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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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物权法》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应该是没有年限的。
北京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照目前我国在土地资源方面的政策转移来看,未来各地的集体土地的升值空间还是可以预见的。在北京农村的集体土地也是属于政府比较关注的,因为政府要确保集体土地当中的农业用地不存在着滥用的这种情形。可是北京有很多承包集体土地的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北京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一、北京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

物权法》中对 耕地 草地 林地 规定如下:

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应该是没有年限的。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也就是继承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继承,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所以,在谈及集体土地使用证转让的时候,务必调查清楚受转让方是否具备接受转让的条件,否则容易做无用功,甚至产生经济纠纷

(一)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二)办理土地证过户所需费用

国土部门收费(皖价费〔2008〕113号)

1、土地证工本费20元

2、土地登记费30元。

在北京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期限是无限期的,但是如果是承包的集体土地当中的这些农业用地有承包期限,比如承包的草地,那么使用期限大概到30年,50年不等,在北京的宅基地也是一直能够被村集体成员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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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有什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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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县政府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一并注销土地登记是否违法?
对于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两处宅基地的,县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有权加以收回的,土地局是办理土地登记的机关也没有异议。土地在办理登记并颁发土地权利证书之后,县政府是否有权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一并注销土地登记呢?笔者认为,县政府有权直接撤销或注销县政府作出的土地登记和颁证行为,相反,土地局则没有此种职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政府登记造册,并核发土地权利证书。由职能权限所决定,政府登记造册并颁证的行为,不能由土地部门予以撤销,只有本级政府或者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才有权撤销。
土地局是土地登记的专门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土地局的土地登记行为以及由土地局颁发政府盖章的土地权证的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同级政府的登记注册行为。因此,以政府的名义作出注销的决定的同时,注销土地登记或土地权证,不属于政府行使了土地局职权的越权行为。土地局可以根据县政府的决定,具体办理注销土地登记的手续。
收回土地使用权与注销登记是两种的行政行为,政府在作出收回的决定后,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似乎更符合土地登记的具体规定,但如前所述既然土地局的登记行为被视为政府的行为,政府在作出收回的决定后,由土地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土地局的注销登记行为仍应视为县政府的行为。
县政府作出注销土地登记决定是否必须以村委会申请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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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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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到农民的利益和公民的财产权,不能由土地所有权人任意行使,因而必须经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批准。没有原批准机关的,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项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损失情况予以补偿。土地使用权人需要搬迁或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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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为你解答北京集体土地拆迁补偿相关内容
一、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的确定
㈠经乡镇政府以上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其实际使用面积不超过批准的部分为合法宅基地面积,超过批准的部分为违法占用面积;通县土地管理局1993年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却没有建房用地批准书,但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1982年以前经合法划定,使用至今的宅基地为老宅基地;不符合上述三种条件的宅基地为违法占地。
㈡每宗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0.3亩(折合200平方米);每宗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0.4亩(折合267平方米);低于控制标准的宅基地面积按合法批准的面积计算。
㈢经过合法批准的宅基地未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老宅基地未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最高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30%补偿。
㈣违法占地形成的各类用地,不予补偿。
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
㈠永顺镇、梨园镇,潞城镇公路六环以西区域,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700---1600元/平方米;普通住宅指导价1700---3220元/平方米,房屋重置成新均价550元/平方米,户均安置面积120平方米。
㈡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通州行政辖区部分、北京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北京通州工业开发区;马驹桥、漷县宋庄试点小城镇规划范围内;潞城镇(原胡各庄除公路六环以西区域)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600---1250元/平方米;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控制幅度:1550---2630元/平方米,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按550元/平方米,户均安置面积按120平方米。
㈢台湖镇、张家湾镇的镇政府所在地中心区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400---1000元/平方米;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控制幅度:1220---2220元/平方米,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按550元/平方米,户均安置面积按120平方米。
