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挂户人员,农村挂户人员拆迁能得到补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525人
专家导读 一般空挂户是指仅保留户籍,在户籍地不享有权利和义务,但是在我国农村空挂户籍人口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一般情况下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补偿的。
什么是农村挂户人员,农村挂户人员拆迁能得到补偿吗?

说到农村挂户人员可以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其实农村挂户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比如说出嫁的女儿长期不主动把户口迁出去,这边是挂户人员的一种。对于这些农村挂户人员在农村房屋需要拆迁的时候能得到补偿吗?下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农村挂户人员,农村挂户人员拆迁能得到补偿吗?

一、农村挂户人员介绍

1、大集体时的成因为;随着工作调动干部的农村家属子弟,跟着落户在工作地附近的农村。随着工作的再次调整,人户长期分离,放弃了农村承包权,仅仅保留一个户籍关系的挂靠户。

2、改革开放后,农村人员流动量明显增大,因异地建房,子女上学等问题,为迁移户口到当地,承诺只尽责任不享受利益分红的外来户。

3、女性出嫁,长期户口不主动迁移。村规民约限定不再享有本村利益分配的不迁户。

总而言之,空挂户是指仅保留户籍,在户籍地不享有权利和义务,或不享有权利只承担义务,或在当地没有房产,没有生产资料承包经营权的人或家庭。

二、是否可以得到拆迁补偿

1、判断一个人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关键在于他是否具有合法的村民身份

由于社会管理的逐步开放,在一部分农村尤其是城乡结合地区的农村,外村村民、甚至城镇居民,由于投靠亲属、婚嫁、或者工作的原因,将户籍迁入农村,这种情况并不少见。然而,户籍在农村是否一定具有合法的村民身份呢?答案是否定的。例如城镇居民迁入农村还保留城镇居民身份的、外村人迁入在原村还享有村民待遇的、或者采用不合法手段将户籍迁入本村的、纯粹为了工作居住原因将户籍迁入但始终不享有村民身份的,等等,都因为没有取得村民身份而无法享受征地补偿待遇。然而,也有一部分户籍人口,属于农业户性质,在外村也失去了村民身份,即使村里不认可其村民身份,依法也应视为村民,在征地工作中应当依法予以安置补偿。

2、如何判断一个村的户籍人员是否具有合法村民身份

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村民身份,着重考察一下因素:户籍是否在本村?户别是否农业家庭户?在外村是否尚有村民资格(有的话只能保留一个)?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使平时不享有村民福利待遇,也应依法确认其村民资格。否则,将会使该部分人员丧失法律保障,而损害其合法权益。在实践中,由于妇女外嫁、离异、丧偶,容易被非法剥夺村民待遇,对此,《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3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此受到侵害的妇女,可以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3、村民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土地补偿款分配权

村委会分配土地补偿款,是以村民个人为单位予以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有权以此为由,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法院应予受理。

