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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未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能否交付房屋

更新时间: 2021-02-04 11: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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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房屋买受人交存首期专项资金的行为属于民事义务行为,该义务行为应受我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和《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等民事法律规制,房屋买受人如违反该义务,依法应由其所在的业主大会或相关民事主体依法追责,该类纠纷应由民事主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但其并没有规定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有权对不交存首期专项资金的房屋买受人不予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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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交会怎样?
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无法取得合法有效的房产证书,且开发建设单位或销售机构不得交付房屋。此外,业主必须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包括单一所有权住宅及与其紧密相连的非住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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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什么是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是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通俗来说就是房屋的“治病钱”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适时调整维修基金想动不容易从字面上来理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业主共享,但在实际操作中,想要动用这笔钱并不容易按照物权法规定,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两个2/3的指标操作起来比较困难部分业主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不高,‘事不关己’现象较突出还有部分业主并不在当地居住,难以书面签字表决另外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的共有财产,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按照规定启动业主委员会机制并召开业主大会,保证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征得业主的信任和同意但事实上,目前的很多住宅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就导致该笔资金使用情况不公开透明,很多业主担心钱款被挪用,进而增加了资金使用的阻力多项政策改进资金使用困难为解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率低、支取不畅等问题,全国多个城市专门制定了应急政策比如,北京市制定了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政策,规定如果出现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等6种紧急情况时,无需2/3业主同意,维修资金最快时间48小时到账,但应事前告知业主;浙江省出台相关规定,房屋维修方案公示以后,只要建筑物内所有权人不超过1/3的业主书面提出反对意见,就视为公示同意但要从根本上加强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关键是推进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业主自治物业管理公司应按规定激活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机制这一方面有利于业主之间通过公开透明的平台进行沟通,另一方面便于业主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工作,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被乱用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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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是否要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办房产证是否要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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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金?这个是怎么回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7E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三)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的定期公告:
1、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与专户银行核对维修基金的交存情况,并在该物业范围内公布。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将维修基金交存情况报上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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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谁所有?
在我国住宅专项维修金属于业主所有,用于这类房屋在出现质量问题修理的专项资金。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房屋购买人在购买这类房屋时,应缴纳一定比例的房屋维修资金,一旦房屋超过相关的房屋保修期后,能够有钱进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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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房屋可以申请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律师回复] 1、房屋也有质保期 建筑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房屋漏雨、透寒等情况,五年内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 2、过了质保期该咋办? 那么,房屋过了五年的质保期,又应该如何解决?如果房屋屋面局部发生渗漏或透寒、小漏点,通过小修小补就可达到维修防雨效果,应由物业来维护养护,所产生的费用应该在居民所缴纳的物业费中支出。 3、维修资金咋申请 当房屋漏雨严重需要进行中大修时,大面积重新做防水,屋面防水已经处于功能失效时,这时应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申请。 4、申请程序: 首先,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来提出申请; 其次,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核实资金归集率。 资金足额归集的,根据项目预算,取得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 第三,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择优预选施工企业并组织施工。 第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竣工验收后,向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付款申请。 最后,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依据施工合同及项目审计报告结果,预留质量保证金后付款。若维修资金归集达不到足额的,应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没缴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补缴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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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谁交
房屋修理基金需缴至当地房产管理局统一管理。已组建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由委员会在指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将业主所交的维修基金存入,按规定调用,受地方房地产管理机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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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有质保期吗,哪些情况需要申请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律师回复] 1、房屋也有质保期 建筑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房屋漏雨、透寒等情况,五年内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 2、过了质保期该咋办? 那么,房屋过了五年的质保期,又应该如何解决?如果房屋屋面局部发生渗漏或透寒、小漏点,通过小修小补就可达到维修防雨效果,应由物业来维护养护,所产生的费用应该在居民所缴纳的物业费中支出。 3、维修资金咋申请 当房屋漏雨严重需要进行中大修时,大面积重新做防水,屋面防水已经处于功能失效时,这时应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申请。 4、申请程序: 首先,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来提出申请; 其次,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核实资金归集率。 资金足额归集的,根据项目预算,取得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 第三,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择优预选施工企业并组织施工。 第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竣工验收后,向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付款申请。 最后,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依据施工合同及项目审计报告结果,预留质量保证金后付款。若维修资金归集达不到足额的,应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没缴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补缴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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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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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房时已交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入住后的物业费里却还包括维修费用,这是怎么回事?
[律师回复] 您好,二者存在不同之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资金。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的费用。物业费一般包括人员工资,清洁卫生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用,资产折旧等,其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就是您所说的物业费中的维修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费中的维修费虽然都由业主缴纳,但归属、管理方式各不相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物业主管部门代管,由业主决策使用;物业费属于物业公司所有,由物业公司决策、统筹使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六条规定: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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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律师回复] 1、房屋也有质保期 建筑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房屋漏雨、透寒等情况,五年内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 2、过了质保期该咋办? 那么,房屋过了五年的质保期,又应该如何解决?如果房屋屋面局部发生渗漏或透寒、小漏点,通过小修小补就可达到维修防雨效果,应由物业来维护养护,所产生的费用应该在居民所缴纳的物业费中支出。 3、维修资金咋申请 当房屋漏雨严重需要进行中大修时,大面积重新做防水,屋面防水已经处于功能失效时,这时应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申请。 4、申请程序: 首先,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来提出申请; 其次,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核实资金归集率。 资金足额归集的,根据项目预算,取得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 第三,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择优预选施工企业并组织施工。 第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竣工验收后,向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付款申请。 最后,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依据施工合同及项目审计报告结果,预留质量保证金后付款。若维修资金归集达不到足额的,应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没缴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补缴专项维修资金。
房子质保期内可以申请专项维修吗
[律师回复] 1、房屋也有质保期 建筑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房屋漏雨、透寒等情况,五年内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 2、过了质保期该咋办? 那么,房屋过了五年的质保期,又应该如何解决?如果房屋屋面局部发生渗漏或透寒、小漏点,通过小修小补就可达到维修防雨效果,应由物业来维护养护,所产生的费用应该在居民所缴纳的物业费中支出。 3、维修资金咋申请 当房屋漏雨严重需要进行中大修时,大面积重新做防水,屋面防水已经处于功能失效时,这时应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申请。 4、申请程序: 首先,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来提出申请; 其次,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核实资金归集率。 资金足额归集的,根据项目预算,取得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 第三,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择优预选施工企业并组织施工。 第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竣工验收后,向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付款申请。 最后,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依据施工合同及项目审计报告结果,预留质量保证金后付款。若维修资金归集达不到足额的,应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没缴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补缴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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