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是夫妻感情出现破裂的重要表现,很多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最终以离婚收场。很多人以为必须要分居才能离婚,事实上,分居满两年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对于协议离婚,只要是双方达成一致,都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的条件则要更加苛刻。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根本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不仅仅只有分居满两年这个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并不是要夫妻分居满两年才能离婚。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