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1、可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
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因其同时属于无证驾驶,在量刑时应适当从重处罚。
2、具体的罚金金额,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决定,是没有一个统一的金额规定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
首页
找律师
(99%用户选择)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周一到周五 9:00~18:00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