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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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5、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6、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最新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是怎样的?

铁路是人们远途出行最常用的一种方式,随着铁路建设逐渐的完整与规范,受到更多的人们选择和欢迎。制定合理适用的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是保证正常运行的条件之一。那么下面将围绕最新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是怎样的进行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1、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2、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3、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4、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日常工作。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

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铁道部可对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情形,列入一般事故。因事故死亡、重伤人数7日内发生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变化的,相应改变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第三章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企业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办安全监察值班人员报告,安全监管办安全监察值班人员按规定向安全监管办负责人报告。

第四章事故调查

1、特别重大事故按《条例》规定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重大事故由铁道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组长由铁道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担任,安全监察司、运输局、公安局等部门和铁道部派出机构、相关安全监管办等部门(单位)派员参加。

3、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办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组长由安全监管办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担任,安全监管办安全监察部门、有关业务处室、公安机关等部门派员参加。铁道部认为必要时,可以参与或直接组织对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进行调查。

4、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还可由工会、监察机关有关人员以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

第五章事故责任判定和损失认定

1、事故责任判定

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2、事故损失认定

事故相关单位要如实统计、申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制作明细表,经事故调查组确认后,在《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

第七章罚则

1、铁路运输企业及其职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事故的,由铁道部或者安全监管办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铁路运输企业及其职工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对单位,由铁道部或安全监管办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由铁道部或安全监管办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安全监管办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由铁道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干扰、阻碍事故调查处理的,对单位,由铁道部或安全监管办处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由铁道部或安全监管办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由铁道部或安全监管办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由铁道部或安全监管办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在事故调查中,调查人员索贿受贿、借机打击报复或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由组成事故调查组的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的信息是详细和重要的,而且可以帮助相关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有更好地认识和了解。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时候要做到公平公正,不能徇私,这样才能保证案件处理的公平合理。综上就是关于最新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的介绍,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河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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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采访的十条原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合法。证据必须依法取得,违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执法人员在向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行使调查询问职权时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如表明执法人员身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讲被询问人的权利、义务等。
2、全面准确。询问笔录应当记录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采取一问一答式,用“问”、“答”表明,把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动机、手段、过程、结果、目的等情况询问清楚,以反映违法行为的全貌。要按照事件发生的前后经过或其内在规律进行询问。所为准确是指用语严谨明确,不得含混不清,尽量少用或不用大概、可能一类闪烁其辞的字句。同时,不要问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3、个别询问。一份笔录只能询问一个人。询问的对象不同,询问的内容应该有所侧重。如果较为复杂的案件,就同一个问题一份询问笔录表述不完,可以分成若干笔录,不要硬将所有内容写在同一份询问笔录上。一个案件如果涉及数个当事人,应当分别进行询问,分别制作笔录。多份笔录之间不能相互矛盾。
4、一事一问。一份询问笔录只能就一个违法行为进行询问。如果一个案件涉及多个价格违法行为,应分别制作询问笔录。
5、略记提问,详记陈述。进行询问,就是记录被询问人的陈述内容。因此,提问易简,陈述应详。只有略记提问,详记陈述,才不致主次颠倒。提问与回答应当相互衔接,避免答非所问。
调查笔录的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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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问卷设计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是语言准确性,问卷是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员进行语言交流和信息沟通的媒介和桥梁,如果问卷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运用词语不够恰当,给被调查人员造成理解上的偏差,这将对调查人员下一步的改进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扰。再者是语气上的缓和适中,问卷的交流互动是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员的交流过程,可以想像一下,一份在语气上较为强硬的调查问卷是很难得到被调查人员的真心对待的,那么,问卷所反映出来的信息也不会是真实有效的,问卷就失去了意义。当然,一味地缓和语气,大量引用专业术语和华丽的辞藻也会使被调查者云里雾里,所得到的信息也不会是准确的。再者是主题明确,思路清晰,一般来讲,问卷的主体部分是所关注的问题,而且问卷设计人员在安排问题的顺序时也遵循一定的主体思路,由于问题的设计顺序是由简及难,由浅入深,被调查人员的关注程度也是渐渐增大的,如果主题不明确,那么被调查人员思路是很难与问题的节奏保持一致的。如果问题的设计顺序反过来,也会造成被调查人员的不适应。再者是问卷问题不应该冗长不堪,问卷的篇幅不宜过长。问卷设计人员应当在撰写问题时,力求语言精练,简化问题,消弭被调查人员的抵触心理,在表达问题时,言简意赅,易于理解。很多时候,人们的耐心是有限度的,问卷篇幅过长,从一定程度上就“吓”到了被调查人员,再加上所提问题冗长复杂,这些都会让被调查人员对这张问卷心存不满。准确的语言,缓和的语气,明确的主题,清晰的思路,简练的问题设置,不长的问卷篇幅这些问卷设计原则能够让设计人员在问卷设计时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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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旅客乘车不符合条件时,铁路如何处理针对不同的情形,对不符合乘车条件的旅客,铁路有三种处理方式。有的核收手续费,有的补票加上核收手续费,有的还要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下面由的编辑为您介绍。针对不同情形,对不符合乘车条件的旅客,铁路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并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包括:
(1)无票乘车的。持失效、伪造、涂改车票乘车或者持站台票上车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的,按无票处理。其中对持伪造、涂改车票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2)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的。
(3)旅客持儿童票、学生票、残疾军人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按照全价票价补收票价差额。
二、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包括:
(1)应买票而未买票以及身高超过1.5米使用儿童票乘车的儿童。
(2)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并于前方停车站下车的。
(3)主动补票或者经站、车同意上车补票的。
三、只核收手续费。包括:(1)旅客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乘车的,应补签。(2)旅客所持车票日期、车次相符但未经车站剪口的,应补剪。(3)持通票的旅客中转换乘应签证而未签证的,应补签。实行车票实名制时,票、证、人不一致或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旅客,不得进站乘车(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旅客,应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临时乘车身份证明明后,方可进站乘车)。列车验票时,同时核对旅客、其所持车票及票面所载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票、证、人不一致的,按无票处理。成年人持儿童票的,视为票、证、人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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