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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商品房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2019-12-18 13:09:00 301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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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音频内容: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核查该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以避免开发商为了融资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将对购房人构成法律障碍,导致购房人无法顺利购房。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1、开发许可手续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所购房屋产权是否有保障,所以至关重要。

商品房开发的法定手续(许可程序)包括:立项批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证书、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对于开发手续,应特别注意各许可证件中的开发主体名称、开发土地用途、开发土地范围等必须相互一致;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也应特别关注,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土地是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的。

2、注意查看卖方的“一照”、“两书”、“五证”

“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其要注意有些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冒名顶替。

三、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

大多购房者购房需要贷款。因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最好能够熟悉申请银行贷款的政策。

1、一般来说,向银行提供收入证明、税单、其他拥有的不动产证明,或者是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等材料,可以帮助买方贷到希望的数额。

2、如果通过中介公司办理贷款,同样需要把好贷款关,不能轻信中介公司的贷款承诺。

四、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1、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旦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发生纠纷时,便成为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

2、现实交易中,开发商往往以格式合同为房管部门拟定,不能修改为理由将其单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强加给购房者接受。要明确一点,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是可以进行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五、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违约责任,但是往往开发商虽然约定了违约责任,一般违约金额都不多,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

2、同时,还应该约定:

规划、设计的变更致使购房者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不仅仅要承担购房款的银行利息,还应承担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由于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购房者要求退房退款时,开发商还应该赔偿退房时房价与签订合同时房价的差额损失。

加重开发商违约责任,使其违约承担的损失超过其不当获利,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开发商恶意违约。

六、合同附件须重视

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条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常有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面积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设备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

