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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诉讼费法院的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 2019-12-24 17:29:41
音频内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简易程序再减半。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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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法院怎么收诉讼费
当事人若提起关于民间借贷方面的民事诉讼,务必依循法定程序预先缴纳相应诉讼费用。倘若所涉纠纷为财产性质的,则除基本诉讼费用之外,亦应依法履行缴纳其他相关诉讼费用的义务。当然,若是当事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了生活成本支出过大等特殊困难,可考虑向人民法院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部分上诉费用的请求。而具体的诉讼费用收取标准及流程,均有待于国家法律体系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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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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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官司诉讼费收费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那么关于借款官司诉讼费收费标准的问题,可以看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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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提诉讼讼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发生了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可能会向提讼,那么民间借贷的流程是如何的呢
民间借贷流程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当事人,提交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尾部须签名或盖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
2、证明诉讼主张的证据。比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四、收到有关证据材料后,在七天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以在预交期内向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最后,立案手续后,案件由安排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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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借条和借条诉讼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欠款在债权到期之日就可以,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次日,便是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之日。如果此后没有时效中断的情形,债权人务必在上述起算之日后的3年内向人民提讼或申请仲裁,才能获得胜诉权,否则当事人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再提讼的话,那么就会丧失胜诉权。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主张权利的,人民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 5、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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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诉讼律师收费标准
借款诉讼律师的收费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律师的经验、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协商等因素而有所不同。通常,律师收费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案件性质:是借款纠纷还是其他类型的案件,不同的案件性质可能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工作量:律师需要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准备诉讼材料、出庭等。若对借款诉讼律师收费标准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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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借钱不还时效是多久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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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讼法院如何收费
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包括: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点五交纳;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交纳;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点五交纳;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交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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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暂借的借条诉讼时效是多长
[律师回复] 对于暂借的借条诉讼时效是多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在一般情况下主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是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保护的权利,丧失胜诉权。
第二,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但是最长应在20年保护期限内行使权利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债权人提讼、主张权利、或债务人认可债务或部分履行债务,可以造成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其中,提讼包括向人民提讼、向公检法报案或控告、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组织请求保护
债务人承认,是指债务人通过一定方式向债权人作出愿意继续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其意味着对债权人权利存在的认可。这一认可行为,使当事人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得以稳定、明确。债务人除直接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外,如果明确承认自己的义务、请求延期给付、分期履行或者对债务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作出部分履行承诺或者债权转让、债务承担等行为,这些行为只要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过程中,就可以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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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借的借条诉讼时效是多长
[律师回复] 对于暂借的借条诉讼时效是多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在一般情况下主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是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保护的权利,丧失胜诉权。
第二,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但是最长应在20年保护期限内行使权利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债权人提讼、主张权利、或债务人认可债务或部分履行债务,可以造成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其中,提讼包括向人民提讼、向公检法报案或控告、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组织请求保护
债务人承认,是指债务人通过一定方式向债权人作出愿意继续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其意味着对债权人权利存在的认可。这一认可行为,使当事人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得以稳定、明确。债务人除直接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外,如果明确承认自己的义务、请求延期给付、分期履行或者对债务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作出部分履行承诺或者债权转让、债务承担等行为,这些行为只要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过程中,就可以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诉讼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诉讼录音证据效力认定有哪些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此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2、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如何使录音成为有效的证据 1、合适的实际和地点 从有利诉讼的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越早进行,取证对象越无防备,特别是在初次交涉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这个时候的谈话录音价值最大。而在几经交涉后,对方往往会从有利自身的角度进行叙述,或者持防备态度。 地点的选择也非常重要,应该尽量寻找比较安静和不受干扰的地方,能够获得较好的录音效果。 2、录音器材 尽量选择体积小、易隐藏、录音时间长、音质高的设备。采访机、录音笔或带录音功能的MP3都可以,最好是可以进行复制的。 另外,电话录音一般不如现场录音效果好,在谈话出现分歧时,取证对象如果不想继续的话,可能会把电话挂断,而在当面谈话时,即使出现一些争论也能够继续。 3、取证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好取证的事项和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对谈话内容作好准备,包括事先考虑好所提示的问题和对方可能的态度,应该如何诱导对方表态等。 至于是否要事先约见,则应根据情况而定,径直上门容易获得“攻其不备”的效果,但也有可能遇到意外情况,如被对方拒绝或者因其它原因使得谈话被中断。 4、谈话方式 既然是私录,当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取证对象察觉你是在录音,所以神态、语气都要自然,如果是认识的人,更要注意。 (1)谈话过程中交代一下时间、地点,明确各方谈话者的身份和与谈论事实的关系,在交谈时尽量用全名称呼,以增强录音的关联性和可信度。 (2)注意与其它证据的内容相互印证,因为有其他证据佐证是录音证据被采信的条件。 (3)谈话内容不要涉及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也不要采用要挟口吻,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而不予采信。 (4)着眼于事实的叙述、承认或否认,不要纠缠于法律责任的争论。 (5)注意控制谈话时间,能问到希望对方承认的事实,说到要点即可。 5、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 在开展证据公证的地方,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确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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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讼法院如何收费
在民事诉讼借贷案中,法院会根据争议金额或诉求金额来确定诉讼费用。具体计算方法是:低于1万元的,需缴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缴纳;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缴纳;以此类推,直到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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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贷纠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一)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风险提示:诉讼时效是一个不应忽视的法律问题,不及时起诉或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将承担不利执行或丧失胜诉权的风险。对于已经超出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其补救措施是要设法与债务方再次达到偿还协议,以摆脱不利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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