4、相关法律规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分配。

综上所述,在我国农村空挂户籍人口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上文对什么是农村挂户人员,农村挂户人员拆迁能得到补偿吗?问题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在农村这种现在很普遍,而做出这一行为的人的目的也是各不一样,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这种农村挂户的行为很多人都是不赞同的。但是好在我国的法律对于这种农村挂户的行为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是农村挂户人员,农村挂户人员拆迁能得到补偿吗?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3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1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62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1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1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0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7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0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农村拆迁补偿空挂户有吗
如果空挂户是属于被拆迁人的,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就能取得拆迁的经济补偿。且政府需要保证农民在拆迁之后的生活水平质量不会降低,关于遇到农村拆迁补偿空挂户有吗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一、农村拆迁补偿空挂户有吗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空挂户拆迁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凯诺征地拆迁律师在此为被拆迁讲解一下农村空挂户口在拆迁时能否获得补偿这一问题:r
1、判断一个人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关键在于他是否具有合法的村民身份rr由于社会管理的逐步开放,在一部分农村尤其是城乡结合地区的农村,外村村民、甚至城镇居民,由于投靠亲属、婚嫁、或者工作的原因,将户籍迁入农村,这种情况并不少见。然而,户籍在农村是否一定具有合法的村民身份呢答案是否定的。例如城镇居民迁入农村还保留城镇居民身份的、外村人迁入在原村还享有村民待遇的、或者采用不合法手段将户籍迁入本村的、纯粹为了工作居住原因将户籍迁入但始终不享有村民身份的,等等,都因为没有取得村民身份而无法享受征地补偿待遇。然而,也有一部分户籍人口,属于农业户性质,在外村也失去了村民身份,即使村里不认可其村民身份,依法也应视为村民,在征地工作中应当依法予以安置补偿。r
2、如何判断一个村的户籍人员是否具有合法村民身份r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村民身份,着重考察一下因素:户籍是否在本村户别是否农业家庭户在外村是否尚有村民资格(有的话只能保留一个)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使平时不享有村民福利待遇,也应依法确认其村民资格。否则,将会使该部分人员丧失法律保障,而损害其合法权益。在实践中,由于妇女外嫁、离异、丧偶,容易被非法剥夺村民待遇,对此,《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3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此受到侵害的妇女,可以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r
3、村民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土地补偿款分配权r村委会分配土地补偿款,是以村民个人为单位予以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有权以此为由,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应予受理。r
4、相关法律规定。r《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分配。r综上所述,在我国农村空挂户籍人口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r在农村挂户口的不在少数,一般空挂户是指仅保留户籍,在户籍地不享有权利和义务,但是在我国农村空挂户籍人口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一般情况下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补偿的。不过具体的还要当地政策是怎样的。r当自身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或者补偿不合理时,应及时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以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29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宅基地拆迁其它成员要如何分配所得
[律师回复] 一、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二、未成年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以一户的名义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建设的许可,其父母等投资建造的行为,可视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一户农村村民的共同投资,该未成年人享有共同所有权。 三、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房屋权利人,原权利人已死亡的,可依继承关系处理。 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按户计算,且应由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当该户出现人口减少或个别转出本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如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则由该户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补偿款,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五、房屋拆迁后尚未实际取得安置房的,当事人要求确认或分割安置房购买权的,可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但在裁判理由中告知当事人可在房屋实际面积、位置等确定后再行主张。 农村宅基地拆迁有着很强的身份属性,非本村居民是不能作为安置对象的。 但是,非拆迁地居民因继承享受动迁利益的,也仅以房产的动迁价值为准,不享受其他的动迁政策。最主要的还是要依据本拆迁地块的动迁政策而定。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农村宅基地拆迁其他成员需要分割所得吗
[律师回复] 一、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二、未成年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以一户的名义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建设的许可,其父母等投资建造的行为,可视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一户农村村民的共同投资,该未成年人享有共同所有权。 三、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房屋权利人,原权利人已死亡的,可依继承关系处理。 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按户计算,且应由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当该户出现人口减少或个别转出本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如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则由该户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补偿款,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五、房屋拆迁后尚未实际取得安置房的,当事人要求确认或分割安置房购买权的,可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但在裁判理由中告知当事人可在房屋实际面积、位置等确定后再行主张。 农村宅基地拆迁有着很强的身份属性,非本村居民是不能作为安置对象的。 但是,非拆迁地居民因继承享受动迁利益的,也仅以房产的动迁价值为准,不享受其他的动迁政策。最主要的还是要依据本拆迁地块的动迁政策而定。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川农村建设新农村土地挂约拆迁旧房多少线个平方,建设成功的房子多少线个平方。
[律师回复]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rn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rn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rn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rn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rn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rn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rn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rn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rn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rn  注:rn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rn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rn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rn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rn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rn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拆迁挂户的可以分到钱吗
