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公司法人责任主要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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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创业的时候有很多人首先考虑到的都是创办独资公司,因为独资公司并没有对于注册资金有任何的限制,但是独资公司法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就肯定也是相对的,如果只是考虑创业资金的话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优先选择的一种。有这种想法的话,就可以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独资公司法人责任主要是什么?
独资公司法人责任主要是什么

创业的时候有很多人首先考虑到的都是创办独资公司,因为独资公司并没有对于注册资金有任何的限制,但是独资公司法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就肯定也是相对的,如果只是考虑创业资金的话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优先选择的一种。有这种想法的话,就可以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独资公司法人责任主要是什么?

一、独资公司法人责任主要是什么?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二、什么是法人独资企业呢?

1、法人独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2、法人独资有限公司成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一个公司可以有几个法人代表呢?

一个公司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关于公司法人的责任这本身就不是能够一两句话简单的一概而论的,因为在不同的场合和公司经营的不同的项目当中法人承担的责任是多样化的,作为独资公司法人,最主要的责任就是在于个人和公司的财产要区分开来,否则债务风险恐怕很难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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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人合伙应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从民法理论上讲,能否作为民事主体取决于有无民事主体资格,即法律人格。法律人格是指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人的法律资格,它是维持和行使法律权利,服从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能力的集合。法律人格的有无决定于法律的态度。也就是说任何个人和组织的法律人格都是法律赋予的。任何国家的法律都赋予一定的个人,团体组织以法律人格,以便使其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活动。
在以个人主义占地位的古罗马法中,只承认自然人具有法律人格,一切由自然人组成的团体都没有的法律人格。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组织在经济生活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赋予团体以法律上的人格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必然。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首次赋予法人以法律人格,使法人成为与自然人并存的民事主体。由自然人为唯一的民事主体被认为像几何公理一样可靠,到法人的出现使民事主体制度被认为演变为自然人与法人并举,这是团体主义对抗个人主义并取得认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协调均衡的结果。这一过程反映出适应经济生活之变化,法律观念的突破和更新,法律制度必须不断修正和完善。所以,对合伙企业法律地位的认定,也不存在不可逾越的传统观念的障碍和一成不变的法学定理。
团体组织具有法律人格,必须要有团体的形态和特征。法律赋予法人以法律人格也是由于其团体属性以及具备财产和责任的基本条件。一个团体具有法律人格的最基本的要素就是团体性,财产和责任。我们认为,个人合伙具有这些基本要素。
首先,个人合伙具有团体性,是任何财产的集合。它由合伙协议和合伙组织两部分组成。个人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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