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程序一般经历下面三个阶段
第一、取保候审的申请。
第二,取保候审的审查决定。
第三,取保候审的执行。
我们现在来说,第一个阶段,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取保候审的决定。取保候审的决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来审查决定。接到申请之后,七天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负责人审查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于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需要,可以自行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第三,取保候审的执行。无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的取保候审的,最后都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依法对取保候审人采取监督管理措施。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随传随到,不得违反杂率,不得串供,不得毁灭证据,否则就要取消取保候审的决定,收监羁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以后,不一定就不判刑,也不一定全部判缓刑。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作案的情节危害后果以及他的人身危险程度,也有可能判处实刑收监执行的。因为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法上的强制措施之一,并不代表就不会判实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