可见,这些附件内容都是极其重要的。购房者不但要认真谨慎对待合同主文,对合同的附件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七、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不视为合同的条款,但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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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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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是工薪阶层人士的人生大事,一旦在购买商品房之后出现麻烦会极大牵扯消费者的时间与精力。媒体上时常有类似报道,有人买了房子却办不了产权证,有人已入住了却因该楼房手续不全或未验收而没有相关服务。日前我市某楼房居民集体向媒体投诉,他们已经入住一年多了却因房屋开发商原因一直未给接通燃气,生活十分不便。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不要轻信广告和宣传,要做好以下三步,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 第一步是五证审核:即审核房屋开发销售商是否持有必须具备的“五证”。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 第二步是购房合同审核:即认真签好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其中第 (七)、 (八)、 (九)、 (十)、 (十二)项是购房人最难把握的内容,也是最容易出现争议的地方。
商品房收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收房注意事项 1、看楼栋整体情况是否完善 外墙是否倾斜,瓷砖贴的是牢固与否,楼栋大门是否完好,楼道消防系统及公共社保是否能用。 2、看自家防盗门是否完好 有无划痕,门边是否变形,门与框的密封是否严密,门和锁开关应是否灵活。 3、检查家里门窗 门:关门开门是否顺畅(并用钥匙开门试试好不好开)开关门时是否松垮或太紧,有无怪声音 窗: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是否已做到没有缝隙(窗框属易撞击处,框墙接缝处一定要密实,不能有缝隙) 开关窗户是否太紧,开启关闭是否顺畅。窗户玻璃是否完好。窗台和阳台下面有无水渍,如有则可能是漏水。 关窗后是否隔音? 4、检查层高够不够 在成都,层高一般都在 2、95-3米之间,用卷尺亲自测量一下是否达标,是否符合购房合同上的要求。 5、检查墙面和地板 墙面:是否平整,是否有开裂和渗水现象,是否有空鼓包? 检查墙面的腻子,是否是防水腻子,可以带瓶矿泉水,往墙上泼水,用手去摸,看手上是否有泥浆,没有的话证明墙面的耐水腻子合格。 小贴士:为了防止开发商在墙面动手脚,可用小木锤或其他东西敲墙,可以听出墙面是否实体墙。如果发现大面积空鼓可要求物业整改。 地板:检查地面是否平整。是否有开裂和反砂:地面用脚搓地面时是否出现沙粒。砂浆比或水泥质量不合格、搅拌不均匀都会出现此问题。 6、检查卫生间是否渗水 在卫生间地面上倒水,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对方卫生间的天花,并检查自己家的天花是否有渗水。 7、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8、一般情况下都没什么大问题,但是还是要核实一下 另外:阳台、外墙,房屋角落,厨房、卫生间的各个角落一定要仔细观察,到底有没有水泽,有的话很有可能以后会漏水哦!
商品房收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收房的注意事项 1、注意一:收房注意房款约定 房款如何结算,何时交房应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写明,一般商品房都是等房款结清才能交房的。若是买房人在约定时间没有结清房款,开发商也有权将交房时间推后。 2、注意二:物业费不能乱涨价 目前新建小区的物业都是有开发商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承管的,而且双方之间会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买房者签署购房合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协议,并且在购房合同中写上约定的物业费相关事项。这样即使收房时物业费上涨,买房人也可以凭借此条款向开发商。 3、注意三: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在交了房款之后,开发商或是物业管理公司会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且一收可能就是一年的,不然不给钥匙。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4、注意四:缴纳契税签协议 契税的缴纳问题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最容易产生分歧的地方,开发商会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就不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原因是开发商在房产证没下来之前要为按揭业主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而业主不愿缴纳此项费用的原因多是怕开发商没有上交挪用了。对此问题,解决办法很简单,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好双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约束对方即可。 5、注意五: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现在很多开发商都会先让业主交完费、办完手续再去验房,这是一种违规的做法。业主有权要求先验房再收房,验房发现任何问题都可以写在验房单上,要求开发商签收并予以解决。这样就不怕开发商逃避责任了,也就不会产生以后因房屋质量不过关而产生纠纷。 6、注意六: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可以和其他购买此楼盘房屋的业主一起收房,以免自己什么都不懂被开发商忽悠。而且在人数足够多的时候,大家还可以凑钱请个律师指导收房,不但掩去自身专业知识不足的缺陷,还能让开发商重视起来。 7、注意七:遇配套问题先收房 房屋质量问题分轻重,开发商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若是房子主题质量有问题,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若是房子只是掉灰、有细微的裂缝,那么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补;若是房子的配套设施或是空气质量不过关,那么业主可以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先收房,然后开发商予以解决这些问题。 8、注意八:投资买房尽快收房 有些业主买房并不是为了自己住,而是要租出去赚租金。在这种情况下,若是买到房子有一些小小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先算一下,是损失的租金多还是损失的修补费用多,若是租金损失远大于后者,那么可以先收房租出去,再找开发商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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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
