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押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5、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预付账款转入;
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的一项流动资金,属于短期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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