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以上情况可知道哪些是同等责任了。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所以,就拒绝签字。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不以当事人签字为生效要件的。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特别是近亲属范围: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近亲属是指: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也就是说,近亲属是可以委托律师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情况比较多,我列举几种常见的供大家参考,如果不懂的可来联系。前车在等红绿灯,后车追撞前车尾部的,后车负责全部责任。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逆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这条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溜车的,负事故全部责任。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红灯亮时,继续通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