1、房屋的详细信息必须出现在认购书中2、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要谨慎填写3、开发商资质和楼盘预售证要要调查清楚4、房屋的价格和付款方式要约定清楚5、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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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收房注意事项 1、看楼栋整体情况是否完善 外墙是否倾斜,瓷砖贴的是牢固与否,楼栋大门是否完好,楼道消防系统及公共社保是否能用。 2、看自家防盗门是否完好 有无划痕,门边是否变形,门与框的密封是否严密,门和锁开关应是否灵活。 3、检查家里门窗 门:关门开门是否顺畅(并用钥匙开门试试好不好开)开关门时是否松垮或太紧,有无怪声音 窗: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是否已做到没有缝隙(窗框属易撞击处,框墙接缝处一定要密实,不能有缝隙) 开关窗户是否太紧,开启关闭是否顺畅。窗户玻璃是否完好。窗台和阳台下面有无水渍,如有则可能是漏水。 关窗后是否隔音? 4、检查层高够不够 在成都,层高一般都在 2、95-3米之间,用卷尺亲自测量一下是否达标,是否符合购房合同上的要求。 5、检查墙面和地板 墙面:是否平整,是否有开裂和渗水现象,是否有空鼓包? 检查墙面的腻子,是否是防水腻子,可以带瓶矿泉水,往墙上泼水,用手去摸,看手上是否有泥浆,没有的话证明墙面的耐水腻子合格。 小贴士:为了防止开发商在墙面动手脚,可用小木锤或其他东西敲墙,可以听出墙面是否实体墙。如果发现大面积空鼓可要求物业整改。 地板:检查地面是否平整。是否有开裂和反砂:地面用脚搓地面时是否出现沙粒。砂浆比或水泥质量不合格、搅拌不均匀都会出现此问题。 6、检查卫生间是否渗水 在卫生间地面上倒水,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对方卫生间的天花,并检查自己家的天花是否有渗水。 7、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8、一般情况下都没什么大问题,但是还是要核实一下 另外:阳台、外墙,房屋角落,厨房、卫生间的各个角落一定要仔细观察,到底有没有水泽,有的话很有可能以后会漏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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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退房注意事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商品房退房注意事项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退房不要忘记退保。
选择办理按揭贷款购房的时候,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按高标准的走。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开发商主责,定金双倍赔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拿到房产证退房劳心又劳力。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如果真的选择了退房,那上面这些事项都要注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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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对于商品房预售的一般情况。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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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2020购买商品房有什么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购买商品房有什么注意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1、买房时哪些项目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
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层高在
2.2米以下的房屋和室内净高
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无柱雨篷、骑楼、过街楼的用于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3)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挑檐、半圆柱、垛、勒脚、台阶等;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和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的箱、罐等平台;
(5)房屋的挑台、天台、天台上的游泳池等;
(6)其它构筑物,如的烟囱、烟道、蓄水池、水塔等。
2、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可能会带来以下隐患。
1.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
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筑。
3、住宅的“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有何不同?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宅面积之内,职工按照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目前,对拥有“部分产权”住宅的业主,建议尽快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
4、购房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为什么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买卖双方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签约时,对双方各自关心的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或协议,当补充协议内容与主合同条款不一致,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补充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公摊面积误差处理。
2.装修标准,特别是精装修的房屋,开发商一般在合同约定所使用的装修材料用词多为“高档、进口或同档次”,这种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对具体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颜色等具体内容进行约定。
3.付款方式变更,许多购房人在购房款支付方式上选择银行按揭,购房人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已经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如果银行贷款不能获得批准通过,应当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其他处理方式。
4.权属证书办理期限,不能按期办理权属证书的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
5.保修、维修责任,房屋交付使用时,配套的设施和设备产品已经安装完毕,保修期已经过了好几个月,应当和开发商约定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和维修的时限。
6.不可抗力,应当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限在法律规定的自然灾害范围内。
7.广告和宣传内容,对影响购房人购房要求的广告宣传或承诺内容,应当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在合同中固定下来,并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
6、定金不退,优惠不履行 ,怎么解决?
如果开发商承诺的优惠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体现或您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开发商由此优惠承诺,那么开发商就负有兑现的合同义务,如果开发商不显现,可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主张您的权利。如果开发商的优惠承诺只是一种口头承诺,那维权就会比较麻烦,因为必须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当时有此承诺。
7、楼盘没有验收证明,业主该怎么办?
