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是多久

更新时间: 2020-05-14 10:38:19
音频内容: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本文941字,预估阅读时间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598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5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是多久
一键咨询
×
温馨提示
阅读时间较长,您可直接咨询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80****451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88****572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2****344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56****578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129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35****835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浏览

如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快速咨询律师
超10万专业律师 分钟级回复
立即咨询
伪造公司债券金额75万如何判
伪造公司债券金额达75万属数额巨大。法律规定,伪造、变造公司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数额巨大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等。司法实践中,个人伪造公司债券超五十万即属数额巨大,会在相应量刑幅度内,结合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综合判决。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5598 人正在咨询
变造企业债券金额50万按什么标准判
变造企业债券金额达50万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属数额巨大。个人犯罪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单位犯罪对单位判罚金,主管和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量刑由法院依情节判定。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伪造公司债券金额6万要坐牢多久
伪造公司债券金额达6万已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债券总面额超5万就应立案追诉。依据刑法,伪造公司债券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1 - 10万,6万通常属“数额较大”范畴。量刑会综合考量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有自首、立功情节可从轻,是累犯则从重。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伪造公司债券金额80万该如何处理
伪造公司债券金额80万,已触犯伪造公司债券罪。依据法律,伪造、变造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一万到十万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二到二十万罚金。此案例中80万属数额巨大情形,可能面临相应刑罚。案件发生后,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维护合法权益。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变造公司债券金额55万怎样处罚
变造公司债券金额55万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法律规定,变造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变造公司债券面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应立案追诉,55万属数额巨大,通常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相应罚金,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5598 人正在咨询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首页 > 语音解答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是多久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