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他项权证样本是什么样子?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贷款方式也层出不穷,以往大多数都是房屋抵押贷款,现如今林权也可以抵押,办理抵押贷款成功时,抵押劝人会获得他项权证,做为行使他项权的依据。那么林权他项权证样本是什么样子的呢?林权他项权证是由林权登记机关负责颁发的,一般内容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等。具体情况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林权他项权证样本是什么样子?

随着经济的发展,贷款方式也层出不穷,以往大多数都是房屋抵押贷款,现如今林权也可以抵押,办理抵押贷款成功时,抵押劝人会获得他项权证,做为行使他项权的依据。那么林权他项权证样本是什么样子的呢?林权他项权证是由林权登记机关负责颁发的,一般内容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等。具体情况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林权他项权证样本

1、写抵押权人:抵押的银行

2、抵押人:林权抵押人的名字

3、林权证号:你的林权证号

4、抵押金额抵押起止日期

5、抵押注销日期备注栏也会写一下林权来源情况或共有人情况

6、他项权证第二页或者第三页上方还会有个他项权证号

二、林权抵押贷款申请资料

1、持有并经过年审的《贷款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经营活动正常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4、投资与林业相关的项目,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5、有较为规范的财务制度,相关财务指标符合要求;   

6、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记录;   

7、具有按时还本付息的意愿和相应的能力;   

8、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林权他项权证流程

办理林权他项权证设定为5个基本步骤:一是农户向县级林权登记机关提出林权抵押登记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审核同意;二是评估机构根据林权登记机关审核意见,对农户拟抵押的山林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调查和评估,并出具有效的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三是农户持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在县级林权登记机关办理林权他项权证手续,取得《林权他项权利证书》;四是农户持《林权他项权利证书》、《林权抵押登记申请备案表》及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在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发放手续;五是贷款按期正常收回,信用社退还《林权他项权利证书》,贷款农户在林权登记机关解除抵押关系;对不能按期收回贷款,信用社与林权登记机关协商,采取林权流转等措施,变现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

