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积金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住房公积金,在进行缴纳的时候有一定的要求,我们需要按照的当地的政策的比例进行缴纳。那么,对于合肥住房公积金是多少缴纳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其实,对此,合肥市也是出台了相关的政策的,而且,每一年的缴纳的比例可能是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变化的,一起来了解下吧。
合肥住房公积金是多少?

一、合肥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1、缴存比例

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本规定暂按两年执行。

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可在5%-12%之间自主选择。

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2、缴存基数

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15年度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187元。2016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6年度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29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执行。按12%缴存比例计算,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确定各为2075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一)时间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城镇员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时间和金额都必须满一年(12个月)。

(二)所需材料

1、申请贷款的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各4份;

2、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3、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5、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7、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三)房屋建审资料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

6、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四)相关办理部门

在以上条件符合,资料准备齐全后,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我们在进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考虑当地的公积金的缴纳的比例的。对于合肥住房公积金是多少这个问题,我们一般是按照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缴纳的基数,缴纳的比例是不超过12%的。另外,在进行贷款的时候,需要至少缴纳够一年才可以。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4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肥住房公积金是多少?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4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0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2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2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5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3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1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0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2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4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6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办理提取时除需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经单位核实后出具盖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同时须提供身份证。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房产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w+浏览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问题解答如下,
1、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4、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5、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与管理中心有按揭签约关系;
6、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借款人到管理中心领取、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审批管理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评估,通过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并参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含配偶)信用状况,对借款人的资格、资信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
3、签订借款合同经批准同意贷款的,借款人与管理中心或管理中心委托的贷款办理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4、抵押采用住房置业担保的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采用抵押或质押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冻结止付收押手续。
5、放款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的委托要求,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资金划转到指定的银行帐户内。
三、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原件3份;
2、合法的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一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房价款20%的发票复印件;
4、夫妇双方(个人)月收入证明;
5、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或者个人的单身证明);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7、购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契税、交易费发票及房屋评估报告书。
四、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70%。
2、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3、在最高贷款限额内,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系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确定。
4、借款人及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得再申请贷款。
五、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贷款期限20年以内(含20年)
合肥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肥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三、特别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可以按照下列要求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①委托法定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或民政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②委托用人单位代办提取的,应由单位经办人本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时需出具提取人、代办人身份证单位统一办理转回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所有表格均可在合肥公积金网站下载使用
3、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4、在符合提取条件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需在单位足额缴存并办理停缴手续后,可申请销户提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肥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是我们在进行贷款的时候,经常会使用到的,因此,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的政策,也是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对于合肥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当地也是出台了相应的政策。除此之外,大家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都是了解多少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合肥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并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
1、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较低工资标准的;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八)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
(一)、
(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29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律师回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并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
1、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较低工资标准的;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八)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
(一)、
(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肥市的住房公积金咋提取
合肥市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相应的凭证,就是当事人在所属企业的身份证明,以及自己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资料,在自己所属的企业中办理公积金的提取,只要在有关资料的办理中得到充分的证明,自己公积金的提取就会比较容易,法律要求的。
10w+浏览
合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律师回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并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
1、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较低工资标准的;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八)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
(一)、
(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合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律师回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并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
1、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较低工资标准的;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八)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
(一)、
