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约定不得再婚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双方做出约定,也是需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要是约定不得再婚,这样显然是违反了《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的规定,因而这样的约定即使做出了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
离婚后可以约定不得再婚吗

有的夫妻离婚除了对一些必要的内容做出了约定处理外,还有可能出现一些奇葩的约定,如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不得再婚。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是否可以约定不得再婚呢?对此,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可以约定不得再婚吗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双方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子产权一人一半,由夫妻女方居住,但是不准我与他人再婚或同居,若被发现,房产全部归前妻所有。

其实,这离婚协议书的这条约定是无效,其中一方再婚,依然可以获得房子产权的一半。

结婚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民事权利。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禁止一切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5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津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该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全部归女方所有附条件为你再婚,限制了你的婚姻自由,因违反了我国《婚姻法》、《民法通则》等相关规定而无效。

《民法通则》第60条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离婚协议中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二、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办?

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离婚方式。由于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有:

1、 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 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 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 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双方做出约定,也是需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要是约定不得再婚,这样显然是违反了《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的规定,因而这样的约定即使做出了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因此,这就要求离婚夫妻在进行约定的时候,最好先了解清楚法律中的规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9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后可以约定不得再婚吗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3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4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3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6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1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2****17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8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3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3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8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财产分割约定不得再婚有效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财产分割约定不得再婚有效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后可以约定不得再婚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双方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子产权一人一半,由夫妻女方居住,但是不准我与他人再婚或同居,若被发现,房产全部归前妻所有。其实,这离婚协议书的这条约定是无效,其中一方再婚,依然可以获得房子产权的一半。结婚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民事权利。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禁止一切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5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津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该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全部归女方所有附条件为你再婚,限制了你的婚姻自由,因违反了我国《婚姻法》、《民法通则》等相关规定而无效。《民法通则》第60条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离婚协议中其他条款仍然有效。离婚协议可以约定管辖吗
首先,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管辖。
其次,协议管辖的范围是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然而离婚涉及到了人身关系,所以不适用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财产分割约定不得再婚是否有效?
财产分割约定不得再婚是不合法的,因此无效。婚姻自由权是公民的人身权利,禁止一切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结婚的条件与程序、离婚的条件与程序,这些规定划清了婚姻问题上合法与违法的界限。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不得申请再审的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不得申请再审的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不得申请再审的条件
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
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
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
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
5、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
6、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
7、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但不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8、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已申请外国或港澳台承认和执行的;
9、已经本级人民再审的;
10、人民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1
1、人民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
1
2、人民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1
3、人民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
1
4、人民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1
5、人民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
二、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
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
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三、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1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不得申请再审的前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不得申请再审的条件
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
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
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
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
5、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
6、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
7、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但不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8、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已申请外国或港澳台承认和执行的;
9、已经本级人民再审的;
10、人民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1
1、人民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
1
2、人民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1
3、人民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
1
4、人民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1
5、人民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
二、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
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
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三、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不得申请再审的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不得申请再审的条件
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
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
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
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
5、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
6、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
7、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但不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8、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已申请外国或港澳台承认和执行的;
9、已经本级人民再审的;
10、人民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1
1、人民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
1
2、人民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1
3、人民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
1
4、人民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1
5、人民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
二、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
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
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三、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财产分割约定不得再婚是否有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财产分割约定不得再婚是否有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以后还可以再复婚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以后还可以再复婚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装修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期,违约金可以得到赔偿吗?
[律师回复] 一、装修合同没有约定逾期期违约金能不能获得赔偿 《合同》第六十二条 事关合同内容约定明确依照本第六十条规定仍能确定适用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明确按照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照通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明确按照订立合同履行市场价格履行;依应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点明确给付货币接受货币所履行;交付产产所履行;其标履行义务所履行 (四)履行期限明确债务随履行债权随要求履行应给必要准备间 (五)履行式明确按照利于实现合同目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负担明确由履行义务负担 1、关于装修合同违约金 在所签订的装修合同中,是有相应的违约事项的。而法律中并没有知名违约金的上线。所以违约金通常是安装户主与装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违约金进行赔付。 2、装修合约违约金上限纠纷 一般来说,不得超过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130%,觉得违约金过高的,可以向上诉申请下调。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合同中有违约条款的,可以根据违约条款中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规定进行违约赔偿金的支付。如果赔付方觉得违约金条款中所规定的项目过高的,可以向人民申请调整。具体支付情况,由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来规定,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就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大约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如果双方有约定,该约定的标准一般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大约在每日万分之八——千分之一之间)。 3、常说的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这一定义表明: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 (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 4、装修合约违约金支付方式 (1)支付违约金; (2)损害赔偿; (3)继续履行; (4)其他补救措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很多人都会想着把自己家里从新装修翻新,那么装修就要找装修公司上门报价。价格满意了就要签订装修合同进行装修了,通常合同是为了约定甲乙方的责任与义务,而往往装修公司为了回避己方责任,装修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那么作为接受服务的一方就要参考下上文内容了,避免合同的不公平。 二、装修合同的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 此项条款中最好附上工程承揽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工头的家乡或单位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经核实后作为合同的附件,防备日后一旦发现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能够找到承担责任者。 2、装修工程地点、面积和具体施工项目 该条款应对照施工图力求详尽。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修改合同或设计,必须签订书面修改协议。 3、承揽方式 通常承揽方式有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包辅料等方式 您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并约定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4、装修费用及支付办法、期限和数额 装修费的支付可以采用一次性付清或分期按进度支付两种方法。多数居室装修工程都采用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装修费的办法,但您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具体的支付时间和金额,并保留大约10%的装修费至工程验收完毕、您入住时间满两个月时支付,因为许多工程质量问题只有入住后才能发现,而留住一部分装修费,会使您的工程维修相对有些保障。 5、施工依据和竣工标准、质量验收标准 设计图和效果图、工序和进度表应作为合同的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这些文件是工程队施工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的标准。至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您不妨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可根据如《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试行)》这样的规定验收。尽管实际上您不可能按标准去验收,但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对施工行为会起到制约作用。 6、装修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 工程队通常会同时承接几个工程项目,施工行为是交叉进行的。因此,您必须对工程期限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保障居室装修工程能按期完工。 7、工程期间装修材料保管及材料被盗、被换的赔偿责任 工程期间,装修材料一般是由暂住在您家的施工队看管的,有的施工队借此机会偷走装修材料,或以劣换好。因此,您最好在合同中约定装修材料由工程承揽人员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或被换,则由承揽人赔偿责任。 8、保修期限 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一般是二年,如果承揽人同意,您也不妨把保修期约定得长一点。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1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复婚后多久可以再离婚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复婚后多久可以再离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哥哥不当得利被发现了,现在就要接受一定的处罚了,咨询下不当得利再审申请书内容如何
[律师回复] (一)本部分在当事人全称后加括号注明简称。
  