任何一个楼盘,在交付的时候,都将会进行验收,以对楼盘质量等各方面进行查验。若是没有获得竣工验收通过的房屋,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业主有权拒收。开发商应当从约定的交房日起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且使房屋达到验收标准。业主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加以验证开放商的验收证明。
8、施工方失误至设施遭损 ,责任由谁承担?
施工方承担责任。如果业主挑选的施工方没有相应资质,业主也要承担选任不当的责任。所以在房屋装修之前,首先要查看施工方是否拥有相应的资质,是不是拥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是不是真正的诚信单位。只有三者都能符合标准,才能安心的将自己的房屋交给对方来装修,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9、开发商延期交房 ,如何维权?
国家法律及其相关律法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交房可根据规定先行催告,若还是不履行合同,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小区吵闹,物业不给力 ,怎么办?
要看噪音的来源,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如果是工厂生产、工地施工的噪音,要向环保局投诉;如果是夜间摆摊烧烤的噪音,要向城管投诉;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如果是小区业主的噪音,协商不成的要向;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属于市民生活质量问题,建议找报社或市长热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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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内违章搭盖,业主如何解决?
违章搭盖属于城管执法范围,对于小区内业主自行搭建的违规建筑。物业只能劝阻,并不能采取强制行动。建议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如果是开发商的违章建筑,还有一个规划不符的整改程序。然后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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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修期内,开发商原销售的房屋是精装修房,厨房、卫生间因防水层损坏漏水怎么办?
一般该由开发商负责。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则应由行为人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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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修期内,开发商原销售的房屋是毛坯房,厨房、卫生间因防水层损坏漏水怎么办?
①如果在收房时业主曾亲自对24小时闭水试验进行确认,由业主负责;
②如果业主(或其委托人)没有确认,开发商只有竣工验收合格证(现在为竣工验收备案表),但开发商、物业公司能证明业主(或装修公司)人为损坏的由业主负责;不能分清责任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第三方鉴定,费用由鉴定后责任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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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发商、物业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在渗漏水问题上,开发商不配合、物业公司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当业主的正当要求无法得到满足时,业主可以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向当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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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修期外厨房、卫生间防水层自然损坏怎么办?
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之一就是在于房产的不同所有权人之间存在结构相连部分或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这叫一异产毗连房屋。
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凡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由涉及的所有人按份额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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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修期外厨房、卫生间防水层因人为损坏怎么办?
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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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邻居不配合怎么办?
对于邻居不配合的情况,《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的自然损坏,应及时修缮,不得拖延或拒绝;否则,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负责赔偿。跟据这条规定,如果你的邻居不配合,你可以向物业公司“求助”,因为协调业主之间的关系是物业公司的义务;也可以找业主委员会调解;如果调节失败,可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调解,或向当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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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修期内因管线损坏造成的渗、漏水怎么办?
在保修期内,一般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处理。因使用不当或业主自行改造(拆、改、增加)等而造成的损坏,则应由行为人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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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保修期外因管线损坏造成的渗、漏水怎么办?
分共用管线和自用管线两类情况,如属于共用设施、设备的一部分,可启用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表(阀)后的自用管线,由业主修复(或付费委托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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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购买商品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买房时哪些项目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
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层高在
2.2米以下的房屋和室内净高
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无柱雨篷、骑楼、过街楼的用于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3)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挑檐、半圆柱、垛、勒脚、台阶等;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和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的箱、罐等平台;
