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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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2、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民营企业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融资租赁现象越来越常见。民营企业融资公司的设立和融资租赁具体有哪些规定的?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十分了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民营企业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以及融资租赁政策,希望对您有用。

一、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分类,我国法律法规对其设立的规定如下:

(一)金融租赁公司

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经银监会审批,且应满足以下设立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3、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5、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6、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

7、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8、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设立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租赁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推荐1-2家从事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通信、医疗、环保、科研等设备,工程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轮船、汽车等)租赁业务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被推荐的企业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后,纳入融资租赁试点范围(这些租赁公司至少应成立三年以上);

2、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4、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5、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6、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外商投资比例不低于25%;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应资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存续满一年。投资各方应向审批机关提供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资不抵债的不符合申请资格,且外方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二、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融资租赁企业应当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但融资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融资租赁企业不得从事同业拆借等业务。严禁融资租赁企业借融资租赁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等分别对金融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作出了列举:

(一)经银监会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

1、融资租赁业务;

2、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3、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4、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5、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6、同业拆借;

7、向金融机构借款;

8、境外借款;

9、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

10、经济咨询。

(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1、融资租赁业务;

2、租赁业务;

3、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4、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5、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流程

(一)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文件和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在收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四、国家及地方政府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政策

2011年12月15日,商务部出台了《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继续做大飞机、船舶和工程机械等传统领域的同时,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拓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鼓励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各类文件,以给予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吸引投资者在地方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一)北京市中关村的政策

北京市政府及东城、顺义等区都重点支持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但未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在2012年6月19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海淀区政府、北京市国税局和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融资租赁发展的意见》,鼓励在中关村示范区新设和引进融资租赁企业,主要鼓励政策有:

1、对2012年起新设立或新迁入海淀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海淀区注册纳税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由海淀区人民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2、融资租赁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享受3年租金补贴。第一年补贴租金的50%,第二年补贴30%,第三年补贴10%,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3、鼓励合作的融资租赁企业为中关村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对中关村企业实际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总额的1%给予补贴,每家机构年度补贴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的政策

天津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租赁业发展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津政发〔2010〕39号)、《关于做好融资租赁登记和查询工作的通知》(津金融办〔2011〕87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物权属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和规定,对在天津市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给予了政策、税收等方面的支持,虽然部分补贴政策已经过了有效期,但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的融资租赁交易在天津市辖区内具有对抗效力等政策仍对融资租赁企业具有吸引力。这些鼓励政策也使很多投资者在天津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在2015年1月2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天津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对于医疗器械设备租赁业务许可明确作出了放宽审批条件的规定:对申请开办医疗器械设备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取消经营场所房屋属性、面积和设立仓库等要求,放宽从业人员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将企业相关设施设备及质量管理文件中部分检查项目作为合理缺陷处理。将医疗器械融资租赁划归区县行政许可事项中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由区县负责实施许可。融资租赁企业对采购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负责,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每年进行不少于1次的现场或书面检查。

此外,《关于加快天津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还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新能源汽车项目给予补贴,融资租赁公司购买这些新能源汽车的价格应扣减补贴部分。

(三)上海浦东新区政策

2012年7月26日,浦东新区出台了《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执行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并与同年11月6日出台了《浦东新区促进金融机构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其主要的鼓励政策为:

1、对新引进融资租赁企业的一次性落户补贴:注册资本1亿元(含)至5亿元,给予500万元;注册资本5亿元(含)至10亿元,给予1000万元;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给予1500万元一次性补贴;

2、对在浦东新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给予1.5%补贴。

3、对新引进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或增资规模10亿元(含本数)以上的融资租赁企业的高管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住房(租房)补贴20万元;对到位资本金l亿元(含)以上的融资租赁企业高管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人员,经综合考核评定,给予一定人才补贴。

4、对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当年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0.5%的补贴;对为新区企业提供航运租赁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当年通过航运租赁业务为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1%的补贴。单笔业务不重复享受补贴,该项补贴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申请补贴的融资租赁企业当年累计为区内企业提供融资总额应不少于5000万元。

