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客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对方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份额承担交通损害赔偿责任;
2.乘客也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本车当事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份额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3.乘客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对方当事人和本车当事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但是,乘客选择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受交通事故责任份额限制。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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