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的独立的罪名,它只是表明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对构成何罪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刑法也没有专门条款规定防卫过当的罪名和具体适用的法定刑,因而不能定所谓的“防卫过当罪”。防卫过当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等等,应以相应的罪名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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