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由重到轻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 第五条 重伤一级:
1、植物生存状态。
2、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3、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4、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5、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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