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买房子首付要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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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包头买房子首付一般是首次置业者首付在30%以上,二次置业者首付40%以上,根据地方政策首付有百分之二十的情况。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

包头买房子首付要多少?

一、包头买房子首付要多少?

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

2、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钱,因为贷款是要利息的,这样从总额来说,给的现金越多,贷的越少还是合算的,当然这个得看自己的情况。

3、买房首付一般是:1、办理按揭利息最低的是公积金贷款。2、首次置业者,首付在30%以上。二次置业者首付40%以上。3、根据地方政策首付有百分之二十的情况。4、月供多少要看贷多少钱供多少年。

二、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合适?

1、买房首付多少合适似乎是被问得较多的问题。最常用答复是:因人而异,之所以有这样的答案是有他的道理的。通常人民银行会规定房贷首付的比例,限购城市和非限购城市、银行与银行之间都有差异。

2、比如在北上广深购买首套房,首付要求最低3成,而像天津等多数二线城市则规定,首次购房,首付最低2成,各地银行对“首次购房”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有的要求以前从没有过买房贷款记录,名下也没有房子的人群,有的要求是名下无房或者有一套房贷款已经结清的人群。

3、对于购买二套房的人,情况就更复杂了,各地二套房认定标准差异也比较大,比如北京规定,如果名下有一套房,贷款没还清,再买房就算二套房了,还清的话就按照首套房首付标准执行。而在上海就不同了,只要名下有房,无论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再买房都将按照二套房首付标准执行。

首付的最低标准会随着国家房地产政策的变化而调整,还与业主的贷款方式相关。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和商贷在首会比例上是一样的,但是利息不同。但第一次买房和第二次买房的首付比例是不同的,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买房的首付比例可以会比首次购房的比例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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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
按照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如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
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其签署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者应腾空房屋,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交纳的房款。
3、拿不到产权证
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者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4、延迟交房
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5、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如果出现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根据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
7、无法得到贷款
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开发商需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若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有问题,购房者因此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的,即可要求退房。同样,如果出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8、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
根据规定,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话,购房者可以退房,开发商应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支付利息,且购房者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检测费用也由开发商承担。
9、房屋质量不合格
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10、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者后,又把房子抵押给第三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者房产已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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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首付付多少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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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首付可以退房的情况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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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
按照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如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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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延迟交房
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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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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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首付可以无条件退房的情况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付了首付可以无条件退房的情况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
按照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如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
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其签署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者应腾空房屋,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交纳的房款。
3、拿不到产权证
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者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4、延迟交房
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5、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如果出现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根据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
7、无法得到贷款
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开发商需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若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有问题,购房者因此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的,即可要求退房。同样,如果出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8、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
根据规定,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话,购房者可以退房,开发商应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支付利息,且购房者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检测费用也由开发商承担。
9、房屋质量不合格
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10、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者后,又把房子抵押给第三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者房产已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付了首付可以无条件退房的情况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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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其签署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者应腾空房屋,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交纳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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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
根据规定,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话,购房者可以退房,开发商应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支付利息,且购房者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检测费用也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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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者后,又把房子抵押给第三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者房产已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工伤处理中,在包工头为包工垫付了医疗费用后,包工还应向包工头索要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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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十
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十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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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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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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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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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包工头退了,把工资全付给了包工头,包工头没给民工没算账,民工没拿到钱,公司不管怎么办?
[律师回复]
1、你好,民工与包工头之间形成劳务合同关系。
2、劳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包工头拖欠民工劳动报酬的行为,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3、民工应该是在建筑工地打工,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4、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4、如果包工头不具备承包资质,并且没给民工发工资的,民工可以直接去找包工头上面的公司索要工资。或者将两者列为共同被告。
5、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老板继续履行合同,支付你的工资;
6、若包工头具备承包资质,可以直接该包工头要求支付工资,拿到生效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把包工头退了,把工资全付给了包工头,包工头没给民工没算账,民工没拿到钱,公司不管怎么办?
[律师回复]
1、你好,民工与包工头之间形成劳务合同关系。
2、劳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包工头拖欠民工劳动报酬的行为,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3、民工应该是在建筑工地打工,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4、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4、如果包工头不具备承包资质,并且没给民工发工资的,民工可以直接去找包工头上面的公司索要工资。或者将两者列为共同被告。
5、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老板继续履行合同,支付你的工资;
6、若包工头具备承包资质,可以直接该包工头要求支付工资,拿到生效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签定合同时,买房交首付注意事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签定合同时,买房交首付的注意事项
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在预售范围内。
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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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付首付正常付多少?
贷款前交首付,首套需要30%以上。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条件如下: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具有有效身份证;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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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自首的种类都包含哪些,自首包括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自首的种类都有哪些,自首包括哪些情形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只有满足自首的条件,才能认定为自首。具体来说:
1、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于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处于所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候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以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具有真诚悔罪的表现。所以,能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一个重要条件。
2、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传、取保侯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措施。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判决,正在被执行所判刑罚的人。只有上述三种人,才能构成特别自首的主体。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所供述的必须是本人已经实施但司法机关还不知道、不了解或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供述的罪行在犯罪性质或者罪名上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不同。
如果供述的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同种类的罪行,不视为自首,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认定为自首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4、可供自首的对象: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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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种类都包括哪些,自首包括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自首的种类都包括哪些,自首包括哪些情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首的种类都有哪些,自首包括哪些情形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只有满足自首的条件,才能认定为自首。具体来说:
1、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于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处于所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候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以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具有真诚悔罪的表现。所以,能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一个重要条件。
2、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传、取保侯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措施。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判决,正在被执行所判刑罚的人。只有上述三种人,才能构成特别自首的主体。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所供述的必须是本人已经实施但司法机关还不知道、不了解或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供述的罪行在犯罪性质或者罪名上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不同。
如果供述的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同种类的罪行,不视为自首,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认定为自首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4、可供自首的对象: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是按首付的万分之一赔付,还是房屋总价(包括按揭的钱)的万分之一赔付
[律师回复]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争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就应当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买受人所购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责事由,则开发商需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包括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和在一定条件下、达到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通常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及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都有约定,这时则应按合同约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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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付首付要付多少2023
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价格不同,公积金贷款买首套房,90平米(含)以下的话,首付不得低于20%,90平米以上则首付不得低于30%;商业贷款买首套房的话,首付则一般是3成。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商业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则是房屋总价的6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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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付了首付想退房,能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付款是否能退,这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1、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
2、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征信记录有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够而影响贷款审批,首先应该尽量解决,如找担保公司担保或者延长还款期限等。如果仍无法解决,那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卖家,同时卖家应该返还首付款。
3、因此无论哪种原因使得贷款办不下来,购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区别仅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首付就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2013年要求是首套房首付是总房款的30,二套房的首付是总房款的6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2016年3月25日,上海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包头市2015年国家交通事故新赔付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2015年包头市交通事故最新赔付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车祸致死赔偿标准:t/id77zid1.html
包头市2015年国家交通事故新赔付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2015年包头市交通事故最新赔付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车祸致死赔偿标准:t/id77zi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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