农村拆迁挂户的不可以分到钱,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款属于全体村民共有,如果只是将户口挂在农村,但实际上跟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的,一般不能分割征地补偿款,村委会也应当向村民公布征地补偿款的收支使用情况。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拆迁其他成员应该怎么分配所得补偿
[律师回复]
一、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二、未成年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以一户的名义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建设的许可,其父母等投资建造的行为,可视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一户农村村民的共同投资,该未成年人享有共同所有权。
三、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房屋权利人,原权利人已死亡的,可依继承关系处理。
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按户计算,且应由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当该户出现人口减少或个别转出本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如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则由该户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补偿款,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五、房屋拆迁后尚未实际取得安置房的,当事人要求确认或分割安置房购买权的,可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但在裁判理由中告知当事人可在房屋实际面积、位置等确定后再行主张。
农村宅基地拆迁有着很强的身份属性,非本村居民是不能作为安置对象的。
但是,非拆迁地居民因继承享受动迁利益的,也仅以房产的动迁价值为准,不享受其他的动迁政策。最主要的还是要依据本拆迁地块的动迁政策而定。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29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拆迁补偿挂户的能分到钱吗
具有合法村民身份的挂户人员就能分到钱。农村拆迁的补偿一般是按照当地的规定来执行,村里的村民可以享有获得补偿款的权利,同时具有合法村民身份的挂户人员与村民享有同等的权利。遇到农村拆迁补偿挂户的能分到钱吗的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被拆迁,农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获得的房子要看征地拆迁后有没有改变村民户口性质决定安置房可能存在不同的产权性质。
1、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重新规划建设规模扩大,安居房建设,因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公路、铁路、水利工程及机场国防建设等,一些地方征地拆迁使原农业户口的村民成为失地农民,这些村民征地后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不再享有宅基地,征地拆迁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各地制定的征地拆迁实施办法,集体土地不作价补偿给个人,地面上建筑物造价评估补偿,因此农村拆迁的房子补偿金如产权调换成完全产权的商品房其贴补差价较大,村民难以承受,通常各地政府在安置这类拆迁户时采用划拔土地解决拆迁安置,这种房子是一种不完全产权,属于国有划拔土地,不是小产权,相当于经济适用房那种性质,由于土地划拔,土地不收钱其房屋的造价就低,房屋又在城市周边地区或原村庄位置,村民乐于接受。当然有条件的村民也可以自已贴钱选择完全产权的商品房进行拆迁安置。
2、不少地方实行新农村建设,对原有旧村庄重新规划建设,改善村民居住条件,这种性质的拆迁虽然也是征地拆迁,但重新安置的房屋还是在原集体经济范围内,村民户口性质仍属于农业户口,并依据《土地管理法》重新按户口核定宅基地,安置村民新住宅,这种房屋的性质仍属于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通常叫小产权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户口挂在村里却是非农是合法的吗?
户口挂在村里却是非农是合法的,这些挂靠在农村居民的户口本上一般会显示“非农业家庭户”。一般来说,农村户口迁出后,若是之后又将户口迁回村里是可以的,但是此时就不属于农村户口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拆迁人员谈判应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拆迁中对补偿的讨价还价并不意味着要折中双方的谈判价码,价码折中并不是一种真正公平的补偿方式。 在进行拆迁谈判开始前,一定要搞清楚对方是否合法的授权,有没有权利代表拆迁人进行谈判,最高谈判权限是什么。 进入了拆迁谈判的关键关节,对方往往会以“没有授权”、“说了不算”等借口来进行推脱。 如果遇到僵局首先通过解决一些小的拆迁补偿问题为双方创造谈判机会,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一些微不足道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拆迁人就会变得更加容易被说服。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29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征地拆迁补贴标准,农村拆迁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为了弥补农村拆迁赔偿中的不合情理的地方,体现出人性化拆迁,从起,以下4种无证的房屋也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赔偿款了。 1、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房屋。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的原因,虽然很多房屋都没有证件,但是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拆迁户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补偿款。 2、房屋依法修建,享受法律的保护。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这样才可以获得赔付。 3、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老房子、祖上留下来的房屋,只要能够证明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产业,拆迁时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的。 4、城镇化规划的区域范围。由于农村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一些地方被规划进行重新修建,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获得赔付。
农村宅基地拆迁其他人要如何分配所得所得
[律师回复] 一、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二、未成年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以一户的名义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建设的许可,其父母等投资建造的行为,可视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一户农村村民的共同投资,该未成年人享有共同所有权。 三、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房屋权利人,原权利人已死亡的,可依继承关系处理。 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按户计算,且应由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当该户出现人口减少或个别转出本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如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则由该户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补偿款,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五、房屋拆迁后尚未实际取得安置房的,当事人要求确认或分割安置房购买权的,可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但在裁判理由中告知当事人可在房屋实际面积、位置等确定后再行主张。 农村宅基地拆迁有着很强的身份属性,非本村居民是不能作为安置对象的。 但是,非拆迁地居民因继承享受动迁利益的,也仅以房产的动迁价值为准,不享受其他的动迁政策。最主要的还是要依据本拆迁地块的动迁政策而定。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农村户口能迁回农村吗?
非农村户口能迁回农村。但是必须满足农业户口的大学生,子女户口在城市,但父母在农村,结婚后有一方为农民户口,因政府征地导致的农转非,转到城市户口后但没有工作这五个条件。这与国家针对农村的各种政策和福利补贴,尤其是土地的确权工作以及“三权分置”的土地性质的提出有很大关系。
10w+浏览
农村户口挂在农业居委会好还是不挂在农村居委会好?
[律师回复] 区别:
农业户口:原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农业人口。
非农业户口:原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
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各自都优势:
农业户口优势

