还车时根据验车时所填写的“车辆交接清单”一一对比,如果车辆没有发生意外,还车是很简单的。倘若租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抢或者其他的车辆损失,租车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尽快通知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四十七条
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
对逃逸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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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首先肉眼观察车身漆面,检查车漆是否有划痕、斑点、凹陷以及磨损,在充足阳光下观察车漆是否有色差,打开车门推拉几个角度让光线从不同的角度照射来检查钣金是否平整,是否有修复痕迹。
2、检查车辆铭牌,汽车铭牌位于驾驶座车门侧或发动机舱内,要注意看出厂日期是否相距太长时间,一般来说,如果时间超过半年,那么这辆车很有可能是库存车或试驾车。同时车辆铭牌的信息要与车辆合格证上的一致。
3、检查挡风玻璃,如图,数字代表最近生产年份,点代表生产月份,点在数字左边,说明是上半年生产,用7减去黑点数,得出具体年份;如果点在数字右边,说明是下半年生产,用13减去黑点数,得出具体年份。
如果车窗玻璃距离新车生产日期太远,一年或以上,那么很有可能是车窗玻璃被更换过。
4、打开发动机舱盖,检查发动机舱内是否清洁,如果车辆放置时间很长或者被使用过,那么部分地方会有明显积尘或污渍。另外检查发动机机油是否充足,其他油液液面是否合格。
5、打开车门,注意车门开关是否顺畅灵活,门轴转动时没有杂音,车门缝隙和前后保险杠缝隙是否一致,关门是否能一步到位。
6、检查轮胎生产日期,由于轮胎属于采购,那么生产日期肯定和汽车生产日期不同,这个不用太在意,不过如果轮胎生产日期距离提车日期已经有了一定年份,那么就值得注意了。
另外检查轮胎的磨损程度,一般轮胎会有胎毛,不过不排除厂商对轮胎进行了去胎毛处理。
7、坐进车内,车厢内是否有明显异味,内饰是否存在伤痕或者严重污渍。
8、检查车辆基本功能,比如车窗是否正常升降、空调是否制冷、出风口是否有异味、中控台功能是否正常运行、雨刷是否正常、灯光是否正常点亮、天窗是否正常开启关闭等等。
9、试运行车辆,如果允许启动发动机,那么要观察发动机怠速是否平稳、方向盘是否明显抖动、前后座椅是否明显振动、车内是否有明显噪音等等。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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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四十七条
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
对逃逸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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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验收需注意什么事项
1、在收房当天要向开发商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2、要查看开发商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要特别注意看一下该表的每一项是否有主管部门的备案。3、没有验房之前,不要在房屋核验单上签字和收房屋的钥匙。因为有时候开发商认为购房者收了钥匙之后,就会认为你已经验房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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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车注意事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先检查外观 重点是漆面;首先必须对车辆的外观进行一个详细的检查,看看漆面是否有划痕。
二、打开机器盖 检查发动机舱;发动机舱内主要检查各项油液是否正常。
三、检查车内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车内设备重点需要熟悉和调试车内各个按钮的使用、仪表盘内各项功能的设置、内饰等细节部位是否全新整洁、随车设备是否齐备。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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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首先肉眼观察车身漆面,检查车漆是否有划痕、斑点、凹陷以及磨损,在充足阳光下观察车漆是否有色差,打开车门推拉几个角度让光线从不同的角度照射来检查钣金是否平整,是否有修复痕迹。
2、检查车辆铭牌,汽车铭牌位于驾驶座车门侧或发动机舱内,要注意看出厂日期是否相距太长时间,一般来说,如果时间超过半年,那么这辆车很有可能是库存车或试驾车。同时车辆铭牌的信息要与车辆合格证上的一致。
3、检查挡风玻璃,如图,数字代表最近生产年份,点代表生产月份,点在数字左边,说明是上半年生产,用7减去黑点数,得出具体年份;如果点在数字右边,说明是下半年生产,用13减去黑点数,得出具体年份。如果车窗玻璃距离新车生产日期太远,一年或以上,那么很有可能是车窗玻璃被更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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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打开车门,注意车门开关是否顺畅灵活,门轴转动时没有杂音,车门缝隙和前后保险杠缝隙是否一致,关门是否能一步到位。
6、检查轮胎生产日期,由于轮胎属于采购,那么生产日期肯定和汽车生产日期不同,这个不用太在意,不过如果轮胎生产日期距离提车日期已经有了一定年份,那么就值得注意了。另外检查轮胎的磨损程度,一般轮胎会有胎毛,不过不排除厂商对轮胎进行了去胎毛处理。
7、坐进车内,车厢内是否有明显异味,内饰是否存在伤痕或者严重污渍。
8、检查车辆基本功能,比如车窗是否正常升降、空调是否制冷、出风口是否有异味、中控台功能是否正常运行、雨刷是否正常、灯光是否正常点亮、天窗是否正常开启关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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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工程验收单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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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3、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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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1、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 2、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由罪犯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协助执行。但据笔者调查,多数将缓刑执行通知书送到公安机关,即完成了缓刑的执行程序。公安机关在缓刑的执行中并未对罪犯进行监督考查工作,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并不清楚自己有协助执行的义务,甚至对罪犯的判刑情况和需要考验也不清楚,还认为罪犯被无罪释放。 实践中,一些未成年罪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并未受到特别的关怀、教育,他们有的在社会上受到歧视,有的受其他人拉拢继续游手好闲、为非作歹,学校、家庭未吸取教训,对其加强管教,人民和公安机关也未协助有关单位、人员制定帮教措施,未适时回访,引导他们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教育。未成年罪犯在缓刑期间的表现并不理想,其重新犯罪的因素未予以排除。 在缓刑执行期间,对表现好、能够改过自新、乐于助人、群众交口称赞、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用减刑的方法予以承认和鼓励,无异会对罪犯起到更好的教育作用,对其他缓刑罪犯也树立好的范例。
我哥哥现在做的是工程施工项目,刚完工了一处工程,等着相关的部门进行验收,工程项目中验收报告注意事项是什么法律事项?
[律师回复]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不合格工程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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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房验收注意事项
注意一收房注意房款约定、注意二物业费不能乱涨价、注意三物业费可以按月交、注意四缴纳契税签协议、注意五先验房再办理手续、注意七遇配套问题先收房 注意八投资买房尽快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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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 1、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2、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3、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4、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 5、物业杂费等合同附件写清楚 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房屋押金问题看明白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 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7、根据自身条件谋求合适房屋 旺季租赁,租客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在租期较长的房屋租赁中,当事人都有可能发生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为使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同解除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农村房屋买卖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购买农村房屋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也不要相信村民委员会在涂改后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上加盖公章后涂改就成为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不是证明你对所购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所必需的。 宅基地使用证书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只有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宅基地使用证书的涂改才是有效的。他人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是违法的,而且,有可能构成犯罪。 当然,最好能让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原宅基地使用证书上改成你的名字或者给你颁发新的宅基地使用证书;如果不能,不必强求。因为从登记制度的设定目的来看,登记的作用在于公示,即世人周知该权利的存在。登记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宣示,而非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必须要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 如果你打算在购买农村房屋以后进行翻建,你只能在原建筑宅基地占地面积范围内翻建,不能扩建到附近耕地面积范围。如果扩建需要占用耕地、田地面积,则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如果未经审批就增加建筑占地面积,则增加的部分就是非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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