5、对融资租赁企业购入新区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按照合同金额的0.5%,给予融资租赁企业补贴;对融资租赁企业购入新区企业制造的飞机、船舶,按照合同金额1%,给予融资租赁企业补贴。对单一合同不重复享受补贴,对单一融资租赁企业,每年该项补贴额最高为500万元。对融资租赁企业新购入船舶和飞机,给予登记费100%补贴,单船或单机最高补贴额为10万元,对单一融资租赁企业,每年该项补贴额最高为200万元。

此外,上海市还规定,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四)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策

2011年6月22日,武汉市出台了《促进资本特区融资租赁业发展实施办法》,制定各种政策促进融资租赁业在资本特区的快速发展。其主要鼓励政策为:

1、对在资本特区新设或者由本市外迁入资本特区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按照其注册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为2000万元。

2、对在资本特区新设或者由本市外迁入资本特区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购买、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最高补贴金额为5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5年给予补贴,前3年每年按照房租市场指导价的30%给予补贴,后2年按照房租市场指导价的15%给予补贴。

3、对在资本特区新设或者由本市外迁入资本特区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自开业年度起,其实际缴纳营业税市、开发区两级财政留成部分(以下简称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前2年按照100%予以补贴,后3年按照50%予以补贴;自获利年度起,其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前2年按照100%予以补贴,后3年按照50%予以补贴。

4、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按照借款合同所载租金总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计税;对分别签订购销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照规定分别计税。

5、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在资本特区新设或者由本市外迁入资本特区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5年内按照100%予以补贴。

(五)厦门市沧海保税港区的政策

2013年9月2日,厦门市出台了《关于鼓励在海沧保税港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意见》,主要规定了以下鼓励政策:

1、对新引进的在海沧保税港区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以下奖励:

(1)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含)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2)注册资金5亿元人民币(含)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含)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人民币。

2、自本意见实施起三年内,凡在海沧保税港区注册、并在海沧缴纳税收的融资租赁企业,按企业年度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给予五年奖励,其中前两年给予80%的奖励,后三年给予50%的奖励。

3、自本意见实施起三年内,为海沧区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当年融资租赁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其当年为海沧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给予融资总额0.5%的补贴,最高补贴300万元人民币。

4、保税港区融资租赁企业高管人才可以申请享受海沧相关的人才、住房、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和就业等方面的奖励政策。

(六)福建晋江市的政策

2012年月日,晋江市出台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制定的主要鼓励政策如下:

1、按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奖励金额500万元,奖励资金在注册资金到位后拨付。注册资金5亿以上的设立奖励政策采取“一企一议” 办法研究确定。

2、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市租用办公用房的,按其实缴租金(租金参考同期市场行情)的30%予以连续3年的奖励,累计奖励资金不超过30万元;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其购房总价款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自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年度起,参照其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按87.5%比例、后3年按50%比例给予资金奖励。自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年度起,参照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按35%比例,后3年按25%比例给予奖励。

4、融资租赁公司缴纳的印花税可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即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对分别签订购销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按规定分别贴花。

5、融资租赁公司购入的船舶、高端装备制造设备、新能源生产设备、医疗设备、高端包装印刷设备并被我市企业租赁使用的,按照合同金额5‰给予奖励,单一企业单笔业务奖励金额不超20万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融资租赁公司购入我市企业生产的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设备开展业务的,按照合同金额6‰给予奖励,单一企业单笔业务奖励金额不超30万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相信您已经看出,这些政策都是在整体上大致相同,但各省的政策之间又根据实际情有微小差别。除了上述几个省市的政策之外,西安、舟山、深圳等省市也出台了具体的政策。如有需要,请登录律图网站进一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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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

