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究竟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主要差别在于: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究竟有哪些?

随着买房人数的增加,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约也不断上涨,但与此同时,却又越来越多的人由于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不甚了解,从而导致自己吃亏。现在,由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区别究竟是什么,而我们又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涉及到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也涉及到业主。

在实践中,物业的销售及业主入住是持续的过程。这个阶段要求2/3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投票形成业主大会决定是不现实的,而这个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又是必需的。因此,为了避免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现物业管理的真空,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地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衔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解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衔接问题,《物业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根据物业管理的实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般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终止: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届满,则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期尚未届满,业主委员会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则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锁定的起始时间。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或尚未选聘任何物业服务企业,原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不再进行管理,也可以与开发商继续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对物业进行管理。在继续进行管理的情况下,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

(1)合同签订主体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并在购房时由购房人进行书面确认。物业服务合同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2)合同起止时间不同。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两年,具体时间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主要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以及时间不同,而这一点点区别我们不加以掌握,将会导致我们的利益受损,希望大家一定要弄清这方面的知识。而我觉得,大家结合自身情况去寻求法律咨询或者找律师,会得到更加详细的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究竟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46****50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4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1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6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6****58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4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5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0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7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物业费究竟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开始计收。记住,是开发商交房的日期。不管业主是否按期接收房屋,都从这天开始计算物业费。下面几种情况时,自业主领取钥匙时开始计费:1、开发商销售的尾房;2、因开发商原因,造成交房日期延迟的房屋;3、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经开发商确认后,需要维修而暂缓交房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究竟有哪些
[律师回复] 1、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涉及到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也涉及到业主。
在实践中,物业的销售及业主入住是持续的过程。这个阶段要求2/3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投票形成业主大会决定是不现实的,而这个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又是必需的。因此,为了避免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现物业管理的真空,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地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衔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解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衔接问题,《物业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根据物业管理的实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般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终止: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届满,则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期尚未届满,业主委员会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则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锁定的起始时间。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或尚未选聘任何物业服务企业,原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不再进行管理,也可以与开发商继续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对物业进行管理。在继续进行管理的情况下,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
(1)合同签订主体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并在购房时由购房人进行书面确认。物业服务合同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2)合同起止时间不同。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两年,具体时间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6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租房子物业费究竟谁来承担,房东究竟承担何种义务
[律师回复]
一、租房子物业费怎样承担,房东究竟承担什么义务
租房合同中未明确且租户与房主之间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房屋出租以后的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交纳物业费。
房东强制缴纳物业费怎么办?很多情况下,租房的时候,房东和租客都未提到物业费的问题,等房子到期后,房东才跳出来说租房期间物业费该租客承担,物业费从押金里面扣,这时候该怎么办?这时候租客是可以拒绝的,如果没有任何证据,租客没有义务缴纳物业费,可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押金。
二、发生物管费纠纷的解决措施
纠纷出现后,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解决:
(一) 业主或使用人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由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二)不能协商解决的,有关收费标准又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业主、使用人或管委会可提请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物价部门可依据物业管理实际发生的费用,结合其服务内容、质量、深度及用户的意见重新核定;
(三)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有关费用标准过低的,不得擅自提价,一方面可与管委会协商一致后提价,一方面可提请物价部门根据有关费用的变化情况调整其标准;
(四)如果不能通过上述方法解决,那么业主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最终的途径,也可以说是最有保障的途径就是了。
租房子物业费究竟哪个来承担,房东究竟承担何种义务
[律师回复]
一、租房子物业费怎样承担,房东究竟承担什么义务
租房合同中未明确且租户与房主之间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房屋出租以后的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交纳物业费。
房东强制缴纳物业费怎么办?很多情况下,租房的时候,房东和租客都未提到物业费的问题,等房子到期后,房东才跳出来说租房期间物业费该租客承担,物业费从押金里面扣,这时候该怎么办?这时候租客是可以拒绝的,如果没有任何证据,租客没有义务缴纳物业费,可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押金。
二、发生物管费纠纷的解决措施
纠纷出现后,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解决:
(一) 业主或使用人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由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二)不能协商解决的,有关收费标准又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业主、使用人或管委会可提请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物价部门可依据物业管理实际发生的费用,结合其服务内容、质量、深度及用户的意见重新核定;
(三)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有关费用标准过低的,不得擅自提价,一方面可与管委会协商一致后提价,一方面可提请物价部门根据有关费用的变化情况调整其标准;
(四)如果不能通过上述方法解决,那么业主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最终的途径,也可以说是最有保障的途径就是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物业服务中物业服务人有哪些权利
物业服务人的权利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施相关的管理方案,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代收水费电费燃气费,有权收取物业服务费,对物业服务范围内的一些违法行为,有权采用合理措施予以制止。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物业服务中物业服务人有哪些权利?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在物业服务中物业服务人有哪些权利,物业服务人的基本职责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究竟什么是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怎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怎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物业服务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律师回复]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当事人
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一般都是法人组织。
(二)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环境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管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管理服务内容等。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四)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约定的方式(包干制或酬金制);物业服务费用开支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酬金制条件下,酬金计提方式、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公布及其争议的处理等。
(五)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包括:停车场和会所的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收入分配办法;物业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管理经营与管理。
(六)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续筹和管理。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主要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条件、合同争议处理、物业管理用房、承接查验和使用维护、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归属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纠纷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究竟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