一,农业户口最大的优势在于有宅基地和土地,若赶上拆迁的话,会有高额补偿款。

二,有些地方农村户口的人,凡男的45岁以上、女的40岁以上,都买了养老保险,保费政府出13,村里出13,自己出13。因此,只要出很少一部分钱,男的到60岁,女的到55岁,每月就最低可以领到一定的养老金。相反,非农业户口的人如果没有工作,就必须自己买养老保险。

三,有些地方医疗保险村里全包,不用出一分钱。如果生病住院,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每年可报销一定的住院费。

四,有些地方垃圾费、治安费等费用也不用自己出,全由村里出,在这一点上,比非农业户口有优势。

五,有些地方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

六,有些地方规定农村户口如果
第一胎是女孩,可生
第二胎,不罚款。

七,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
非农业户口优势
一、招工、失业待遇好。
1、招工:农民要想致富,企业上班是出路。可是企业在招工时原则上只考虑非农业户口,即使没有户口限制,也在主观上优先考虑非农业户口。
2、失业保险:非农业职工失业后,其享受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最长不超过2年;而农民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40,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一次性支付本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1年。
此外,非农业职工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可以享受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多项优惠政策。比如:非农业职工办理失业手续后,如个人选择自谋职业的,持相关证明资料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免收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手续费用等相关优惠政策。
非农业户口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群体,选择自谋职业后,还可以享受国家社会保险政策补贴。
相对于非农业户口失业人员,农业户口职工失业后,这些相关优惠政策都不能享受。
二、同样当兵待遇好。
1、参军:非农业户口的优待金比农业户口的多一倍,城镇户口入伍的义务兵每年1万元,农村户口入伍的义务兵每年5000元,当兵两年就相差1万元。
2、退役:非农业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政府给安置工作,有些地方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承担安置任务,政府安置工作后,还可以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一次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
3、退役后自谋职业:非农业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自谋职业的,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费。退役士兵每人补助35000元,转业士官每人补助55000元;农业户口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每人1万元。
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高。
1、养老保险:非农业职工退休时,可以按月领养老金;而农业户口职工按现行政策,无论交多少养老保险费,退休时,只能一次性退保。
按现行标准缴费20年测算,企业非农业职工和农民工同样缴费5万元,到退休时,农民工只能一次性领取2万元左右的退休费,而非农业职工每月将领取1100元退休费,且随国家政策每年进行定期调整。按照北京市人均期望寿命80岁计算,在政策不调整的情况下,非农业职工每年领13200元,退休20 年就能领到26.4万元。
2、医疗保险:非农业职工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可以享受退休后的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而农民工在职期间只有住院了才能报销,一旦退休了,就不给报销了。
四、低保标准高。
按照民政部门现行的低保标准,非农业户籍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每年3600元;而农业户籍低保人员为1700元年,每月142元。非农业户籍人员的低保待遇是由市、区两级共同负担,农业户籍人员的低保待遇是由区、镇两级共同负担。
附: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也就是说中国将逐渐打破二元户籍制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什么是农村挂户人员,农村挂户人员拆迁能得到补偿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