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新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
机动车报废新标准是怎样的

机动车在使用一段时间之后,可能就会面临报废的风险。一旦机动车被报废,自然也就不能再开车上路了。但就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来看,我国最近做出了新的要求。那到底此时机动车报废新标准是怎样的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机动车报废新标准是怎样的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以上就是对机动车报废新标准的内容介绍,实践中,要是行为人驾驶报废的机动车上路的话,这显然就属于违章行为,此时需要对驾驶者做出相应的处罚。而驾驶报废车的其实风险也很大,因为这样的车辆已经不具备上路的条件,因此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会很大。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机动车报废新标准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7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7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6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7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1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5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2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0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最新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怎样的
1、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2、皮卡强制15年必须报废,皮卡在美国也许是民用轿车,但是中国法规一律按照货车对待。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机动车报废流程是什么?
机动车报废流程是由机动车所有人携带相关的材料,到相关的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规制上路驾驶的机动车的安全标准的,如果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机动车,是不能够上路驾驶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报废车上路逃逸怎么处罚,机动车的报废流程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报废车上路逃逸怎么处罚,机动车的报废流程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危险废弃物废矿物油废机油属于成品油吗
[律师回复]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
第六条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第七条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1.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或者
2.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或者
3.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者
4.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
(三)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四)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五)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新车几年报废
1.出租车(小、微型)8年;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4.微型载货汽车12年;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6.半挂牵引车15年;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我朋友家有一辆机动车也有些年头了,听说机动车报废后有一定的补偿,所以想了解一下国家机动车报废新标准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lO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6、没有调整的内容和其它类型的汽车,仍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布的通知》(国经贸经456号)和《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07号)执行(注: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右置方向盘汽车报废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方向盘汽车管理的通知》(公交管183号)执行。
7、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
到年限可继续用 机动车如何延缓报废?
如果机动车使用年限到了而车况仍然不错,可不可以让其继续“发挥余热”呢?回答是肯定的:经安全性能和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根据国家规定其使用年限可适当延长报废期限。
那么,怎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呢?一般来说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
A、《四川省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
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其它类型车辆 没有调整的内容和其它类型的汽车,仍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布的通知》(国经贸经456号)和《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407号)执行(注: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右置方向盘汽车报废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方向盘汽车管理的通知》(公交管183号)执行。
编辑本段延缓报废车辆
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
编辑本段到年限可继续用 机动车如何延缓报废
如果机动车使用年限到了而车况仍然不错,可不可以让其继续“发挥余热”呢?回答是肯定的:经安全性能和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根据国家规定其使用年限可适当延长报废期限

那么,怎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呢?一般来说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
A、《四川省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
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2013年车辆报废标准
2013年1月14日商务部网站公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该规定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
规范内容编辑
《报废汽车破碎技术规范》
根据商务部要求,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起草的《报废汽车破碎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30日。拟定中的技术规范提出,汽车报废破碎分选后可再生资源综合回收率将不低于90%。
根据拟定中的报废汽车破碎技术规范,今后,汽车报废破碎厂区不应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或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作业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并配备收集污水的排水沟、油水分离等污水处理装置。通过设备分选或人工分拣,报废汽车破碎后获得的剩余材料将包括不锈钢、电线、橡胶、塑料等可再利用材料。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0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驾驶报废套牌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了如何重新获得
[律师回复] 驾驶套牌报废车被扣,违法未处理换不了证,不处理掉违法行为无法重考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条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记录,车辆管理所不予受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二、根据《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第一节初次申领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1.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属于申请人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六项、
第七项情形直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审核超过有效期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审核其中文翻译文本;申请人属于自学直考的,可以一并审核申请签注学车专用标识的材料。确认申请人年龄、身体条件、申请的准驾车型等符合规定;
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确认申请人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不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至
第八项规定的情形;属于申请人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直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核查确认申请人具有曾经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录和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记录;
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收存相关资料;
4.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核查的,可以先受理,在每次考试预约前进行核查,并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前完成最终核查。核查结果证实具有不符合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终止考试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出具《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决定书》。
(二)受理岗受理科目一考试预约申请,录入考试预约信息,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可以通过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核查培训情况。
(三)考试岗按规定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的,确定《学习驾驶证明》编号,并制作、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四)受理岗受理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预约申请,审核申请考试的时限和考试的次数,录入考试预约信息,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可以通过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核查培训情况;申请人属于自学直考的,应当通过计算机系统核查申请人领取学车专用标识的记录。
(五)考试岗按规定进行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
(六)受理岗复核科目
二、科目三考试资料;确认核查结果,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符合规定的,在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合格后当日内,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制作机动车驾驶证,并安排申请人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
1、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汽车强制报废新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新规: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新规——限制公里数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新规在商务部正式下发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中取消了对非营运轿车行驶年限的规定,同时将私家车报废行驶里程限制为60万公里。这种取消了年限转而以公里数的限制为标准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汽车的使用率。以一年2万公里的正常使用率来计算,私家车的使用时限几乎翻了一番。虽然取消了年限,但并不意味着任何车辆都能真正开满60万公里,新政已经对车辆使用标准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新规——报废年限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取消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政中私家车自注册登记后的第15年起车辆需要一年进行两次年检,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年检中对高龄车辆进行了严格规定,在私家车在进行功率检验时,底盘输出功率不得低于发动机额定功率的60%或最大净功率的65%。同时,新标准提出,在一个机检周期内的车辆,安全不合格、环保不达标将强制报废。功率检验项目也将取代现有的油耗项目,用以淘汰性能指标较差的车辆。由此看来,虽然放宽了车辆使用年限,但是加强了老旧车辆的淘汰,尤其是对于环保标准进行了严格把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违章 > 机动车报废新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