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以家庭名义申请的政策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98人
专家导读 每个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经济适用 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 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以家庭名义申请的政策是什么?

提到经济适用房,不得不说下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它是以微利的价格出售给城镇中的广大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众所周知,经济适用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那么,如果想要在深圳买房,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以家庭名义申请的政策是什么?深圳的经济适用房需要经过哪些审核流程?接下来,请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情况。

一、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

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深圳经济适用房审核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办事处提出申请,要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然后通过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给予受理。

2、材料初审

受理申请后,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初审,然后入户调查,邻居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户籍、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才能初审通过。

3、信息公示

材料初审通过后,办事处会将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布,将申请材料上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如果对公布情况有问题的,可以向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有办事处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

4、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查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查申请人住房情况,会在低收入家庭的资格、重点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核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核查通过的申请材料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5、财产审核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市公安、民政、国土房产、劳动保障、地税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和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协助下,通过查档取证、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和建房用地等进行审核。

6、媒体公示

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审核后,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媒体上予以公布,然后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的社区进行公布。

7、轮候登记

公布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会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轮候登记。

从上面的条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深圳对于以家庭名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还是挺严格的,希望上面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以家庭名义申请的政策是什么的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或者是在买房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是纠纷,建议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获得专业的服务和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8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以家庭名义申请的政策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1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1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5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3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3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0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3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5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1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6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7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5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1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深圳保障性住房政策申请条件和流程
拟购买家庭向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社区初审→城市社工委复审后公示→房改办复核住房情况→民政局复核收入情况→新闻媒体公示→住建局审批→轮候、选房、签订购房合同。
10w+浏览
2020深圳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2020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4、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怎么购买:
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咨询,关于最新的深圳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最近资金周转不开,非常!紧急有套房要出售,请问应该如何操作,不想委托中介。
[律师回复] 关于最新的深圳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深圳防疫政策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深圳防疫政策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深圳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律师回复]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下同)具有本市户籍,但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时间不受此时间限制。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已婚且其配偶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视为本市户籍人员;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移出本市的在读学生或者现役军人,视为本市户籍人员,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已婚的,其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35周岁。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内、外均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5.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内、外均未曾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从2005年1月1日起至签订购房合同之日,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租住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怎样申请深圳户口?
你可以先通过深圳积分入户测评系统,对你的条件进行全面的测评,当你的测评分数超过了100分,你的条件将可以办理深圳户口。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深圳如何申请低保?
1 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提交本须知第二条规定的有关材料。2、对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社区工作站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限期内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逾期未补正材料的,不予受理。
10w+浏览
一个朋友在深圳工作,想要申请深圳的经济适用房,那么关于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申请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
(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没有在深圳市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
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深圳市(含宝安区或龙岗区)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深圳市廉租房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深圳市规定的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是有深圳市户籍,年龄大于23周岁,在深圳交纳了社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在三年以上,在深圳没有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符合条件的,可以向社区工作站递交申请材料。
10w+浏览
深圳户口随迁政策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016年8月8日下达的文件规定,夫妻一方为深圳户籍,分居时间满2年后配偶可以申请入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六)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七)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本条第一款第
(三)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同时达到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本条第一款第
(六)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  本条第一款第
(五)、
(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户籍须落在所属学校或单位的集体户,不可进行市内迁移,不可申请夫妻投靠、老人投靠迁户,完成在深学业或工作后须将户口及时迁出深圳。第(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子女投靠迁户,其户口迁出时须将其尚未成年的随迁子女一并迁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经济适用房 >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以家庭名义申请的政策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