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邓翠连律师
邓翠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49人
专家导读 简单来说,非法集资需要集资者没有集资的资格并且没有将所收集的资金投入实际的生产经营,亦没有归还给投资者的主观意愿。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就是合法的众筹行为。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是什么

随着近年来我国对非法集资的大力宣传,人们对于非法集资并不陌生,我们都知道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犯罪活动。众筹可能大家也听说过,众筹也是通过多人筹纳资金,获得利益分配的一种经济活动。那么众筹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律图小编将针对,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是什么为大家做出详细的介绍。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是什么?

非法集资和股权众筹的区别:

1、定义区别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请注意股权众筹一定是通过第三方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进行,例如东之贝股权众筹。不通过第三方而进行的众筹从含义上就不是股权众筹。自众筹是通过社交工具或口口相传,没有通过股权众筹平台,是不能算作股权众筹的。

2、实质性区别

股权众筹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在实质性差别两者判断实质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

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股权众筹是召集一批有共同兴趣和价值观的朋友一起投资创业,它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因而从本质回报方式来看,两者有非常大的差别。

对经融秩序的影响上,非法集资是干扰金融机构的秩序,而股权众筹进行的资本的经营,一定程度上市扩张了资本市场,并非扰乱。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放贷时),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而股权众筹是投向一个实体项目,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这与非法集资有很大差别。

3、发行方式的区别

非法集资采用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利用互联网最阳光、正能量的一面。

4、风控和法律保护区别

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另外的重要差别是投资的风险控制程度不一样。

非法集资往往是由个人发起,聚集大量钱财,投向几个不为借款方所知的项目,并承诺收益,而在互联网时代,通过众筹网站把每个项目的信息公开,投资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信息消除创业者与投资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差异,公开、透明、阳光,信息做的随时可查,创业者做到随时保持沟通联系,大大降低了其中风险。

