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日宣判,就是以后的某一天,法官当庭宣判,或者直接就将判决书交给你,让你签收。这个主要看事故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在宣判过程中是否有需要特别陈述或者特别提醒当事人的地方,如果有的话,一般会再开庭宣判的,择日宣判是为了能尽量的对案件做充分的讨论,当然,案情简单明了的,有可能不开庭,直接发放判决书的。
法院是审判机关,法庭是审判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法院是独立的法人,法庭则没有法人资格。
在我国法院设在县级以上行政区或特定区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法庭则设在各级法院,分为审判法庭(审判场所)和业务庭(内设机构),在基层法院可以在辖区内划定若干区域设立派出法庭或巡回法庭。派出法庭、巡回法庭以基层法院的名义行使审判权,以基层法院的名义出去法律文书。
中止执行,是指发生了无法继续执行的情形,导致法院无法继续执行案件,法院裁定案件暂时不执行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合同诉讼管辖的法院。要分两种情况来确定,
第一,首先确定级别管辖,所谓级别管辖,就是案件是由人民法院的哪一级法院审理,也就是说是基层法院还是中级人民法院还是省一级的高院,还是最高人民法院,这几种级别首先确定。怎么确定级别呢?那就是根据它的案件的大小,影响的大小以及标的额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对各个省的高院的级别管辖和本院的管辖都有规定,按照规定执行,而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院,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级法院管辖,一审合同纠纷案件都有规定,按这个规定来区分执行。除此之外,就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一个确定级别管辖。
第二,级别管辖确定以后就要确定地域管辖。所谓地域管辖,就是级别法院确定了是哪一个级别的法院来管辖以后,那么确定找哪一个地方的这一级的法院来管辖,这就叫地域管辖。根据合同纠纷,合同确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就是看被告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这两个标准来确定地域管辖的法院,就是被告是自然人的,他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是户籍地,如果是法人的,他的住所地或者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来确定地域管辖法院。还有一个确定地域管辖的法院,就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看这个合同在哪里履行的,也可以在履行地的法院进行管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