(5)房屋的挑台、天台、天台上的游泳池等;
(6)其它构筑物,如的烟囱、烟道、蓄水池、水塔等。
2、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可能会带来以下隐患。
1.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
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筑。
3、住宅的“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有何不同?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宅面积之内,职工按照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目前,对拥有“部分产权”住宅的业主,建议尽快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
4、购房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为什么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买卖双方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签约时,对双方各自关心的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或协议,当补充协议内容与主合同条款不一致,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补充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公摊面积误差处理。
2.装修标准,特别是精装修的房屋,开发商一般在合同约定所使用的装修材料用词多为“高档、进口或同档次”,这种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对具体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颜色等具体内容进行约定。
3.付款方式变更,许多购房人在购房款支付方式上选择银行按揭,购房人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已经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如果银行贷款不能获得批准通过,应当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其他处理方式。
4.权属证书办理期限,不能按期办理权属证书的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
5.保修、维修责任,房屋交付使用时,配套的设施和设备产品已经安装完毕,保修期已经过了好几个月,应当和开发商约定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和维修的时限。
6.不可抗力,应当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限在法律规定的自然灾害范围内。
7.广告和宣传内容,对影响购房人购房要求的广告宣传或承诺内容,应当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在合同中固定下来,并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
6、定金不退,优惠不履行 ,怎么解决?
如果开发商承诺的优惠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体现或您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开发商由此优惠承诺,那么开发商就负有兑现的合同义务,如果开发商不显现,可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主张您的权利。如果开发商的优惠承诺只是一种口头承诺,那维权就会比较麻烦,因为必须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当时有此承诺。
7、楼盘没有验收证明,业主该怎么办?
任何一个楼盘,在交付的时候,都将会进行验收,以对楼盘质量等各方面进行查验。若是没有获得竣工验收通过的房屋,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业主有权拒收。开发商应当从约定的交房日起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且使房屋达到验收标准。业主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加以验证开放商的验收证明。
8、施工方失误至设施遭损 ,责任由谁承担?
施工方承担责任。如果业主挑选的施工方没有相应资质,业主也要承担选任不当的责任。所以在房屋装修之前,首先要查看施工方是否拥有相应的资质,是不是拥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是不是真正的诚信单位。只有三者都能符合标准,才能安心的将自己的房屋交给对方来装修,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9、开发商延期交房 ,如何维权?
国家法律及其相关律法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交房可根据规定先行催告,若还是不履行合同,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小区吵闹,物业不给力 ,怎么办?
要看噪音的来源,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如果是工厂生产、工地施工的噪音,要向环保局投诉;如果是夜间摆摊烧烤的噪音,要向城管投诉;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如果是小区业主的噪音,协商不成的要向;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属于市民生活质量问题,建议找报社或市长热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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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内违章搭盖,业主如何解决?
违章搭盖属于城管执法范围,对于小区内业主自行搭建的违规建筑。物业只能劝阻,并不能采取强制行动。建议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如果是开发商的违章建筑,还有一个规划不符的整改程序。然后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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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修期内,开发商原销售的房屋是精装修房,厨房、卫生间因防水层损坏漏水怎么办?
一般该由开发商负责。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则应由行为人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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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修期内,开发商原销售的房屋是毛坯房,厨房、卫生间因防水层损坏漏水怎么办?
①如果在收房时业主曾亲自对24小时闭水试验进行确认,由业主负责;
②如果业主(或其委托人)没有确认,开发商只有竣工验收合格证(现在为竣工验收备案表),但开发商、物业公司能证明业主(或装修公司)人为损坏的由业主负责;不能分清责任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第三方鉴定,费用由鉴定后责任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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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发商、物业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在渗漏水问题上,开发商不配合、物业公司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当业主的正当要求无法得到满足时,业主可以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向当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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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修期外厨房、卫生间防水层自然损坏怎么办?