㈣通州行政辖区内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地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210---630元/平方米;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控制幅度:900---1600元/平方米,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按550元/平方米,户均安置面积按120平方米。
㈤以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房屋定向安置被拆迁人的,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按安置房屋均价确定;其它价格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㈥拆迁人应按照区政府拆迁办公室批准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执行。
三、经营性用房的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标准
㈠经营面积的确定。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正式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经营场所与被拆迁的房屋一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可给与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经营面积按实测的正式房屋经营面积确定。
㈡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发放标准。对于经营行为符合下列条件:
1.连续生产经营两年以上,生产经营活动的起始时间自取得工商执照日期计算,截止日期到拆迁公告公布时间为准。
2.年纳税额在1800元以上,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被拆除房屋确定的经营面积给予每平方米700至8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年纳税额在18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被拆除房屋确定的经营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0至6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年纳税额在1000元以下,600元以上,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被拆除房屋确定的经营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0至4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3.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营行为,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被拆除房屋确定的经营面积给予每平方100至3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4.在暂停期限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不予补偿。
四、搬迁补助费和提前搬家奖励费
㈠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以北房一所建筑面积
1.5倍按每平方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㈡经营性用房的搬迁补助费以实际经营面积按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㈢由拆迁人负责搬迁的,不给予搬迁补助。
㈣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提前搬家奖励费按照提前的日期计算,但每宗宅基地最高奖励不超过5000元。
五、住房困难户的认定及补助标准
㈠住房困难户的认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同一宅基地院内已经有3个已婚家庭,长期居住一年以上。
2.本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
3.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
㈡住房困难户的补助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一个家庭可申请住房困难安置补助,困难安置补助标准按届时一套两居室安置楼房总价的50%计算;拆迁人无法提供安置用房的,困难安置补助标准参照《关于通州区拆迁安置补助标准的批复》(通政文[2002]58号)中自建房补助标准执行。
㈢该项补助款应当用于购买或者承租住房。
六、新批宅基地补偿标准
对于有新批宅基地条件的地区,拆迁人除对被拆迁人的被拆除房屋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以外,还应当对新批宅基地面积少于原合法使用部分,按届时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30%给予补偿。
本标准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区政府拆迁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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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体户离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北京集体户口辞职后怎么办 ① 购买住宅房屋(70年产权房)并迁入,现在买小的老房子大约需要2-300万元,这是最好也是最贵的解决方案; ② 新单位有集体户口,可迁入新单位; ③ 有些人才交流中心有集体户口,可迁入带为管理。但是因为现在不允许收管理费了,所以人才交流中心基本不愿意再办理此项业务了; ④ 与原单位协商继续放在原单位,这种方法是下下策,以后出国、结婚、生子都会不方便,而且难免原单位不配合你办理业务,因为他们没有这个义务。 ⑤ 还有一种大部分人做不到的方法,就是投亲靠友,只要在北京有亲属,即可迁入他的户口本,但是现在不能享受相关的入学等政策,北京对如何还是比较开放的,只要是北京市户口在北京市内都可以自由迁移。 二、北京集体户口落户政策 1、北京集体户口就是北京户口的一种。集体户口分为三类校集体:学户口、驻京办事处集体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学校和驻京办事处的集体户口是临时户口。个人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都是正式户口。 2、有些人是北京集体户口,因考虑到结婚生子的需求,现打算让集体户口落户到个人户口。买房能够落户北京,但是有一些房子的性质,买了房也不能办理落户。如果父母落户了北京,他们下一代的落户是随父母户口的,所以需要单位开接收证明,这个证明不占用单位的户口指标,可是北京市只规定了女方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男方单位如果不想接受是可以不接受这个孩子的。所以需要去和单位协商。对于买房类型的问题,其实购买北京的商品房,已购公房,回迁房,央产房,满五年经济适用房都可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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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集体户口一般包括挂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和挂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复杂,不管是结婚双方还是其中一方是集体户口,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集体户口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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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北京延庆农村的,家里有两本集体土地使用证,一本是父亲的,一本是伯伯的也就是爸爸的弟弟的,在我小的时候伯伯去娶了一个恶妻跟我们家要了五千块钱把那本土地证给了我们,立下了一张草纸,大队一些干部和爸爸伯伯他们都按了手印,但是不久将来我们家可能涉及到拆迁,家里父亲,伯伯以及那个恶婶都去世了,现在剩我和母亲,还有我老公,伯伯活着时候没有儿女,我有个姑姑在张家口,但是也去世了,她那边有儿女,拆迁的话我仅凭两本土地使用证和这张草纸能证明房子就是我母亲的吗,因为年代久远那时候谁都不懂什么公证,现在人都不在了,好怕这两本集体土地使用证闹出一些事情来,还请麻烦律师您帮忙给看下支个招,谢谢您了
[律师回复]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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