通过以上叙述,大家对林权他项权证样本一定有所了解。在办理时,要提前做好准备,了解相关程序,材料准备齐全。由于林权他项权证属于县级发放证书,所以具体情况应该随时关注当地官方消息,也可以咨询当地律师来了解。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林权他项权证样本是什么样子?
一键咨询
  • 168****72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6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3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5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5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5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5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4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8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5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5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6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如何办理林权抵押他项权证?
林地也是重要的土地资源,现在有的山区农村承包林地,用来经营经济林。当然,其扩大经营的时候,可以将林地抵押出去,从银行拿到贷款。那么,如何办理林权抵押他项权证?这个在林权抵押中会涉及到,农户带上相关材料到林业部门申请,下面我们就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下。
10w+浏览
非诉讼类
朋友的一个同学在榆林要买房,要签合同,想要咨询一下,关于榆林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第1项:关于五证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
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2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
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
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
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 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
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
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对方。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
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应当将出售房屋所属楼号在小区平面图中标明,并将小区平面图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内加盖公章。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对策: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
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
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今年9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对策:
1、买受人应要求前期物业应以招投标的方式介入。
2、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公约》。
3、买受人也应签订三方都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应与招投标方式选择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订有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对策:
1、根据《民法通则》以及6月1日的《解释》将实际损失细化。
2、对开发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准备好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单方原因导致退房,出卖方承担的责任范围如下:
出卖人的责任范围:
1、 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计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 赔偿买受人从签订此购房合同时起到退房时至每平方米售价的升值差价。
3、 赔偿买受人对所购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此费用仅以装修实物和相关票据为限)。
4、 对于按揭付款的买受人,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办理按揭相关手续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土地他项权证样本是怎样办理的
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5、抵押合同。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10w+浏览
非诉讼类
2015吉林新交规12项违法行为不罚
[律师回复] 对于2015吉林新交规12项违法行为不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吉林省自2015年1月1日将实施修改后的《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该办法将较前法更人性化,这主要体现在办法重新制定了十二项只警告不罚的交通违法行为,还明确对五项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不进行录入。
一、只警告不罚
1.机动车驾驶室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或者驾驶两轮摩托车时车把悬挂物品妨碍安全的,经指出后立即改正、排除妨碍的
2.机动车行驶途中由于路况、天气等原因,致使号牌被污水、泥尘遮挡不清,经指出后立即清除的
3.机动车违反临时停车规定,但驾驶人在现场,并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
4.在城区内因前车遮挡视线无法识别信号标志而违反禁止通行信号的
5.机动车在禁止鸣笛区域,确因紧急情况短暂鸣笛的
6.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经指出后立即粘贴的;或因挡风玻璃破碎,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损坏,当场可提供2日内更换挡风玻璃发票或证明的
7.外阜来长车辆违反车牌尾号限行规定,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
8.外阜来长车辆在长期间机动车号牌丢失的
9.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系统查询驾驶人有驾驶证、车辆状态正常的,且无其他违法行为
10.驾驶人逾期未审验,不超过三个月的1
1.实习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1
2.因交通意外事件,导致交通违法的
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例外对以下监控设备记录下的违法行为将不录入:
1、右转弯轧线
2、轻微轧线,不骑线、不越线
3、标志标线不清
4、前方有障碍物,后方车辆不得不绕行引发违法行为
5、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连续多车同一违法行为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3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黑龙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征用土地应当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建设物、附着物补偿费。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并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专户存储,专门用于安排被征地农户的生活补助和本集体经济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兴办村办企业。需要使用土地补偿费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乡人民政府批准。
需要由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人员,安置补助费支付给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在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并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不再要求安置的协议后,安置补助费可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青苗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或者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人。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七条 征用土地按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难以计算的,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按照旱地、水田、菜地,制定平均年产值具体补偿标准,报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二)征用宅基地和乡村企业等建设用地的,为当地旱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
(三)征用种植三年以下的新垦耕地,按照上年产值的二倍补偿,并补偿开发投资;
(四)征用未利用土地和连续四年以上、十年以下弃耕地的,按旱地年产值的二倍补偿;
(五)征用渔池,为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
(六)征用园地、牧草地、苇地,按当地该地类年产值的六倍补偿;
(七)征用林地的补偿标准,依照国家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一)征用耕地,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计算,依照本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执行;
(二)征用园地、渔池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
(三)征用宅基地、乡村企业等建设用地和荒山、荒地、牧草地、苇地、未利用土地和连续四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弃耕地以及种植三年以下的新开垦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征用林地的安置补助费,依照国家规定办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林权他项权证模板的相关内容是怎么样的?
他项权证一般都是出现在买房子的时候,但是也有其他的比如说林地耕地车子等也是有他项权证的内容的。那么关于林权他项权证模板的相关内容是怎么样的?林权包括林地的使用权,还有林木的使用权以及所有权问题。
10w+浏览