在法律保护方面股权众筹最终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去投项目,受到法律保护。非法集资筹资之后不成立合伙公司,投资人不能成为股东。东之贝股权众筹是负责项目审核尽调,出具报告,对投资人负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去投资项目,信息了解透彻、风险各种承担、收益分配清晰,完全是公开、透明的行为,这与非法集资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完全不同。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资料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是什么的相关资料。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众筹是公开、透明的行为,众筹得来的资金,参与人都可以得到相应的利益分配。而非法集资所筹来的资金,是被个人占为己有,私自挪用,是通过诈骗手法而得来的。这两者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在生活中我们如果遇到了众筹,也一定要做仔细的了解,避免落入非法集资的圈套中。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2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50****11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5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5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0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7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1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8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0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5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8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在于是否经过了法定程序以及审批机关的审批,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以及审批机关的审批的众筹,就是非法集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有一个同学,他本来是众筹结果被举报为非法集资,他很苦恼,想问一下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是什么
[律师回复]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是: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实质性差别:股权众筹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在实质性差别
  两者判断实质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而股权众筹是召集一批有共同兴趣和价值观的朋友一起投资创业,它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因而从本质回报方式来看,两者有非常大的差别。
对经融秩序的影响:非法集资是干扰金融机构的秩序,而股权众筹进行的资本的经营,一定程度上市扩张了资本市场,并非扰乱
  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放贷时),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而股权众筹是投向一个实体项目,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这与非法集资有很大差别。
发行方式的区别:非法集资采用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利用互联网最阳光、正能量的一面
  股权众筹网站没有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发行去把项目进行推介,项目信息是创业者对自身项目认识而编写,平台不做实质性判断,而只是经过对虚假性、合适性的判断后展示给投资人,中间并没有参与对其大量宣传、鼓吹或与项目方沆瀣一气的做法,这与非法集资的宣传做法是不同,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股权众筹信息的公开、透明、阳光,是利用了互联网最好的功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风险控制的区别: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另外的重要差别是投资的风险控制程度不一样
  非法集资往往是由个人发起,聚集大量钱财,投向几个不为借款方所知的项目,并承诺收益,而在互联网时代,通过众筹网站把每个项目的信息公开,投资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信息消除创业者与投资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差异,公开、透明、阳光,信息做的随时可查,创业者做到随时保持沟通联系,大大降低了其中风险。
法律保护方面:最重要的一点股权众筹最终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去投项目,受到法律保护
  股权众筹是以“领投人+跟投人”的方式去投资项目,领投人在受到跟投人委托尽职尽责调查的情况下,出具报告,对跟投人负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去投资项目,信息了解透彻、风险各种承担、收益分配清晰,完全是公开、透明的行为,这与非法集资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完全不同。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2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现在很多人需要钱的时候都会在众筹上集资。我想问一下,众筹是非法集资吗?众筹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呢?
[律师回复] 众筹分为债权众筹、股权众筹、产品众筹和公益众筹四类。其中最有可能涉及到非法集资的是股权众筹。  谈到股权众筹不得不先从天使投资谈起。天使投资是指具有一定净财富的个人或者机构,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的直接投资。天使投资人获得被投资企业一定比例的股权,待被投资企业上市、挂牌或被并购后,天使投资人将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以获得利润。由于被投资企业处于初创阶段,企业能否持续经营并获得利润还处于非常不确定的状态,因此天使投资的风险非常高。部分天使投资人会联合对某个企业进行投资以分散风险,当把这种理念带到互联网平台上就形成了我们说的股权众筹。人人皆可成为天使投资人,这就是众筹的核心理念。  一般来讲股权众筹从发布需求到投资人退出需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  
1、项目人选定适合的众筹平台,将项目情况、拟融资金额、拟出让股份等信息提交给众筹平台;  
2、众筹平台对项目人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众筹平台要求的,由众筹平台对外发布;  
3、投资人在众筹平台上选择项目,并确定投资金额;  
4、如果投资人的投资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了项目人预先设定的金额,则由众筹平台协调项目人与投资人签订相关的文件;  
5、在文件签署完毕后,众筹平台按照预先规定好的方式将投资款发放给项目人;  
6、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项目人的项目达到了上市、挂牌的条件或有企业愿意收购该项目,则投资人可将自己持有的该项目的股份变现以获得投资收益。  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三方:项目人、投资人、众筹平台。  项目人是项目的策划者、执行者和资金使用者,掌握了项目最核心的信息,是整个项目的价值能否实现的核心因素。项目人存在着商业风险和道德风险两重风险,商业风险是指项目的运作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遭遇失败的风险,道德风险是指项目人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出不利于他人特别是投资人的行为的风险。  投资人是实际投入资金的人,投资人根据自己对项目的判断进行投资,一旦项目获得成功将会收到相应的汇报,如果项目失败可能根本无法收回自己的投资。  众筹平台是项目信息和投资信息的集散地,是撮合项目人与投资人的中介,也是调和项目人与投资人信息不对称矛盾的中间人。
以上是众筹是非法集资吗问题的回答
朋友经常在2p等网站上看到某某众筹的消息,朋友就想知道消费众筹属于非法集资吗以及众筹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是否消费众筹属于非法集资要分情况讨论,一般商品类众筹是购买/预售行为,支持者提供资金,在一定之间之后寄送回报。项目不能够以股权或是资金作为对支持者的回报。项目发起人更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项目的回报须是以实物(如产品,出版物),或者媒体内容(如提供视频或者音乐的流媒体播放或者下载)等方式。
股权类众筹【内容来自百度百科】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股权类众筹分为两种,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
无担保的股权众筹
无担保的股权众筹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 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
有担保的股权众筹
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但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
而公司法规定以原始股权作为回报,又相当于吸引一部分人开公司,又涉及到公司法的问题。因为公司法规定,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目前股权众筹已经明确归属于证监会监管,筹备中的《对股权众筹平台指导意见》提出,公司股东不得超过200个,单个股东投资金额不得超过2.5万元,整体投资规模控制在500万元内。所以,目前来看,股权众筹也逐步开始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界定众筹与非法集资?
所谓众筹,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做一件事,有的出钱,有的出力,出力的叫众包,出钱的就是众筹”。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众筹和非法集资的界限在哪里?
区别是众筹不是进行资本经营而非法集资承诺过高的利息为标准。众筹是召集一批有共同兴趣和价值观的朋友一起投资创业,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众筹进行的资本的经营,一定程度上市扩张了资本市场,股权众筹利用互联网阳光、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债权众筹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债权众筹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众筹房和集资房的区别是比较多的,
首先是用地不同,集资房是划拨的土地,而众筹房一般是出让或者农村集体土地,
其次是集资的对象不同,集资房的对象是单位职工,而众筹房一般是不特定的公众。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2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界定众筹非法集资的方法是什么
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股权众筹是召集一批有共同兴趣和价值观的朋友一起投资创业,它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非法集资采用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利用互联网最阳光、正能量的一面。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朋友的小孩生了重病,朋友想在网上通过众筹的方法给孩子筹钱看病请问生病众筹非法集资的区别在哪里
[律师回复] 生病众筹非法集资的区别是:
①投资人参与度不同。众筹是将产品和更多的人连接,众筹强调的是一种参与感,这种参与是全方位的。集资则是筹资人通过资金的聚集去做一个实业项目或进行资本的营运,在借贷中出借人追求的是资金的回报,基本不参与项目的管理。
②目的不同。众筹对发起人而言不仅是追求资金,还需要得到大家智慧的滋养、口碑的传播,而集资的目的则比较简单主要是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③风险不同。股权众筹是以募集资金召集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为目的,不以提供固定的回报来制定众筹计划,相对而言是一种理性的市场行为,对募集的项目而言资金压力较小。但是非法集资不同,非法集资一般以提供远高于银行利息、远高于基金信托产品的收益率等方式提供回报,因此对项目的还款压力非常大。
④运作方式不同。众筹是一种新经济的运作形态,从项目的启动、市场定位、众筹计划的发布、产品的研发、产品的制作等各环节都全方位的公布信息,公开透明是众筹的核心价值观,而非法集资项目的发起方公开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他们遵循商业秘密的保护,参与股权投资的人在参与项目前一般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2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朋友是做众筹的 但是我觉得和非法集资形式很像 请问非法集资众筹区别是什么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行为
[律师回复]
1.可通过政府网站和工商等部门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机构或公司,批准经营范围中是否包括吸收存款、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如果不具备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如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拍卖公司、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这些企业国家法规政策明令严禁吸收公众存款,它们就不具备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至于以“预售房”“好项目”等为名吸收存款的公司,就更不具备主体资格。广大群众如果把钱存进这些公司,其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
  
2.面对形形色色的投资品,广大群众判断到底是不是非法集资,其中重要的标准之一是看其承诺的回报是否过高。最简单的方法是对照不同时期的银行存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利率。目前,正规金融机构销售的期限较长的理财产品,其年收益也不会超过10%,如果企业或个人未经权力机构批准以超过10%的年收益吸收存款,就有非法集资的嫌疑。
  
3.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是否有群众在网上进行投诉,提高自己的警惕性。
  
4.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不要盲目听从。
  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除了上面谈到的方法外,还可直接与辖区行业主(监)管部门进行联系,或直接拨打举报电话,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