一,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二,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四,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2、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亦较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第
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第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第
三,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登记时不需要履行前置审批程序,也无须实缴注册资本。对于未办理试点企业资格的企业能否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我们认为,既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需要办理前置许可,在企业办理了工商登记之后即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但是,商务部曾在其官方答复中认为,未在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名单内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虽包含融资租赁,但不能够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依据即是前述商建发560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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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赁程序不同
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4、租赁期限不同
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5、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负责,而融资租赁有承租方负责。
6、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7、租赁的实质不同
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包括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包括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的主要区别在于如下几方面:
1、作用不同
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很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
融资租赁资产是属于专业租赁公司购买,然后租赁给需要使用的企业,同时,该租赁资产行为的识别标准,一是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给租赁公司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等于或大于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帐面价值的90%及以上;三是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优先购买权,并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所支付购买金额低于优先购买权日该项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继续租赁该项资产的权利,其支付的租赁费低于租赁期满日该项租赁资产正常租赁费的70%.总而言之,融资租赁其实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某种意义来说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
3、租赁程序不同
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4、租赁期限不同
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5、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负责,而融资租赁有承租方负责。
6、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7、租赁的实质不同
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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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租赁批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只是规定了如何申请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业务种类以及金融租赁公司的管理办法,它并没有禁止其他租赁公司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同样,对外经济贸易部颁布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也只是规定了如何申请成立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中外合资租赁有限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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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的主要区别在于如下几方面:
(一)作用不同
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很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
(二)两者判断方法不同
融资租赁资产是属于专业租赁公司购买,然后租赁给需要使用的企业,同时,该租赁资产行为的识别标准,一是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给租赁公司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等于或大于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帐面价值的90%及以上;三是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优先购买权,并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所支付购买金额低于优先购买权日该项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继续租赁该项资产的权利,其支付的租赁费低于租赁期满日该项租赁资产正常租赁费的70%.总而言之,融资租赁其实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某种意义来说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
(三)租赁程序不同
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 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四)租赁期限不同
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五)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负责,而融资租赁有承租方负责。
(六)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七)租赁的实质不同
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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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二、什么是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又称为业务租赁,是融资租赁的对称。是为了满足经营使用上的临时或季节性需要而发生的资产租赁。经营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不需要提供这个服务)。
三、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的租金是使用资金的对价,租金由取得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出租人赚取的利差构成。假如使用等额本金法计算租金,由于利息随着本金的减少而减少,租金是逐年递减的。
经营租赁的租金是使用物件的对价,与出租人取得设备的资金成本无直接关系。但是,出租人收取的租金应足以计提设备折旧和支付营业税,还必须足以支付出租人购置该设备资金的利息,以及取得合理的利润。
在经营租赁中,物件由出租人购买供承租人使用,也可以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指定购买来供承租人使用,租赁金额和租赁期限不能饱和。在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或最低收款额限制不得大于租赁资产原帐面价值的90(注意!)。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经营租赁的租期结束后,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三种选择(退还、续租、留购),出租人要承担设备的余值风险。经营租赁的留购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计算。
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包括哪些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的主要区别在于如下几方面:
1、作用不同
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很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
融资租赁资产是属于专业租赁公司购买,然后租赁给需要使用的企业,同时,该租赁资产行为的识别标准,一是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给租赁公司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等于或大于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帐面价值的90%及以上;三是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优先购买权,并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所支付购买金额低于优先购买权日该项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继续租赁该项资产的权利,其支付的租赁费低于租赁期满日该项租赁资产正常租赁费的70%.总而言之,融资租赁其实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某种意义来说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
3、租赁程序不同
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4、租赁期限不同
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5、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负责,而融资租赁有承租方负责。
6、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7、租赁的实质不同
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二、什么是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又称为业务租赁,是融资租赁的对称。是为了满足经营使用上的临时或季节性需要而发生的资产租赁。经营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不需要提供这个服务)。
三、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的租金是使用资金的对价,租金由取得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出租人赚取的利差构成。假如使用等额本金法计算租金,由于利息随着本金的减少而减少,租金是逐年递减的。
经营租赁的租金是使用物件的对价,与出租人取得设备的资金成本无直接关系。但是,出租人收取的租金应足以计提设备折旧和支付营业税,还必须足以支付出租人购置该设备资金的利息,以及取得合理的利润。
在经营租赁中,物件由出租人购买供承租人使用,也可以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指定购买来供承租人使用,租赁金额和租赁期限不能饱和。在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或最低收款额限制不得大于租赁资产原帐面价值的90(注意!)。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经营租赁的租期结束后,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三种选择(退还、续租、留购),出租人要承担设备的余值风险。经营租赁的留购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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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住房买卖不破租赁相互抵触吗?
融资租赁住房买卖不破租赁是不相互抵触的,因为融资租赁的住房也是不动产的,所以是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之后,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从出卖人变成了买受人,所以不动产的租金收取人就不能再是租赁合同中的原出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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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包含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包含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的主要区别在于如下几方面:
1、作用不同
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很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
融资租赁资产是属于专业租赁公司购买,然后租赁给需要使用的企业,同时,该租赁资产行为的识别标准,一是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给租赁公司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等于或大于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帐面价值的90%及以上;三是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优先购买权,并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所支付购买金额低于优先购买权日该项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继续租赁该项资产的权利,其支付的租赁费低于租赁期满日该项租赁资产正常租赁费的70%.总而言之,融资租赁其实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某种意义来说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
3、租赁程序不同
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4、租赁期限不同
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5、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负责,而融资租赁有承租方负责。
6、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7、租赁的实质不同
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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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什么要融资租赁?
[律师回复]
1、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

