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私房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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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1、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上海私房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

众所周知,我国是实行土地所有制的国家,土地是属于国家集体的,所以在买房的时候会有两个证。一个是房产证,另一个就是土地使用证。这是因为我们都交了土地使用税的原因。那么对于已经拥有的房屋还要交吗?我们就以上海私房土地使用税征收为例,了解一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四、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全额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照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免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个人居住用房屋及院落用地等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从《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中对免征范围用房规定来看,对于个人房产是否属于免征房产,主要看其是否为个人居住用房屋,按照字面理解,应该理解为用作居住需求的房屋都在免征范围内,如果这样理解,即使是用于出租的房屋应该依旧属于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畴。

在我国税改革后,土地使用税是属于地方税的一种,是基于缴税人对资源的占用而征收的资源税,其与前一时期炒的火热的物业税虽不是同一税种,但其作用非常相似,也都是对房地产的持有环节征税。从税收体系看,完整的税收体系应包括流转税类,比如说们的增值税,所得税类,比如我们的企业所得税,财产税类,比如物业持有税。我国的财产税征收情况较差,比如说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等等,其在我们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远远低于其他两个税种,这是与其他税收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作法大不一致,所以,今后我国对财产类税收必定加强,比如说物业持有税、遗产税等。就房地产来说,对房地产持有环节的0收税,已经成为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利推进的障碍,具体讲,由于持有房产环节的0税收,对于房地产过度投资行为、投机行为,当前的房地产土地、税收、金融政策显的苍白无力,所以国家出台物业税或者其他类似税收政策已经势在必行。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40号《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与我局有关规定疫病贯彻执行。并对其中部分条款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应征收土地使用税。但对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因占地大,建设周期长,在建期间又没有经营收入,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核后,报我局批给予以定期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的照顾。

二、关于对落实私房政策后已归还产权,但房主尚未能收回的房屋的用地,仍按我局地方税处沪税地(89)7号代电通知的处理意见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对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用地,仍按我局沪税地(1989)96号文(编者注:见《企业财税法规选编》第7册第1145页)第四条规定确定征、免土地使用税。

四、对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暂时免征土地使用税,具体划分由各区、县税务机关会同企业基建部门确定。

五、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原有场地不再使用的,可经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核,报我局审批后暂时免征土地使用税。

以上就是对上海私房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这一问题的具体的回答,其实如果你仔细阅读之后你会发现要不要征收,是根据你私房的具体用途来进行的。如果适用于出租的商业租赁,那么是要征税的。但若是农林等生产用就不需要了。这一点大家是要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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