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单独二胎政策还在施行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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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2015放开二胎政策,由于生育率低,国家人口规划指出要完善生育政策。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加速的社会大趋势下,有学者赞同或明确支持逐步放开二胎政策。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的前提下,日趋灵活的人口政策将有助于缓解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
湖北单独二胎政策还在施行吗?

我国实行了很长时间的计划生育政策,其中包括了单独二胎政策,它是指夫妻双方如果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胎。但目前新的二胎准生政策已经开始实施,不过各个地区可能会由于各自的差异推行的时间会有所不同,那湖北单独二胎政策还在施行吗?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湖北单独二胎政策还在施行吗?

目前湖北的单独二胎政策已经进行了调整,二胎政策由原来的单独二胎政策调整为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二、湖北二胎政策的具体内容

湖北二胎准生政策的调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符合全面两孩生育条件家庭的界定

全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再婚前夫妻合计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两个孩子;再婚前夫妻合计生育两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再婚前夫妻合计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2、生育证件的办理

生育两个及以下子女的,不再实行生育审批,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符合《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持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居民身份证,向夫妇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

3、违法生育的查处

2016年1月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之前,政策外生育的,依照原《条例》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

4、奖励政策的衔接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衔接好奖励等有关政策。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可以申请再生育,并自申请再生育之日起,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正在享受的一切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自2016年1月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后生育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也就是说,无论夫妻双方是否为独生子女,均可以生育第二胎,这也是我国目前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随着国家的具体情况而进行调整的,原来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不再适用于我国的国情,独生子女证也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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