一,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二,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四,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2、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亦较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第
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第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第
三,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登记时不需要履行前置审批程序,也无须实缴注册资本。对于未办理试点企业资格的企业能否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我们认为,既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需要办理前置许可,在企业办理了工商登记之后即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但是,商务部曾在其官方答复中认为,未在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名单内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虽包含融资租赁,但不能够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依据即是前述商建发560号文。
租赁经营租金怎么计算,企业租赁经营租金归属
[律师回复]
一、企业租赁经营的租金怎么计算租金是企业租赁制核心内容,也是承租人应履行的主要义务。如何确定和计算租金,各地实践也不相同。比较典型的做法是:
(1)将租金分为纳税租金和不纳税租金。前者以租赁当年的资产租金率(即资产利润率)为基数,每年递增一定比例,乘以当年初实有资产,得出租金数;后者即按规定从成本中提取的折旧基金及大修基金。
(2)基数递增租金。即由租赁双方商定各年度的基数利润和基数租金,在此基础上,按计租年度企业的实际利润基数利润的比例适度上浮,计算出实际租金。
(3)固定租金制。即租金数额不因利润增减而变动。上述几种方法各有利弊,应依具体情况灵活择用。除此之外,还有其它一些计算方法。确定租金应兼顾国家、企业、职工、承租方等各方面的利益。关于承租方的收入承租收入从广义上讲包括租金,承租方收入及风险保证金。根据我国法律及政策的规定,自租赁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停发个人承租经营者及合伙承租成员的工资、资金,预支生活费。对于租赁经营所得,承租方应先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然后再划分出承租方的实得利益。除个人承租外,承租经营者的收入,原则上不超过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和资金的5倍,其它承租成员的收入应当低于承租经营者的收入。在交付租金和实际支付给承租成员应得收入的后,承租收入仍有余额的,应当作为企业的风险保证金留存。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完不成经营总目标或者欠交租金时,以该风险保证金抵补。关于承租前债务的处理其原则与企业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的处理是相同的。当事人应当在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时将此考虑在内。如果清产核资时对债务债权疏漏,应当由承租方以企业的名义受偿或清偿,然后在租金收入中加上受偿的债权份额或从租金中减去清偿的债务数额。
二、企业租赁经营期间新增资产的归属与企业承包经营不同,在企业租赁经营的过程中,企业的新增资产不一定属于全民或集体所有,具体有下列五种情况: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为帮助承租方而投入的资产,属全民或集体所有。个人租赁时,承租方用个人财产投资形成的资产,属该投资者所有。合伙租赁时,承租方投资形成的资产,归承租成员共有。全员租赁时,承租方用其收入新增产,产权属全体职工。企业承租企业时,承租方用其收入新增资产属承租企业所有(集体企业)或经营管理(全民企业)。租赁期满时这些资产如何处理,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折价卖给出租方,并对利用承租方新增资产创造的利润,可以从中提取适当比例的分成,归承租方所有。
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融资租赁合同知识】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
一、的区别以租赁的目的和投资回收方式为标准划分,租赁业务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另外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规定,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被称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的特点
1、它一般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应商。
2、
2、签订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即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担保合同等。
3、租赁物件和供货商是由承租人选定的。
4、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责任。
5、出租人可在一次租期内完全收回投资并盈利。
6、融资租赁的标的物是特定设备,承租人也是特定的,因此租赁合同一般情况下不能中途解约。
7、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对租赁物几乎都要留购)。经营租赁的特点
1、涉及两个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只签订一个合同,即租赁合同
2、租赁物件的选择是由出租人决定的。
3、租赁目的主要是为短期使用设备。
4、租金的支付具有不完全支付性,出租人无法只通过一个承租人租用设备,并在一个租赁合同期内就收回全部或部分投资。
5、承租人是不特定的复数。
6、租赁物件一般是通用设备。
7、租赁物件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8、租赁期限比较短。承租人可以提前告之出租人中途解除合同。
二、融资租赁交易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融资租赁合同有具体约定出租人承租人权利
1、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2、收取租金
1、对租赁物件和出卖人的选择权
2、对出卖人的请求权
3、对租赁物件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4、以名义价格留购的选择权义务
1、出资购买租赁物
2、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3、协助承租人向出卖人索赔
1、接受标的物
2、按期支付租金
3、保管、维护保养租赁物
4、不能擅自处分租赁物
三、融资租赁的操作过程在开展融资租赁以前,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得到满足,一是出租人对承租人的信用状况(包括承租人企业的产业特点、经营状况、项目情况、偿还能力、担保等)经审查后认可,同意与其开展该项目的融资租赁交易;二是承租人必须对融资租赁的特点和实际运作有基本认识和一定的了解,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能配合在一起开展工作。融资租赁的操作过程如下:
1、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确定租赁物件、融资金额、利率、租期、支付方式等。同时,出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并按承租人的意愿,与供货商签订租赁物件的《购买合同》(进口设备通过委托代理),并负责支付货款。承租人在《购买合同》上附签,以示对租赁物件和合同条款内容的确认。
