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规范化公司改制,为什么要进行改制?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98人
专家导读 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新的需要的过程。中国启动市场化改革后,国有企业原有的管理模式与市场经济产生激励冲突,政企不分、产权不清、高度垄断、效率低下等问题日益严重,最终造成国企经营不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国企改革也就势在必行。
什么是规范化公司改制,为什么要进行改制?

一家企业要能合法运营起来,必须具备一系列规范且有序的规章制度,公司改制是为了让整个公司的结构、组织、模式更加趋于成熟规范化,适应公司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那么你知道什么是规范化公司改制,为什么要进行改制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规范化公司改制?

规范化公司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新的需要的过程。

规范化公司改制可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另外,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原有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规范化公司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改制,但广义上也包括其他性质企业的改制,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制、中外合作企业的改制等等,甚至更多类型的非企业单位,比如事业单位改制,也被统称为企业改制。企业改制的目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随着企业上市的需求增大,很多企业将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己的改制目标。

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必需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核,并报本级政府批准。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非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二、为什么要进行规范化公司改制?

中国启动市场化改革后,国有企业原有的管理模式与市场经济产生激励冲突,政企不分、产权不清、高度垄断、效率低下等问题日益严重,最终造成国企经营不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国企改革也就势在必行。中大咨询认为,国有企业改制需要明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

