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值。
二,分居时间应该连续计算。如果夫妻分居后又同居的,应当从夫妻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重新计算。无论夫妻双方分居过几次,前面的分居时间都应该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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