(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合肥买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肥住房公积金标准是怎样的?
2015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187元。2016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6年度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29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执行。按12%缴存比例计算。
10w+浏览
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合肥用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
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在合肥买房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吗
[律师回复] 不可以,因为南京和合肥没有建立机制,目前只有省内和长沙、南昌、武汉可以在合肥贷款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实施细则》的规定及《长江中游城市群暨长沙、南昌、合肥、武汉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精神,有关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操作如下:
一、开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流程
(一)省内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的开具。根据住建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事项的通知》要求,管理中心本级及分中心、管理部分别负责为在省内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出具《安徽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见附表
1),并提供《安徽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配偶收入证明》(见附表
2)。
(二)开具省外(长沙、南昌、武汉)异地贷款缴存证明流程。管理中心本级及分中心、管理部分别负责为在我市缴存,户籍在上述三个城市并在购房地贷款的职工出具《异地购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
3)。
1、借款人领取并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和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各一份)。
2、经办人员留存贷款申请表,出具《异地购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本表一式两份,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和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各一份),加盖业务专用章。
3、各受理部门做好登记手续,暂时冻结开具异地购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职工的其他使用申请。(对开具证明的职工账户公积金余额只能用于偿还上述三个城市异地贷款提取还贷和逾期扣划)。在业务系统完善的情况下,实现对其公积金缴存账户加注异地贷款标识。
二、异地贷款的业务受理流程
(一)省内异地贷款的业务受理流程异地贷款对象为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现需在合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贷款申请是由楼盘项目签约银行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为原则。
1、收执缴存地出具的《安徽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通过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核实)和《安徽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配偶收入证明》(无配偶按我市贷款政策出具相关证明)。
2、按我市贷款政策审核,确保受理资料完整、无误、真实有效。并通过信息部门在相对应城市的暂存户增加借款人用于贷款的个人公积金账号(账号下包含缴存地、姓名、身份证、收入情况信息),
3、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生成电子档案并打印相关审核表格,办理异地贷款时,借款人需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还款储蓄存折(卡)。
4、其他仍按现行流程执行。
(二)省外(长沙、南昌、武汉)异地贷款的受理。省外异地贷款的对象为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在长沙、南昌、武汉三个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现需在合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贷款申请是由楼盘项目签约银行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为原则。
1、各部门受理上述三个城市省外异地贷款时,需收执《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缴存地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通过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核实)。
2、按我市贷款政策审核,确保受理资料完整、无误、真实有效。并通过信息部门相对应城市的暂存户中增加借款人用于贷款的个人公积金账号(账号下包含缴存地、姓名、身份证、收入情况信息)。
3、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生成电子档案并打印相关审核表格,办理异地贷款时,借款人需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还款储蓄存折(卡)。
4、贷款申请未通过的,各受理部门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负责对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解除贷款标注。对借款人因逾期造成借款合同被解除等情况,应在收到贷款地判决书及转账通知后方可受理。
5、其他仍按现行流程执行。
三、贷后管理
(一)各业务受理部门要做好异地贷款的登记和资料保管工作,严格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受理异地贷款,协助配合贷款地管理中心做好异地贷款缴存情况等核实工作,切实保证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二)密切关注异地贷款逾期情况,借款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或累计六个月未能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的,应及时通知管理中心指定的贷款承办机构,下达《逾期催还通知书》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联系缴存地管理中心要求协助做好借款人缴存账款冻结及扣划准备。(三)、因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的贷款,业务受理部门应取消其贷款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合肥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
(三),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一)职工丧失行为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患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结算单列明的自负部分,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十二条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符合注销账户条件的、翻建。第十八条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
(三)项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赁多套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第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三)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1年、
(七)项情形的,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三)职工涉嫌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手段妨碍提取审核工作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外,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第十七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可提取账户全部余额。共有房屋产权的、
(六)。第十一条购买、
(二)。职工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本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第十九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职工部分或全部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恢复审核,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委托银行为职工出具银行存单、大病。第十三条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仍可办理注销账户提取手续,提取申请人可提取医疗费用结算单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退休的;
(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第十五条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病,按照《青岛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的继承人。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二)。第十四条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条第
(四)。第二十一条根据提取审核工作需要。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一)离休,提取审核中止。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通知单位经办人,年房租超过承租人及配偶年工资收入的10%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五);(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职工还应提供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职工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依照前款第
(一),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建造,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承租人和配偶在本市应无产权住房,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贷款还清之日起1年、大病,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金额。第三章提取证明材料及提取额度第十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拒绝配合的。其中,并不受本条限制。其中,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翻建,可以申请以转账方式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八)项规定。职工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不受本条限制。第九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发生第七条第(一);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住本市住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辅助证明材料,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大病。租赁本市住房的、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二)职工拒不配合提取审核工作的。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终止后,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还应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一)购买、建造;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进行提取审核的。中止提取审核的情形消失后,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可申请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第四章提取程序第十六条职工在一个年度内。第二十条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交易 > 住房公积金 > 合肥住房公积金是多少?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