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具体信息,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济补偿与赔偿,争议解决方式和其他约定等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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