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之一就是在于房产的不同所有权人之间存在结构相连部分或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这叫一异产毗连房屋。
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凡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由涉及的所有人按份额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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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修期外厨房、卫生间防水层因人为损坏怎么办?
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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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邻居不配合怎么办?
对于邻居不配合的情况,《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的自然损坏,应及时修缮,不得拖延或拒绝;否则,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负责赔偿。跟据这条规定,如果你的邻居不配合,你可以向物业公司“求助”,因为协调业主之间的关系是物业公司的义务;也可以找业主委员会调解;如果调节失败,可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调解,或向当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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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修期内因管线损坏造成的渗、漏水怎么办?
在保修期内,一般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处理。因使用不当或业主自行改造(拆、改、增加)等而造成的损坏,则应由行为人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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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保修期外因管线损坏造成的渗、漏水怎么办?
分共用管线和自用管线两类情况,如属于共用设施、设备的一部分,可启用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表(阀)后的自用管线,由业主修复(或付费委托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商品房收房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收房注意事项 1、看楼栋整体情况是否完善 外墙是否倾斜,瓷砖贴的是牢固与否,楼栋大门是否完好,楼道消防系统及公共社保是否能用。 2、看自家防盗门是否完好 有无划痕,门边是否变形,门与框的密封是否严密,门和锁开关应是否灵活。 3、检查家里门窗 门:关门开门是否顺畅(并用钥匙开门试试好不好开)开关门时是否松垮或太紧,有无怪声音 窗: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是否已做到没有缝隙(窗框属易撞击处,框墙接缝处一定要密实,不能有缝隙) 开关窗户是否太紧,开启关闭是否顺畅。窗户玻璃是否完好。窗台和阳台下面有无水渍,如有则可能是漏水。 关窗后是否隔音? 4、检查层高够不够 在成都,层高一般都在 2、95-3米之间,用卷尺亲自测量一下是否达标,是否符合购房合同上的要求。 5、检查墙面和地板 墙面:是否平整,是否有开裂和渗水现象,是否有空鼓包? 检查墙面的腻子,是否是防水腻子,可以带瓶矿泉水,往墙上泼水,用手去摸,看手上是否有泥浆,没有的话证明墙面的耐水腻子合格。 小贴士:为了防止开发商在墙面动手脚,可用小木锤或其他东西敲墙,可以听出墙面是否实体墙。如果发现大面积空鼓可要求物业整改。 地板:检查地面是否平整。是否有开裂和反砂:地面用脚搓地面时是否出现沙粒。砂浆比或水泥质量不合格、搅拌不均匀都会出现此问题。 6、检查卫生间是否渗水 在卫生间地面上倒水,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对方卫生间的天花,并检查自己家的天花是否有渗水。 7、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8、一般情况下都没什么大问题,但是还是要核实一下 另外:阳台、外墙,房屋角落,厨房、卫生间的各个角落一定要仔细观察,到底有没有水泽,有的话很有可能以后会漏水哦!
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买商品房前需要做的准备: 一、明确自己的购房需求,做好置业规划 一般人都认为买房一步到位最好,这是当然的,但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来进行计算和规划。经常有购房人提出这样的问题,现在哪里的房子最好?在哪里买房最合适?同样的问题,面对不同的需求的购房者答案也不尽相同。因此在买房前一定要仔细权衡什么才是自己当前最迫切需要的,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是购房的前提。应权衡大局分清主次,根据自己的收入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 二、购房款的准备 购房前应了解清楚除了首期款外,是否还需要支付其他款项,因为据了解,购房除了首期款,个别开发商还需要购房者支付房屋维修资金、三通费用等各项杂费。如果,未了解清楚各项费用的支付,一开始就将自己的全部金额投入到首期款,那么,到后面的各项杂费的交付也是一大问题所在。 除首付款外,一些楼盘在购房时还要求购房者必须交纳2%的房屋维修资金。一些有置业经验的购房者认为,购房切忌将所有存款都用于购房,因为买完房后紧接着就是装修房屋、置办家具、家电等,这些也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因此,在购房时,至少应保留1/3的存款。 三、贷款方式的选择 据了解,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是房贷还款的警戒线,越过此警戒线,将很可能会出现较大的还贷风险,甚至影响到家庭的生活质量。一般而言,消费者在贷款购房时,还款年限选择15~20年较为适中。若贷款年限过短,还款压力则相应较大,一旦未来发生变更则将为日常生活带来负担。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正确选择合适的还款年限。此外,在考虑贷款金额和年限时,不能单凭现阶段的收入标准来决策,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多考虑家庭未来可能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如保留一定的积蓄以备失业、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不时之需。 购买商品房要了解的相关信息: 一、开发商的信誉和实力 购房者可选择一些知名度较高的品牌房地产企业或开发过优质品牌楼盘的开发商,这类企业往往对信誉的重视程度较高,房屋后期出现质量问题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此外,购房者还可通过一些更为直观的方式考察开发商。如到同一开发商以往开发的项目实地考察,向一些老业主了解楼盘的质量、物管服务、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情况。或者到相关的房地产信息网站的查看已购房者对楼盘及开发商的评价。 