为什么要进行改制的全部回答。通过本文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公司改制首先要规范化,要合法合理,改变原有企业经验模式、运营理念上的陈旧、落后,这样才能保证公司运营得当,且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会被时代所淘汰。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9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是规范化公司改制,为什么要进行改制?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3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2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2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1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4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7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1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7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5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2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5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0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企业怎么进行改制,如何进行企业改制
1、产权界定,产权界定即界定财产的归属关系,判定归某个民事主体所有或控制。2、资产评估 3、产权登记,产权登记主要适用于国有资产 4、人员安置,经济体转型期的企业,具有社会保险、医疗、福利、教育、就业等综合功能,承担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许多职能,其企业经营管理职能反而隐而不彰。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二叔开的小公司听说企业改制是非常有必要的,准备决定企业改制,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
一、拟订总体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改组的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拟订股份制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
  第
二、选聘中介机构。企业改制除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之外,还需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将在改制过程中协同证券公司及改制企业完成审计、资产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必要的工作。
  第
三、开展改组工作。这是改组方案的实施阶段。如果企业改组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国有股权管理等诸多问题的,均须按要求分别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
四、发起人出资。企业设立验资帐户,各发起人按发起人协议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应办理完毕有关产权转移手续。资金到位后,由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
五、公司筹委会会议,发出召开创立大会通知。主要工作为初步审议公司筹备情况及公司章程草案,并确定创立大会时间,发出召开创立大会的通知。
  第
六、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程序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会议。
  第
七、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阶段,主要工作为:改制后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登记表格;企业改制需要新增货币资本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我刚一大学毕业,就到了这家公司,经过实习期就正式签合同了,现在进行了改制,那么企业改制属于仲裁范围吗
[律师回复]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的规定:“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改制中基于平等民事主体关系而发生的民事纠纷,但对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导的企业改制,其权利转移等事项并非企业自身所能决定的,由此引发的纠纷,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统筹解决。本案经审查,根据衡阳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衡企改复(2014)9号文件,被告衡阳某公司的全部资产、全部人员、全部债务,已由衡阳某仪器厂接收,同时,衡阳某仪器厂作为国有企业进行改制重组,其改制系由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导,因此,本案系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导下的企业改制所引发的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范畴。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三)项、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遂裁定驳回原告左某的起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承包如何规范化的进行?
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由原有企业直接与承包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以及第三方企业均可)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包人签署书面的合同,保证合法性,而且承包的相关的项目和公司需要符合法律的基本的要求,不可以以任何理由违法法律的规定,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改制工伤待遇会变化吗?
企业改制之后劳动者的工伤待遇是不会变化的,工伤待遇是由法律规定的,按照劳动者的伤残等级确定。发生工伤事故之后,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以及护理费。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如何促进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律师回复]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问题日益显露出来,各种利益矛盾错综复杂。能否解决好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问题,直接关系到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推动政府公共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能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对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大意义。实现决策科学化要从组织设计、决策程序方面入手。
一、实现组织设计科学化。要重新定位政府的职能。把政府的决策职能和执行职能适当分开,某些执行职能应由社会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承担。政府承担的职能过多,任务超载,必然影响政府的政策决策效率,结果是许多应该由政府制定政策来解决的社会问题不能进入政府的政策议程,造成政策盲区。政府的机构改革要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提高政府对社会问题反应的灵敏度和准确性。要重新界定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力界限,使政策决策任务适当分流。
二、推动决策程序科学化。主要有
(1)完善和建立政策议程程序。
(2)完善政策规划的程序。
(3)完善政策合法化程序。
三、提高决策科学化程度。要建立健全政策决策系统,以决断系统为核心,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咨询系统、监督系统的作用。同时,应优化决策及执行人员的素质。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9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企业改制工伤待遇会变化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企业改制工伤待遇会变化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的变化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怎么进行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 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二、改制具体操作步骤 1.设立改制筹备小组, 专门负责本次改制工作。 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 汇集公司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负责人,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改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 题进行商讨,必要时还应提请董事会决定。筹备小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a.研究拟订改组方案和组织形式; b.聘请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并与中介机构接洽; c.整理和准备公司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d.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提供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回答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 e.拟定改制的有关文件; f.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文件或备案,取得政府批文; g.联络发起人; h.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等工作。 2.选择发起人。现行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如果拟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人数符合该要求,则可以直接由现有股东以公司资产发 起设立;如果现有股东不足或现有股东有不愿意参加本次发起设立的,则应引入新的股东作 为发起人,由现有股东向其转让部分股权,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改组, 然后由改组后的股东 以公司资产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但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是,股东的变更要满足申请 发行前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要求。 3.聘请中介机构。筹备小组成立后可联系和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机构。被选择的中介机构应具备从业资格,筹备小组在经过慎重考察 后,应当确定本次改制上市的各中介机构人选,并与之签署委托协议或相关合同,正式建立 法律关系。 4.尽职调查、资产评估与审计。在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签署委托协议后,各机构应根据情况 进场工作,分别对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和审计。保荐机构应对公司整体情况尤其是商务 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起草本次改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律师应对 公司的法律事宜进行全面调查,并起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会计师对公司近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资产评估师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形成资产评估报告。应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是按照评估报告数值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确认;而最新要求是要求以会计报表上净资产数额确认改制后公司股本数额。这样如果审计报告净资产数额低于评估报告数额,则选择审计报告上净资产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则符合国家工商局和两家要求。 如果评估报告上资产价格数据低于审计报告净资产数据,则选用评估报告数据作为验资报告上股本数额。当然,如果公司不需要三年内上市则可以按照评估报告数据作为验资报告上股本数量反映人而无需考虑审计报告数据。 5.产权界定。公司筹备过程中,为了准确确定公司资产,区分其他主体的资产,有时要进 行财产清查。在清查基础上对财产所有权进行甄别和确认。尤其是占有国有资产的公司,应 当在改制前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避免国有资产受到损害。 