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属于什么权力范畴?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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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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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相邻,其实是基于相邻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你跟邻居之间,基于相邻关系,就产生了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权利而言,是已有权利的必要延伸;就义务而言,是一定的容忍义务。具体的讲,就是楼上装修,可能影响到你休息,但是你得忍;同样,有时候我们家举行酒会,也能影响到邻居休息。

相邻权属于什么权力范畴?

现今,现代化设备,建筑,占地,设备的原因,所以也就出现了很多相邻权的问题。比如:夏天可以说是相邻权的高发期,如空调外机,共用排水问题等等。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关于这个问题的资料,如果你想知道相邻权属于什么权力的范畴?下面请跟上律图小编一起往下看。

一、属性

1、它本身不象担保物权只具有附属于主债权的单纯性和特定性。因为相邻权不仅从属于不动产所有权,而且还从属于其它对不动产的用益权。严格说相邻权是从属于不动产使用本身的,或者说相邻权所依附的是对不动产使用的事实而非依附于对不动产的使用所拥有的相应权利。

2、相邻权是不能独立转让的权利。它是天然依附于不动产利用本身的。

相对独立的物权性

1、从对物的支配性上说。尽管相邻权的外在表现最终都落实到对不动产的利用或限制上,但它不象其它物权具有唯一的绝对排它的利用方式,也并不对相邻不动产直接支配。它支配的不是具体的物,而是一种相邻权益。

2、相邻权作为不动产的一种附属权利,也具有公示性的一面:相邻权尽管没有如动产占有、不动产登记此类特定的公示制度,但并不能因此否认相邻权的公示性。其实,地理位置的邻近本身就是一种公示.尤其是直接毗连,不仅邻人之间,而且对第三人来说都一目了然。也可以说相邻公示是一种“现物公示”。公示性说明相邻权也具有对世性,不允许任何人侵害。

二、复合权利性

就相邻权具体的物权性质说,由于相邻权的基本内容是为相邻不动产提供便利,有时表现为积极的对他人不动产的使用,有时表现为对相邻不动产进行消极的限制使用。从广义上来理解,相邻权这两方面内容都具有一定的用益性。但并不能因此把相邻权定性为用益物权。常态的用益物权一是多表现为积极的使用,二是可以独立转让,这些特征相邻权并不完全具备。再者,相邻权和用益物权并不在一个层次上,它是也可以从属于不动产用益物权本身的。即使在承认在相邻权基础上经登记而成立的地役权作为独立用益物权的立法中,地役权和其它用益物权也不是性质一致的权利。一般用益物权是不能并存于同一不动产之上的,而地役权却可以。这说明不是用益物权内在的不统一,就是地役权的定性不准确。地役权作为相邻权的补充,尽管在社会现实中存在着大量的积极地役权,体现了用益物权性质的一面,但在消极地役权中,这与其它用益物权在内容性质是不一致的。所以说即使是地役权也木能简单定性为用益物权,相邻权就更是不可了。相邻权是具有复合权利性质又主要表现为物权性质的一种私权形态。其复合性权利特征表现为以下几点:

(1)相邻权是物权调整规范和行为禁止规范的复合

相邻权是为自己不动产便宜而对他人不动产进行使用或限制的权利。对他人不动产的使用,较明显地体现了相邻权的物权性,即对他人之物的直接支配。而限制他人对己物的特定使用,主要是通过禁止相邻不动产的使用人为特定行为来实现的。如果说这也体现出了相邻权的物权性的话,至少是间接的,对他人行为的约束则是直接的。

(2)相邻权是私法和公法所共同赋予的复合型权利形态

相邻权是不动产使用人之间平等享有的彼此的权利,严格说它是一种私权。然而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发展,许多社会问题由于其存在的广泛性、危害的严重性,单靠私人间的力量已不能最佳地解决,如环境侵害。这时就需要公法力量的配合,从而出现了公法和私法共同调整同一社会问题而竞合的现象。如噪音、震动、热汽等不可称量物质妨害相邻关系,也适用环保法的规定。

(3)财产性利益和人格性利益相结合的权利形态

在相邻关系中,现代不可量物侵害不管是自然人的因素还是相邻经营者的行为都对居民身体健康和精神愉悦造成影响。这里面深深渗透着对人格利益的关心。这也是现代相邻权进步性、发展性最有力的体现:不应再固守于只是对土地、房屋的利用提供方便的权利,其实还应包括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方便的权利。

(4)法定性和约定性相结合的权利

按照通常理解,相邻权是一种法定权利,故一般不得约定加以变更或排除。其实这是对相邻权的一种误解。就为物的便宜方面说,相邻权的物权调整主要着眼于资源的有效利用。相邻权作为法定权利并不是必然的、唯一的解决相邻不动产利用的手段,它只是为了降低对此问题解决的社会成本,法律才明确了相邻权的法定性质。但它并不意味着对当事人约定的排除。就不动产使用人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宜来讲更是这样。日常生活的复杂多样,法律不可能一一做出规定。相邻权具有法定性和约定性相结合的特性。也正是在此基础上,我们并不排除在相邻权基础进行约定,或者并进行登记来强化其物权效力(传统意义上的地役权)。主张用相邻权来吸收地役权的物权立法模式也正是根基于此。

在法律这个范畴内,相邻权似乎总是带给人们很多疑惑?“相邻权属于什么权力?”其实总体而言相邻权属于用益物权。希望在这里小编能够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相邻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网友们还有什么疑惑与不解,在参考本文之余可以联系律图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这样会得到更加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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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范畴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家庭暴力的范畴包含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的范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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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对子女实施的暴力或虐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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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兄弟姐妹、叔嫂妯娌、翁婿婆媳之间的暴力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社会和生物因素共同作用的现象,而暴力本身更趋向生物性,因为它毕竟是一种野蛮的行为。自人类组成家庭以来,就伴随家庭暴力的发生。在家庭暴力中,受害者多半为妇女和儿童。尽管引起暴力的因素很多,但心理因素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家庭暴力的实施者至少在当时就存在心理障碍。有许多精神障碍是诱发暴力的重要因素。
受害人如何保护自己?
《婚姻法》相关规定,
(1)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提起自诉,而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公诉,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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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家庭暴力情节和程度的不同,施暴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严重的家庭暴力可能构成《刑法》中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罪、故意伤害罪、故意罪、侮辱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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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条是否属于合同的范畴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不属于合同。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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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收代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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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书借条
(七)两用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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