二、楼盘配套及附加信息 购房者考察时不妨多了解楼盘、小区的配套情况,包括学校、幼儿园、会所、超市、银行、农贸市场等综合设施情况,并应了解楼盘、小区建设密度(容积率),以判断楼盘、小区环境标准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此外,停车位也是应当了解的重要内容,必要时应当索取相关资料及文字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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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签订预售合同注意事项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对于商品房预售的一般情况。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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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是工薪阶层人士的人生大事,一旦在购买商品房之后出现麻烦会极大牵扯消费者的时间与精力。媒体上时常有类似报道,有人买了房子却办不了产权证,有人已入住了却因该楼房手续不全或未验收而没有相关服务。日前我市某楼房居民集体向媒体投诉,他们已经入住一年多了却因房屋开发商原因一直未给接通燃气,生活十分不便。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不要轻信广告和宣传,要做好以下三步,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 第一步是五证审核:即审核房屋开发销售商是否持有必须具备的“五证”。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 第二步是购房合同审核:即认真签好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其中第 (七)、 (八)、 (九)、 (十)、 (十二)项是购房人最难把握的内容,也是最容易出现争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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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租房子时,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承租者注意,因为如果在租房子后期发生一定的法律纠纷,我们能够提供相应的文件进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在租房子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那? 方法/步骤 这个社会的房屋中介行业都有一个名词叫二房东,就是将他们自己租到的房子转租给您,以便从中赚取差价,因此在承租房子时如果可以,可以请求房东提供房产证,确认其房屋享有的收益权。以免在租进之后找不到二房东,又被原先的房东赶走的事项。 需要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既然房东想要您的身份证复印件,那么你也可以向房东要身份证复印件。日后如果发生租赁纠纷,可以到,此时我们就能提供对方的详细身份信息了。 合同的具体事项,包括房屋租赁的用途与租金的交付方式以及交付日期。因为如果是商业用房,其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会比一般的居民用房要贵些,租金的交付方式以及交付日期也方便日常租客与房东的结算。 房屋的使用与修缮。这点是由法律规定的,就是承租人需要保护房屋,此外出租人即房东,在出租期间,需要帮忙装修房子,不是一间毛坯房你就能让别人入住的。 财产的交接,在于房客进行房屋设施的清点与交接时,做好财务清单,如果可以就是进行拍照描述,以免租赁合同终止时或者中途解除时,双方对财产的遗失或毁损产生纠纷,房东也会因此扣留押金。
商品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是工薪阶层人士的人生大事,一旦在购买商品房之后出现麻烦会极大牵扯消费者的时间与精力。媒体上时常有类似报道,有人买了房子却办不了产权证,有人已入住了却因该楼房手续不全或未验收而没有相关服务。日前我市某楼房居民集体向媒体投诉,他们已经入住一年多了却因房屋开发商原因一直未给接通燃气,生活十分不便。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不要轻信广告和宣传,要做好以下三步,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 第一步是五证审核:即审核房屋开发销售商是否持有必须具备的“五证”。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 第二步是购房合同审核:即认真签好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其中第 (七)、 (八)、 (九)、 (十)、 (十二)项是购房人最难把握的内容,也是最容易出现争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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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对于商品房预售的一般情况。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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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买商品房应注意的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是工薪阶层人士的人生大事,一旦在购买商品房之后出现麻烦会极大牵扯消费者的时间与精力。媒体上时常有类似报道,有人买了房子却办不了产权证,有人已入住了却因该楼房手续不全或未验收而没有相关服务。日前我市某楼房居民集体向媒体投诉,他们已经入住一年多了却因房屋开发商原因一直未给接通燃气,生活十分不便。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不要轻信广告和宣传,要做好以下三步,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
第一步是五证审核:即审核房屋开发销售商是否持有必须具备的“五证”。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
第二步是购房合同审核:即认真签好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
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
二)违约责任;
(十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其中第
(七)、
(八)、
(九)、
(十)、
(十
二)项是购房人最难把握的内容,也是最容易出现争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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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
房屋预售合同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
2、商品房名称。也就是购房者要购买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编号、平面图纸等。
3、房屋使用性质。应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
4、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
5、商品房的面积。这里要注意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其他面积,因为这些面积和概念所代表的内容是不同的。同时在合同中还应明确房屋面积的误差范围,规定如果误差超过一定幅度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此外,在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共用部分面积与专用部分面积,对购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比例或范围也需明确。
6、约定每平米的价格。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期房,即购买和交付使用之间隔了一定的时间,因此价格条款在合同确立时已经确定,双方就不能擅自变更。但是可以约定如果遇到重大情势变更出现房地产开发商依此价格不能完成施工或获暴利而导致对购买者明显不公平,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适当调整价格条款,并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7、约定商品房的质量。包括预售房屋的地段、楼层朝向、房屋的结掏及功能,装修状况、设备、约定的建材配备等级、保修期限、公共配套设施等。