非诉讼类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有哪些项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核验绿地面积由建设单位联系有测绘资质的测绘院对现场实际绿地面积进行测绘(监理单位也要参与): 第一项、竣工总结、总监签字): 一、申请报告。 二、绿地完成情况(如按图施工、苗木清单,待符合验收条件后;其中竣工图纸和苗木清单需提供电子文档,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测绘报告及电子文档(光盘),景观效果,于三个工作日给予答复、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予以退回,及时办理了绿化方案审批和绿化开工登记手续、竣工图纸(比例1:查验文件竣工资料完备; 2,进行再次申报(自退回之日起5各工作日后方能重新申报验收):查验建设程序手续齐全,出具绿化合格证,应补充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测绘图纸,正式进入验收程序、验收程序 第一项。1。如有特殊因素的、验收前准备工作、监理执行报告,于五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绿化验收:现场验收听取汇报:书面答复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工程参与各方和从业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监理总结。 第三项、符合验收标准的。 第二项、绿地变更)等:200- 1,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并由绿地测绘人员签字确认,一般包括验收申请。 第二项,符合条件的,并视情况对绿地率进行复验。绿化管理站在核验相关程序:无锡市惠山直街189#2楼(市绿化质量监督管理中心)联系电话,计算绿地率、材料后:验收前准备工作:300加盖竣工图章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验收流程办理地点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3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在玉林看中一套房,跑了很多次谈得差不多了,现在准备贷款买下来,请问玉林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啊?
[律师回复] 玉林签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
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3、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另外,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5、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6、检查房屋质量。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7、明确物业管理事项。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重点约定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林权他项权利证书多久可以办好
他项权证也并不仅仅局限于房屋和土地的,生活中有一些经营林地的人,他们对于当前的这片林地也是拥有经营权和使用权的,所以在需要抵押贷款的时候可以把林地给抵押出去,在此也会产生它项权证的,而且,林权他项权利证书需要的时间也并不固定,如果就有林权证,那办理他项权证的时间就很快。
10w+浏览
非诉讼类
我最近就要签合同了,那么就要了解相关的注意事项,大家知道林芝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吗?
[律师回复] 你好,林芝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这些:
一、《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第7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的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四、第11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五、第13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14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15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16条,房屋租赁申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17条,《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18条,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32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六、第19条,房屋租赁人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33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因为工伤的原因住院了,我想问一下吉林省工伤工资待遇具体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吉林市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吉林市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吉林市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四、吉林市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五、吉林市工伤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六、吉林市工伤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七、吉林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吉林工伤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九、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5年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故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8844元×20=57688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不管地处东部西部,抑或经济发达落后,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576880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他项权利证样本怎么申请?
到房产部门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到银行盖章,拿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带上银行盖章的申请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评估报告,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部门申请登记。领取他项权证。把他项权证交给银行(公积金处)后,他们就会放款了。
10w+浏览
非诉讼类
桂林的户口本丢了,能在桂林补办身份证吗?
[律师回复]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从起,山东将全面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此前,全省已开展跨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试行工作,解决了指纹采集、审核审批、信息流转等层面的难题。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务工,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换领新证的人员,可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到现居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证件制作完成后,到受理地派出所领取。这一举措,将大大减少流动人口在办理户籍业务时的麻烦。
  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山东省将全面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人性化服务。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适用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务工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办证时需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或居住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受理地公安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为申请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不增加额外费用。对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领取身份证时,一般到受理地派出所领取。对群众急需用证自愿选择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证件的,也可以选择速递直接邮寄给本人,邮递部门按规定收取投递费,公安机关不另收费。
  据了解,居民因证件丢失、损坏等而在异地不能办证,往往需要往返多次办证,给群众工作、生活带来不便。今年初,山东省公安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开展跨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试行工作,解决了指纹采集、审核审批、信息流转等层面的难题,为全面推进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公司资本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项目资本金是指在项目的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能以任何方式收回。我国的项目资本金制度是从1996年开始建立的,1996年,发文,要求对各种经营性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具体到房地产行业,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这个规定,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楼盘烂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98年7月,颁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国家行政法规的方式对上述房地产项目资本金的比例规定予以确认。
二、在开发市场上,房地产针对某一个开发项目专门设立一个项目的现象非常普遍,这类经营期限短,方式灵活,经营风险较小,较受房地产的青睐。很多房地产先以名义参加招、拍、挂,拿到地块后立即设立项目,以项目的名义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项目而言,经营的对象只限于批准的项目,项目开发、经营完毕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核减经营范围或延长经营期的变更登记。对项目而言,项目的注册资本金即该项目的项目资本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非诉讼类 > 房产查询 > 林权他项权证样本是什么样子?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