2、供货商根据《购买合同》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件。
3、根据约定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4、履约完毕,承租人以名义价格留购租赁物取得所有权。
四、融资租赁的具体方法:直接租赁、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等
1、直接租赁:是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指定直接向供货商购买,然后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方式。
2、回租: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
3、转租赁: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4、委托租赁:是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五、融资租赁与贷款的区别
1、融资租赁与贷款在融资目的上是相似的,但两者的融资方式和形式是不同的。从信用范畴上讲,贷款是银行信用,而租赁是租赁信用,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贷款是直接融资,融资租赁以融物的方式融资,贷款合同的标的是资金,而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是设备。
2、融资租赁是百分之百的融资,而贷款则是一种不完全融资。银行通常要求借款人担保或抵押,又往往低估抵押品的价值,而租赁项目如果要求提供抵押,对抵押品的价值估计往往比银行高。
3、融资租赁的还款方式较贷款灵活且还款压力小。融资租赁的租金一般是每月或每季支付,而银行贷款的归还通常是一次性的,因此融资租赁的还款压力较小。
4、融资租赁的期限通常比贷款期限长。
六、企业选择融资租赁的好处
1、筹措资金的新途经。缓解设备支付时的现金流压力,解决企业更新和添置生产急需设备而资金不足的困难。
2、延长资金融通期限。
3、保持资金的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如果采用回租式的融资租赁,可以帮助企业增加现金流。
4、便于资金预算编制、简化财务核算程序;明确租赁期间的现金流,利于资金安排。
5、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按象征性价格购买租赁物件,作为承租人自己的财产。
七、租金的构成及利率的确定
1、租金的构成:租赁设备的购置成本、利息。
2、利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或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八、租金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
1、租金的计算方法有:年金法、成本回收法、附加率法、不规则的租金计算方法、浮动利率的租金计算方法等。通常采用年金法计算。以等额年金法月付(后付)为例,计算公式为:购置成本月利率(1月利率)还租月数每期还租金额=──────────────(1月利率)还租月数—1
2、根据项目不同,租金可采取按月、季、半年或年支付。
九、租赁项目的起租日、租赁期限
1、起租日:起租日的确定有多种,我司以向供货商(代理商)支付第一笔租赁物件价款之日起计算。
2、期限:一般为3—5年。
十、租赁项目的担保由于租赁物和供应商是由承租人选定或指定,租赁设备通常只用于特定的企业,虽然出租人对设备拥有名义上的所有权,一旦承租人违约,出现对租赁物处置的情况,租赁物的价值往往大打折扣。因此,根据项目风险程度的不同,仍要求承租人提供担保,具体方式有:保证金、保证、抵押、质押等。十
一、租赁项目中承租人需要支付的其他费用
1、手续费:根据项目管理成本的不同,有时还需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2、保险:承租人需一次足额以出租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财产一切险、机损险及其他相关险种。
3、公证费:需办理公证的租赁项目,承租人根据约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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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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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怎么区别租赁主要的分类有哪些,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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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由租赁公司向承租单位在短期内提供设备,并提供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的一种服务性业务,又称服务性租赁。经营租赁的特点主要是:
(1)出租的设备一般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
(2)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在合理的限制条件内承租企业可以中途解约。
(3)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租赁公司负责。
(4)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以后,出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经营租赁比较适用于租用技术过时较快的生产设备。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由租赁公司按承租单位要求出资购买设备,在较长的合同期内提供给承租单位使用的融资信用业务,它是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的租赁。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是:
(1)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者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2)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在租赁期间双方无权取消合同。
(3)由承租企业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
(4)租赁期满,按事先约定的方法处理设备,包括退还租赁公司,或继续租赁,或企业留购。通常采用企业留购办法,即以很少的“名义价格”(相当于设备残值)买下设备。
3、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1)作用不同
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很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
融资租赁资产是属于专业租赁公司购买,然后租赁给需要使用的企业,同时,该租赁资产行为的识别标准,一是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给租赁公司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等于或大于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帐面价值的90%及以上;三是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优先购买权,并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所支付购买金额低于优先购买权日该项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继续租赁该项资产的权利,其支付的租赁费低于租赁期满日该项租赁资产正常租赁费的70%.总而言之,融资租赁其实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某种意义来说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
(3)租赁程序不同