8、购房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既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即在什么时候支付,支付多少,分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次付款的数额, 也包括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
9、商品房产权转移的方式以及期限。由于预售商品房时房屋尚在建造之中,开发商还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预售合同中就要明确规定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预售方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去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房产证并按预售合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10、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赔偿,直至解除合同。例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按原定日期完成房屋建设,且耽误相当时间的,或落成的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与预 售合同所列的实用面积相差太远的,或落成后房屋的材料与预售合同相差甚远,则购买方可提出违约赔偿或解除合同。
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由于商品房价格越来越高,商品房买卖方面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下面购买商品房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和违约率较高的问题,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本文给购房者提出以下六个方面的建议,以供购房者参考:
(一)不要贸然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亲自到相应楼盘的售楼部,查看开发企业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说明此楼盘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千万不可贸然交付定金。
(二)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可以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法律规定为合同约定面积的3%。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购房者要注意开发商对面积误差的约定。
(三)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购买预售的期房,开发商带大家看的都是豪华的广告和美好的样板间,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问题才暴露出来,这时,开发商早就将样板间拆了,购房者就没有证据证明看房时房子的质量标准,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将质量要求、交房标准、公共设施、售后服务等明确写在合同里。
(四)价格要明确具体的写在合同里。价格条款必须具体,应避免出现“房价暂定多少,待房屋竣工后按实核算”等含糊的概念出现,因为按实际核算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各人的理解是不同的,日后容易产生纠纷。这里还要在提醒您对价格不仅应标明单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还应标明房屋总价。
(五)关于违约的责任要明确。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些开发商或代理商会列出许多有关购房者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自己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者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双方的违约责任约定不公平、不对等。
(六)关于交房时间要明确并明确延期交房的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不可抗力的范围往往会被开发商放大,比如有的开发商规定“因销售方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销售方把自己的免责范围扩大,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商品房价格越来越高,商品房买卖方面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下面购买商品房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和违约率较高的问题,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本文给购房者提出以下六个方面的建议,以供购房者参考:
(一)不要贸然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亲自到相应楼盘的售楼部,查看开发企业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说明此楼盘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千万不可贸然交付定金。
(二)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可以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法律规定为合同约定面积的3%。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购房者要注意开发商对面积误差的约定。
(三)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购买预售的期房,开发商带大家看的都是豪华的广告和美好的样板间,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问题才暴露出来,这时,开发商早就将样板间拆了,购房者就没有证据证明看房时房子的质量标准,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将质量要求、交房标准、公共设施、售后服务等明确写在合同里。
(四)价格要明确具体的写在合同里。价格条款必须具体,应避免出现“房价暂定多少,待房屋竣工后按实核算”等含糊的概念出现,因为按实际核算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各人的理解是不同的,日后容易产生纠纷。这里还要在提醒您对价格不仅应标明单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还应标明房屋总价。
(五)关于违约的责任要明确。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些开发商或代理商会列出许多有关购房者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自己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者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双方的违约责任约定不公平、不对等。
(六)关于交房时间要明确并明确延期交房的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不可抗力的范围往往会被开发商放大,比如有的开发商规定“因销售方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销售方把自己的免责范围扩大,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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