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完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如被执行人却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会被终止。以后任何时候,只要发现了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均可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事项,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委托书根据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之后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予以证明。
根据我国相关收费标准规定,涉及经济合同的,证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需按照下列标准来收取费用:
标的额五十万元及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如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部分,收取 0.25%;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部分,收取0.2%;
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部分,收取0.15%;两千万元至五千万元部分,收取0.1%;
五千万元至一亿元部分,收取0.05%;一亿元以上部分,收取 0.01%。
公证处收取。婚前协议公证要多少钱是要根据各地的具体规定以及要公证哪些财产来确定的。
(1)经济类公证:证明经济合同,按标的额0.3%-1%收取,最低200元。
(2)民事类公证:证明民事协议15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300元;证明收养关系400-800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嘱,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证明、保管遗嘱20-300元;证明清点遗产400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400-2000元;证明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中止100-400元。
(4)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80-500元,提存公证按标的额0.3%收取,最低100元。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6)证明现场监督200-5000元。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