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在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 192 条规定,受赠人有某些法定情况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在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时,赠与合同也是可以撤销的,不受是否公证的约束。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相关规定,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随后规定了,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而对形式变更权的期间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以尽快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行使变更权的期间应当推定为一年期间。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有:
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
8、合同的有效期限;
9、合同应订明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
协议解除的程序,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
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适用于协议解除类型,并且在单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权人愿意采取这种程序,法律应予允许并加以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