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在《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4.1.5的抵押登记要件中也并未要求抵押权人提供金融许可证。因此,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只需提供符合《细则》、《规范》要求的要件,即可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
首页
找律师
(99%用户选择)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周一到周五 9:00~18:00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