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任意协商;如果您是诉讼离婚,需要根据房子何时购买、登记在谁名下、出资人和是否有协议来综合判断,例如,婚后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该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以个人婚前财产(未发生混同的情况下)全款的方式购买,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如果是婚后以贷款的方式购买,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会考虑相应的出资问题,有可能会在平分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出资多的一方;如果是婚前购买,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所有权属于登记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另外一方。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法官审查后,认为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情形的,极大可能仍然会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判决,反悔是有难度的。
需要根据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房屋登记的姓名、出资情况等综合判断,举例来说,如果是婚前个人购买,登记在此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一般来说,所有权归此人,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的是共同还贷的一半及其增值部分;如果是婚后购买,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婚后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7、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您的意思是丈夫婚前的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分割吗,首先,要看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有特别的约定,如果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丈夫婚前的财产在婚后由夫妻共同共有,则在离婚的时候,丈夫婚前的财产是可以要求分割,至于怎么分割,还要看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那就协议处理,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分割,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均分。
如果男女双方对于丈夫婚前的财产并没有做出具体的约定,那么丈夫婚前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改变,依旧是婚前的财产,在离婚时除非双方协议,男方同意分割自己婚前的财产,否则在诉讼离婚时是不可以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