6.国有股权设置。改制公司涉及国有资产投入的,要对公司改制后国有股的设置问题向国 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相关股权设置的文件,对国有资产作价及相应持股进行审批。通常 在申报国有股权设置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求公司律师就国有股权设置出具法律意见书。 7.制定改制方案,签署发起人协议和章程草案。改制方案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需要达成 一致: 首先,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应由各发起人共同商定净资产折股比例,确定注册 资本的数额。 其次,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按照各发起人在原公司中的股权比例来确 定,如有调整应在此阶段商定。签署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草案。此外,公司改制中还应形 成如下改制文件和文本:股东会关于公司改制的决议、改制申请书、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发起人框架协议、公司章程及企业改制总体设计方案等。 8.申请并办理设立报批手续。 涉及国有股权的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股权设置的批文;涉及国有土地出资还应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国有土地处置方案批复。 9.认缴及招募股份。 如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认缴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当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当缴纳首期出资。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经资产评估并依法办理该产权的 转移手续。 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额的35%,发起人不能按时足额缴纳股款的,应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缴纳股款后应经会计师验资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 10.注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 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保送公司章程、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及其它文 件,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设立的,发行股份的股款幕足并经验资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审议公司设立费用和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产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持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宣告成立。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9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如何进行改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一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 改制方式 1、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 2、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 企业改制的形式 1、公司制 公司制企业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方向,它适用范围很窄,如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国家垄断性的(军工)及非竞争性行业,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宜于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工业性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等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规模较大、技术先进、业绩良好、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经过的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上市募集更多的发展资金。 2、股份合作制企业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实行以企业职工的劳动联合与资本为主的企业组织形式。 劳动密集型企业,如餐饮业、旅店业等中小型商业企业适合于股份合作制,因为职工劳动合作是创造财富的基础,效益跟资本之间的结合不明显,而跟职工劳动结合明显,比较灵活。 3、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二个以上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作为合伙人,签署局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企业名称,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即可。 4、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要求比较低,一个自然人即可。一些规模较小、资产数额不大的服务业、修理企业改制可选择此形式。 5、内外资企业互转 内外资企业互转是指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或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变更为内资企业的企业类型的转变。 内资企业可以通过向外方转让股权或吸收境外资金的方式,将原有企业改制为外商投资企业。原企业权利和义务继续由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承继。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需经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批准但须注意的是原有企业的主办单位或股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团法人、工会组织及自然人的,不能做为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股东。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通过股权转让,不再持有企业股权,经原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批准,可将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内资企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小工程承包如何规范化的进行
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由原有企业直接与承包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以及第三方企业均可)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包人签署书面的合同,保证合法性,而且承包的相关的项目和公司需要符合法律的基本的要求,不可以以任何理由违法法律的规定。
10w+浏览
朋友最近想要进行集体所有制的改革,想请问律师集体所有制改制,有那些相关的改制办法
[律师回复] 但还要看以下几个问题:
在他们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因为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进行破产清算后,这个公司在法律上也就不存在了。
1、查看他们在注册时的出资情况,如果有的股东没有出资到位,那么,即使在已经破产的情况下,仍可以将该股东为被告,以其出资不到位为理由,在其不到位的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偿还你们的款。
2、看他们是否有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况,如有,可以将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告,要求他们在抽逃范围内承担责任。
3、因为在破产前没有通知你公司,可以要求全体股东承担没有清算的责任。 都已经破产了,你们的钱已经要不回来了!
由于公司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无法追究股东的责任,因为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而破产清算后,这个公司也就不存在了,因此你们的钱是要不回来了。
就当买个教训吧。 3年了,恐怕诉讼时效也已经过了。 谁借找谁,靠死他.哪有这么便宜的,住长它们的后果是这种人越来越多,老实人不被欺负死了.既使要不回来,也不能舒服了它们. 公司破产就是说明公司是资不抵债,你们当时为什么不让他们提供担保呢!如果公司破产,他们的债务就只能就公司全部财产偿还,偿还不清也没办法!你们公司就算是买教训吧。应该成立法务部。 如果公司破产,他们的债务就只能就公司全部财产偿还,偿还不清也没办法!你们公司就算是买教训吧。 这年头不知道还有什么能让人真正放心,且不说他们当时是处于什么目的但是这个社会上的坑蒙拐骗等事件何时才能消失呢,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首先要确定该公司是否破产注销登记了,然后确定公司的性质。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以及不是法人的企业不适用有限制责任承担债务,因此不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企业破产还债程序的企业法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对企业法人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该企业破产还债。
破产清算财产分配程序如下:
1、 清算费用;
2、 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 应缴纳的税款;
4、 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如果是无限责任的公司可追回哦.建议以后如果当借款金额较大时,最好让对方提供担保人,如果借债人不能偿还则可向担保人追偿甚至起诉。 可能要不回来了哦 如这家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前应公告,并通知所有债务人
破产清算财产分配程序如下:
1、 清算费用;
2、 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 应缴纳的税款;
4、 清偿公司债务。
如付完前3样后没有财产可供分配了,债务就无法清偿了,但如果还有不足清偿全部债务,应按比例清偿
如这家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那无论是否解散清算,所欠债务都应该由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老板偿还。
因为公司之前一直是处于亏损的状态,就进行了改制,之前一些亏损有一些还没有处理,那么企业改制前亏损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改制后公司建立新账,应确定建账日。建立新账应以公司成立日作为建账日。考虑到与会计期间划分衔接,可将公司成立日最接近的月初或月末视同建账日。
  对于主发起人投入的净资产及相关的资产负债,首先应由原企业将审计调整和资产评估清查调整事项入账,编制建账日原企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然后,按照与评估基准日剥离调整相同的口径编制公司建账日的模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该表的编制仍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其中,可通过货币资金的调节,使剥离后的公司净资产等于原企业评估基准日评估前的净资产,即与评估报告中净资产清查调整后的账面值一致。如按协议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还应当加上期间的净利润。再按前述模拟资产负债表中的金额,加减相应的评估增减值后确定净资产及相关的资产负债的入账金额,编制会计凭证,记入公司账内。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各资产项目,贷记各负债项目,同时按净资产中属于股本的部分贷记“股本”,按净资产中属于溢价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
  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由于原企业的经营活动,资产的形态和数额发生了变动,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因此,按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后,还应对评估基准日存在评估增减值、但至公司成立日已销售或处理的资产,结转其相应的评估增减值。结转评估增值部分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主发起人)或“资本公积”(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贷记相应的资产项目;评估减值作相反的会计处理。同时,与主发起人产生的应收应付项目应及时结清。
  发起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因此,公司建账时,应以评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按固定资产净值入账后,公司应按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其他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的,按上述相同方法进行处理;以现金出资的,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股本”和“资本公积”。
  改制企业建账的特殊会计处理
  
