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在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前,通常会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措施。在判决开始执行后,先期羁押的时间按一定的规则折抵刑期。具体来说,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的,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关刑罚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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