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怎么还离婚债务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田昊律师
田昊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3人
专家导读 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所负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任何一方因从事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事物所产生的债务,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怎么还离婚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所负债务,不论是由谁借的或者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的,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处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还包括夫妻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时因履行法定赡养抚养义务所欠的债务。此时根据夫妻之间财产分配形式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夫妻之间实行共同财产制;第二种是夫妻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下面将详细介绍以上两种情况。

(一)夫妻之间实行的是共同财产制,此时应当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够偿还的,应当用夫妻个人财产偿还,此时由双方协议清偿比例。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决定。

(二)夫妻之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此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归于双方各自所有,应当由双方根据各自从该共同债务中的受益程度以及各自的财产情况等综合协议清偿比例,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二、一方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任何一方因从事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事物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所负债务、附随在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财产的遗嘱赠与合同中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等等应当由其个人负担的债务。

此时原则上应当是用夫妻个人财产偿还,离婚时不得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但是如果对方同意以共同财产清偿的,法律也不禁止。用于清偿个人债务的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约定的个人财产以及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得的个人财产。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替对方偿还了个人债务的,可根据民法通则无因管理的规定,请求对方偿还。此外,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赌债等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不愿归还赌债,完全可以不予清偿。

注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该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在第三人与夫或妻一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如果第三人知道其夫妻财产已经约定归夫妻各自所有的,就用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仍然按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进行清偿。