1.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实现利润的归属
  因在公司未成立、评估目的未实现之前,拟投入公司的资产仍由主发起人经营管理,由于资产产权未发生变化,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这一持续经营期间实现的利润理应归原企业。如针对国有企业改制,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2]313号)规定:自评估基准日到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日的有效期内,原企业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应当上缴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经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同意,作为公司制企业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留待以后年度扩股时转增国有股份;对原企业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公司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目前有部分改制企业约定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笔者认为,此举应经原企业的股东同意或报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资产折旧、摊销
  由于新公司的股本依据评估后的净资产折股形成,为了不影响公司资本保全,一般应对进入公司的资产按评估后的金额补提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折旧或补计摊销,借记“其他应收款”(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主发起人)或“资本公积”(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贷记相应的资产项目。
  如果其金额较小,不会导致发起人出资不实,影响公司资本保全,则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资产折旧、摊销也可按原账面值进行账务处理。如果上述期间实现的利润已分配给主发起人的,公司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
  
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应将审计调整和资产评估清查调整事项入账,但不应对评估增减值进行账务处理,在此基础上编制公司建账日会计报表。
  公司应按评估调整后的金额确定为初始投资成本,并根据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报表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被投资单位剩余经营年限摊销;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则作增加资本公积处理。
  
4.按《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应根据建账后的应收款项余额和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建账日的坏账准备,借记“未分配利润”,贷记“坏账准备”。由于此未分配利润负数是评估结果与会计核算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并不是出资不实所致,理应由公司以后产生的利润进行弥补。如建账日存在其他资产减值情形,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处理一般应作借记“其他应收款”处理,发起人应及时以现金补足。
  
5.企业所得税和资产的计税成本
  整体改制企业的资产投入公司时,经省级以上税务部门审核确认,原企业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公司可以按评估确认价值作为资产的计税成本,不需要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什么是规范化公司改制,为什么要进行改制?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