(二)当事人简称应当保持一致,做到简明规范,体现当事人的特点。
  
(三)未提出再审申请或者未被列为被申请人的原审其他当事人应当在被申请人之后,按照其在一审、二审、再审中的诉讼地位依次列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经过两次以上再审的,再审诉讼地位按照当事人在最后一次再审中的诉讼地位列明;再审程序是由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的,再审诉讼地位按照“原申诉人(或原被申诉人)”列明。
  
(四)申请再审的裁判文书表述为“不服××人民法院(××××)×法民×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示例如下:
  申请再审人天成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阳公司),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省××人民法院(××××)×法民××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是否能够再次约定试用期
[律师回复] 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是否需要再次约定试用期
面对劳动者离职后又重归工作岗位的情形,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不能与之再次约定试用期,否则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须具备劳动双方处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逻辑前提,“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也应以“双方处于同一段劳动关系”为适用条件,因此离职后的劳动者可以受到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法律约束。
尽管学者对试用期概念的表述不尽相同,但对试用期的基础含义则基本达成共识。郑尚元教授从彰显试用期目的性的角度进行对其进行界定和解读:“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工作的期限,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
如此而言,设立试用期制度的初衷就在于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的考察需求。一方面,用人单位通过试用期来考察招用的劳动者自身的技能、素质和兴趣等方面是否符合供职岗位的要求,另一方面,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试用期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规章制度和经营理念,明确自己是否适合和接受这份工作。
试用期固然为双方以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重要作用,但也不可机械地将试用期这顶“帽子”生搬硬套于所有“新生”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
(一)项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不仅成为了判定试用期间用人单位能否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唯一依据,而且也应是用人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评定以决定劳动者去留的核心标准。
对于离职后即将返回原工作岗位的劳动者而言,由于之前在单位该岗位工作过,他们对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规章制度等较为熟悉,对劳动内容易于把握,也知道这份工作与自己的兴趣是否相投而免去了以后因不乐意长期从事该工作而辞职的担忧,同时,劳动者对劳动报酬、公司的晋升机制等方面也较为了解,对企业文化等软实力也应是基本认同的。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离职后返回工作岗位的时间间隔通常不会很长(一般不会出现十几二十年的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变化不会很大。
由此可见,劳动者离职后返回工作岗位,虽然即将建立一段新的劳动关系,但这段劳动关系有其特殊之处,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对方都已经有较为直接而深入的了解,已经不需要为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时间上的缓冲和磨合,作为满足双方考察需求的试用期,实无再次约定的必要。“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但不应加以“双方处于同一段劳动关系”的前提限制,否则对于离职后又返回原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是不合理的。
违约股份没收后还能再收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给显名股东。 股份股权代持的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之一 1、风险名称:股份代持的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2、表现形式:“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转让“显名股东”股权。 3、法律后果:“隐名股东”不得以自己名义转让“显名股东”的股权,否则其转让股权行为无效,因为“隐名股东”不具备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资格。 4、防范措施:“隐名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法律风险之二 1、风险名称:股份代持的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2、表现形式:“显名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 3、法律后果:“显名股东”违背与“隐名股东”的协议擅自转让股权,因公司章程中股东登记的公示作用,仍产生股权转让的法律效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隐名股东”的权益将遭受损害。 4、防范措施:实际为无权处分行为,经“隐名股东”追认即有效,但第三人善意(善意的条件:是否知晓,是否支付价款,是否有公平合理的价格)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隐名股东”可依据代持协议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或主张“显名股东”侵权。 一、先通过确权之诉确立其对公司享有权利,再转让其股权。 二、先由“显名股东”转让其股权给第三人,再由第三人取得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在与他方签订代持协议时应当注意相关条款的完善,且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之三 1、风险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的法律风险。 2、表现形式:违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转让的限制。 3、法律后果:转让方风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因此,违背该规定的股权转让是无效的。 4、防范措施:转让方应待条件成就后再转让其所持股份,且该转让不能违背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5、法律依据:《公司法》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法律风险之四 1、风险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的法律风险。 2、表现形式:违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转让的限制。 3、法律后果:受让方风险:由于股权转让可能因为违背强行性法律的规定而无效,如果受让方未作谨慎调查将遭受损失。 4、防范措施: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权,受让方应当谨慎考察其股份变动情况及任职情况,且还需考察公司章程。 5、法律依据:《公司法》14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但是是存在风险的,“隐名股东”不得以自己名义转让“显名股东”的股权,否则其转让股权行为无效,因为“隐名股东”不具备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资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服务 > 再婚 > 离婚后可以约定不得再婚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