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规定失信公司法人受限制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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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旦公司失信,那么法人代表将被限制高消费和在其他企业任职。如果法人代表转移公司财产或者抽取公司资金而不还清债务,那么法院会调查证据,冻结法人个人资金账户。
法律有规定失信公司法人受限制吗?

现在是诚信社会,法律提倡人人要讲诚信,如果公司或者个人借钱不还,被追债方告上法庭,法院会判决借款方还款并强制执行,严重者还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那么,法律有规定失信公司法人受限制吗?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为大家解答疑惑。

一、“失信者黑名单”是它通俗的叫法,其实也叫老赖黑名单。

据调查显示,目前已经进入黑名单的总数已经高达180多万企业和个人。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购买房屋,不得旅游、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同时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规定的高消费行为。在民事活动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有限公司以其财产范围为限,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其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在法定代表人不是被执行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无权查封其个人账户。

但是,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公司没有财产履行债务,同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转移公司资金到个人账户构成抽逃注册资金,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的钱就是有限公司的钱,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从而对其个人账户采取冻结措施。针对目前对单位失信被执行人及其负责人缺乏有效限制手段,以及单位财产与负责人个人财产混同消费现象大量存在的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调研,适时对《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相关条文进行修改。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出台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为确保公布信息的准确性,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公布其多数身份证号码,对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公布其组织机构代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各级人民法院根据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接受信息渠道的特点,除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外,还利用广场、步行街LED屏幕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资料,并在各个社区、村庄发放资料,让群众在第一时间识别身边熟人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利用熟人社会的道德评价压力,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天罗地网”式的信用惩戒威慑。

二、关于失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进失信名单吗的回答为法定代表人可以其他人员不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一旦公司失信,那么法人代表将被限制高消费和在其他企业任职。如果法人代表转移公司财产或者抽取公司资金而不还清债务,那么法院会调查证据,冻结法人个人资金账户。法律有规定失信公司法人受限制吗?以上就是律图小编对问题的回答,大家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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