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4)租赁期限不同
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5)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负责,而融资租赁有承租方负责。
(6)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7)租赁的实质不同
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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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的主要区别有哪些?...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的主要区别有哪些?展开
[律师回复] 区别:
1、作用不同: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很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融资租赁其实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某种意义上讲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拓展资料:融资租赁(ficillese)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经营租赁(opertiglese),又称为业务租赁,它是由大型生产企业的租赁部或专业租赁公司向用户出租本厂产品的一种租赁业务。出租人一般拥有自己的出租物仓库,一旦承租人提出要求,即可直接把设备出租给用户使用。用户按租约交租金,在租用期满后退还设备。
租赁主要的分类有哪些,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租赁的分类: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由租赁公司向承租单位在短期内提供设备,并提供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的一种服务性业务,又称服务性租赁。经营租赁的特点主要是:
(1)出租的设备一般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
(2)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在合理的限制条件内承租企业可以中途解约。
(3)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租赁公司负责。
(4)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以后,出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经营租赁比较适用于租用技术过时较快的生产设备。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由租赁公司按承租单位要求出资购买设备,在较长的合同期内提供给承租单位使用的融资信用业务,它是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的租赁。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是:
(1)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者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2)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在租赁期间双方无权取消合同。
(3)由承租企业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
(4)租赁期满,按事先约定的方法处理设备,包括退还租赁公司,或继续租赁,或企业留购。通常采用企业留购办法,即以很少的“名义价格”(相当于设备残值)买下设备。
3、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1)作用不同
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很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
融资租赁资产是属于专业租赁公司购买,然后租赁给需要使用的企业,同时,该租赁资产行为的识别标准,一是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给租赁公司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等于或大于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帐面价值的90%及以上;三是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优先购买权,并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所支付购买金额低于优先购买权日该项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继续租赁该项资产的权利,其支付的租赁费低于租赁期满日该项租赁资产正常租赁费的70%.总而言之,融资租赁其实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某种意义来说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
(3)租赁程序不同
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4)租赁期限不同
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5)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负责,而融资租赁有承租方负责。
(6)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资产由租赁公司收回,而融资租赁期满后,企业可以很少的“名义货价”(相当于设备残值的市场售价)留购。
(7)租赁的实质不同
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企业融资租赁,为什么要分期?
[律师回复]
1、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

一,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二,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四,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2、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亦较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第
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第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第
三,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登记时不需要履行前置审批程序,也无须实缴注册资本。对于未办理试点企业资格的企业能否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我们认为,既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需要办理前置许可,在企业办理了工商登记之后即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但是,商务部曾在其官方答复中认为,未在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名单内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虽包含融资租赁,但不能够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依据即是前述商建发560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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