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土地使用权税负种类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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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承租土地使用权税负种类包括:①营业税。②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③土地增值税。④企业所得税。⑤印花税。税务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缴纳日期定时进行缴纳,从而才能符合缴纳税务的规定标准,这样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才能国家要求的内容。
承租土地使用权税负种类包括哪些?

承租土地使用权税负种类包括哪些?

①营业税。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5%的税率计征。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两者均以上述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7%(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按7%、在县城和建制镇的按5%),教育费附加按3%的税率征收。

土地增值税。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

④企业所得税。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25%的税率征收。

印花税。是向转让方和受让方重复征收的税种,以合同金额为计税依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率0.5‰计征。

受让方负担的税种:①契税。契税以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按3% ~ 5%的税率征收。②印花税。计算方法同转让方。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收政策及税负分析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实践中,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分为两类,一类转让是土地使用权的直接买卖,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本文称该类转让为有名转让;

另一类转让不反映为土地使用权的直接买卖,不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但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土地使用权被实质转让,新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并取得了相应经济利益,本文称该类转让为隐名转让。无论是有名转让还是隐名转让,纳税义务都必须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可以是企业,亦可以为个人,本文仅研究企业担当转让主体的情形。

土地使用权包括规定的使用年限以及土地能够进行哪些方面的改造,以及税务的费用情况。税务缴纳的意义在于能够满足国家的规定要求,从而能够在国家的控制范围内进行自己当事人的经营活动,从而符合国家标准,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希望大家认真缴纳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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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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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将税额幅度提高两倍;二是将征税对象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开征土地使用税,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体系,巩固分税制财政体制;有利于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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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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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上用途种类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证上面用途包括出让和划拨两种,这也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出让是针对土地一级市场的,主要包括土地挂牌、拍卖及招标等。而划拨一般是政府行为,主要针对公益性项目,划拨的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使用的一方也无需纳税,用地成本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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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2020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包括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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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包括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
1.2%。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包括交易税和契税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你在购买此房产时,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有“过户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的要约条款,并且对土地出让的价款需要缴纳土地出让契税,税率为3%-5%由所在地的省级确定。以上费用从理论上说是需要原房产所有者缴纳的。 第二层次房产转让过程的税收。房产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都需要缴纳不同的税收。转让方应该缴纳的科收有:营业税及其附加,约占5.5%左右 第一层次是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国家法律法法规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只有国家将土地出让后,受让人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实真正应该受让方缴的部分是不多的,我地就是按成交价2%带征的做法),还需要缴纳所得税和印花税等。转让方需要缴纳的有契税3%-5%范围内以及合同印花税,而你购买的公家房子的土地原来是政府划拨的,所以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以转让。所以按理来说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原来房产所有者的事,出让金的计算是现行所处地段的市场地价,减去原来划拨土地时的费用差价来计算,但也有为简化起见,直接按成交价带征,土地增值税(理论上是按清算增值不同程度及应科率征收,那么双方各项税收费用及出让金加起来,也就契税和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其他都是应该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
2020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包括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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