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债务直接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从而影响一方最终分得的财产,因此当事人一定要谨慎对待。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就要看该债务究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盐城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9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怎么还离婚债务
一键咨询
  • 138****43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8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2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7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2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6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3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3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0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5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7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0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离婚时的债务如何清偿
1、共同债务的清偿。2、个人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离婚时怎么清算债权债务?
夫妻离婚时清算债权债务的方式为: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见,离婚时必须处理财产、债务问题,其立法意图是为减少诉累,维护家庭稳定、社会和睦。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代位权仅限于以诉讼的方式行使;
2、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可以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列明;
3、被告住所地人民为管辖;
4、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而非债务人,其他必要费用如差旅费、律师费由债务人承担;
5、因仲裁条款的相对性,即使债务人、次债务人间的合同约定了仲裁协议,不妨碍债权人以诉讼的方式行使代位权;
6、代位权诉讼所涉及的主债权和次债权应均不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二、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如允许次债务人擅自向债务人再予履行,将导致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无法优先受偿,无疑会使其利益受到损害,亦将使代位权制度丧失存身之本。
如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期间要求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其应告知或债权人,亦可通过提存等方式保全该债权。在没有征得或债权人同意其履行前,次债务人对此应负有忍受义务。
如其擅自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对由此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清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就对外效力 债权人的权利 而言,债权人对于夫 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非因清偿或者债务免除或者连带之免除,夫妻双方的连带债务并不因夫妻离婚而消灭。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什么是债务清偿抵偿,债务清偿抵充与债的抵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债的清偿抵充在司法实践中,在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有数笔债务的情况下,当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消灭所有债务时,该未足额的清偿中具体指向哪笔债务,即属于债的清偿抵充。数笔债务可能有的已届履行期限,有的还未到期;有附有利息的,也有不附利息的;有利息较高的,也有利息较低的;有附设担保的,也有未设有担保的等。债的清偿抵充可以确定债权的消灭时效,清偿抵充适用于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数笔债务或一笔债务时,债务人不足额清偿的情形。因清偿抵充可以确定债务人的给付是消灭哪笔债务,随之可引起该笔债务的消灭时效中断。如何确定抵充的顺序,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有不同的利害后果,有时还涉及担保人的利益。因此确定债的清偿抵充规则,对各方意义重大。
二、债的清偿抵充与债的抵消有何区别在现实生活中,抵充与抵销之间的界限比较模糊,有可能产生混淆现象。抵销,因产生的基础不同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指双方互负债务且其给付种类相同,一方得以其债务与对方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法定抵销是一种形成权,只须抵销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发生使债消灭的法律效力;约定抵销,是契约的抵销,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所为的抵销。法定抵销有以下几项构成要件:双方互负有效存在的债务;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及品质相同;主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双方债务均为适于抵销的债务。但是在约定抵销中,双方的债务标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只要双方抵销的合意不影响第三人的利益即可;且双方达成抵销的合意,应视为双方放弃期限利益或放弃抗辩。与抵销相比,债的清偿抵充有以下区别:
首先,方向性。抵销情况是双方互负债务;而清偿抵充则单向性,强调侧重债务人对债权人负债务。
其次,期限性。法定抵销中一般情况下主动债权应该已届清偿期;抵充中,对抵充的债务无已至清偿期要求。再次,形式性。法定抵销中的抵销权是形成权,抵销权人必须通过意思表示的方式向对方做出,才发生法律效力;抵充并无此形式要求。
最后,阶段性。抵销适用于没有实际履行的债务;而抵充则适用已在履行阶段的债务,在因债务人的不足额支付无法确定消灭哪笔债务时,适用清偿抵充规则。需要强调的是,溯及力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更具现实意义。抵销与清偿抵充法律效果都是使得债的关系消灭,但抵销具有溯及力,其效力自抵销条件构成时生效,此时债的关系就消灭,其后因该债务产生的相关债务和利息,与债务人无关。而债的清偿抵充不具有溯及力,其更注重行为的现时性,法律效力自给付行为作出时发生,给付行为之前产生利息仍由债务人承担。抵销与清偿联系多多,两者同为债的消灭原因,抵销中也存在清偿抵充。在因主动债权不足抵销数笔被动债权时,也会产生到底是抵销哪笔债务的问题。从制度目的而言,抵销是为了双方不需要再履行各自的债务,以节省双方的履行费用;而抵充的目的实现公平原则,更好地平衡双方的利益,二者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抵销中当然可以援引抵充的规则。从法律效果来看,清偿与抵销目的都是为了消灭债权,清偿抵充的规则当然可以适用于抵销的抵充。据此,在因主动债权不足抵销数笔被动债权的全部债权额时,就会发生抵销的抵充问题,应适用清偿的抵充规则。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4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次债务人能不能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次债务人能不能向债务人清偿债务问题解答如下, 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代位权仅限于以诉讼的方式行使;
2、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可以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列明;
3、被告住所地人民为管辖;
4、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而非债务人,其他必要费用如差旅费、律师费由债务人承担;
5、因仲裁条款的相对性,即使债务人、次债务人间的合同约定了仲裁协议,不妨碍债权人以诉讼的方式行使代位权;
6、代位权诉讼所涉及的主债权和次债权应均不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二、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如允许次债务人擅自向债务人再予履行,将导致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无法优先受偿,无疑会使其利益受到损害,亦将使代位权制度丧失存身之本。
如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期间要求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其应告知或债权人,亦可通过提存等方式保全该债权。在没有征得或债权人同意其履行前,次债务人对此应负有忍受义务。
如其擅自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对由此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时夫妻债务怎么清偿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清理方法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本次债权债务清理实行以形成债权债务单位为清理主体,区债权债务清理领导小组督查督办,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动员,并深入到有关单位或处所,发放催还通知书并签收回执,宣传对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各种暂付(借出)、暂收(借入)款项进行调查摸底,如实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债权债务清理一览表”,认真做好核实核对工作  
第二阶段: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实与清收清理,区债权债务清理领导小组安排人员核查单位、部门的清收清理情况;由债权债务单位组织对以前的债权债务逐户进行清收清理,对清收清理的资金全部上缴区财政局专用账户;区债权债务清理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督查各单位清收清理结果。  
第三阶段:对债权的清收遗留问题的处理,各单位对债权清收阶段遗留问题,要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并提出意见,(
1、对死账、呆账进行处理意见;
2、对能清,但清不到位的处理意见;
3、对应该清,但清不到位应进入司法程序的意见;)对清收遗留问题全面处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清偿
1、共同债务的清偿2、个人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次债务人是否可以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次债务人是否可以向债务人清偿债务问题解答如下, 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代位权仅限于以诉讼的方式行使;
2、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可以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列明;
3、被告住所地人民为管辖;
4、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而非债务人,其他必要费用如差旅费、律师费由债务人承担;
5、因仲裁条款的相对性,即使债务人、次债务人间的合同约定了仲裁协议,不妨碍债权人以诉讼的方式行使代位权;
6、代位权诉讼所涉及的主债权和次债权应均不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二、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如允许次债务人擅自向债务人再予履行,将导致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无法优先受偿,无疑会使其利益受到损害,亦将使代位权制度丧失存身之本。
如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期间要求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其应告知或债权人,亦可通过提存等方式保全该债权。在没有征得或债权人同意其履行前,次债务人对此应负有忍受义务。
如其擅自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对由此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债务怎么清偿债务清偿顺序谁先谁后
[律师回复] 对于公司债务怎么清偿债务清偿顺序谁先谁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债务如何清偿债务清偿顺序谁先谁后
一、清偿的概念
清偿,是指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
二、清偿的构成要件
(一)清偿主体
1、清偿人
2、清偿受领人
(二)清偿的标的
1、部分清偿《合同法》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2、代物清偿
(三)清偿期、清偿地、清偿费用
三、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草案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草案在第一百三十四条中还规定: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在本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中优先于该条规定的担保权人受偿。
破产清偿顺序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怎么还离婚债务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