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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找谁索赔

更新时间: 2019-12-30 10:05:00
音频内容: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在确定民事赔偿主体时,首先应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划分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承运人(如出租车司机)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情形下,承运方与事故的其他方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害了乘车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两方都是民事赔偿主体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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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要找谁索赔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发生交通事故要找谁索赔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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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受工伤找谁索赔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受工伤之后,劳动者所在的单位会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工伤赔偿费用由国家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劳动局会根据受工伤劳动者的具体伤残等级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确定具体应该支付多少的赔偿金。  而单位则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受工伤劳动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以及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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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伤找谁索赔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工工地受伤找谁索赔 农民工与包工头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如果是第三人导致农民工受伤的,那么可以向包工头索赔,也可以向第三人索赔;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可以找包工头和发包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房屋漏水要找谁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漏水要找谁索赔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漏水一般需要到由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到底是谁的责任。在由进行判决。
另外商品房交付时应该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符合验收管理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发展商不出示文件或出示文件不齐全,业主可以拒绝收楼,同时应及时发函开发商,要求其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证件并且要求逾期交楼的赔偿。
房子主要问题如果是并未危及到楼体的安全性能,不算是严重的质量问题,但是可归结于质量的明显瑕疵,房子出现漏水、水电没有按照承诺兑现,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此外业主也可以自行修复,但是相关费用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承担,如果开发商拒不执行,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我家住在二层,四层漏水,把三层泡了。然后水从三层漏到我家,把我家房顶严重损坏,请问我是应该找三层索赔吗?
[律师回复] 购买的房屋漏水找谁房子漏水后,要怎么解决,该找谁赔偿,我们的维权方式有哪些首先,找楼上邻居漏水原因:
1.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
2.楼上住户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过长导致自然老化,超过质量保质期,在正常情况下的用水造成的房屋漏水;第二,找开发商漏水原因:房屋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法律规定商品房是有5年的保质期的,房屋的质保期是从房子竣工验收之日起算的)。第三,找物业公司漏水原因
1.因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而漏水需要大中修及公共改造工程才能修复的,可向物业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予以修复。
2.因《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有约定物业公司对房屋有某些修缮义务。有什么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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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找谁赔
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赔偿主体,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包括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交通事故责任者造成他人损害,或者在造成自身损害的同时对他人造成损害的,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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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民工工地受伤找谁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工工地受伤找谁索赔
农民工与包工头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如果是第三人导致农民工受伤的,那么可以向包工头索赔,也可以向第三人索赔;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可以找包工头和发包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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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高压电触伤的找谁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被高压电触伤的找谁索赔?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被高压电触伤的,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受害人是否主观知情。  如果是受害人自己明知高压电的危险性而接近高压电的。那么受害人自己要承担过错责任。  如果是因为高压电周围没有警示标语,或者电力设施产权人因为其他不合理搭建高压线等原因造成他人被高压电触伤的,需要由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相关的责任。受害人可以向电力设施产权人要求民事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来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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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找谁赔
发生交通事故找事故的主要责任方赔偿。但具体也要分情况的: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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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被高压电触伤的找谁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被高压电触伤的找谁索赔?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被高压电触伤的,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受害人是否主观知情。  如果是受害人自己明知高压电的危险性而接近高压电的。那么受害人自己要承担过错责任。  如果是因为高压电周围没有警示标语,或者电力设施产权人因为其他不合理搭建高压线等原因造成他人被高压电触伤的,需要由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相关的责任。受害人可以向电力设施产权人要求民事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来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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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邮寄水果烂了找谁索赔
[律师回复] (1)首先要搞清楚快递为何延误,如果是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者公路封道,投诉也没有用,如果是快递公司原因可以提供价值证明索赔。
(2)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水果坏了的,就不能找快递公司进行赔偿,比如说是因为自己填错地址了或者号码亦或者因为自己延迟收货导致的水果坏了,就不能找快递公司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是因为快递公司的原因导致水果损坏的话,就可以找快递公司进行赔偿,但是要提供相对的证据进行证明。
(3)如果是卖家的原因导致水果损坏的话,就可以找卖家进行赔偿,但是还是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进行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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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找谁索赔,交通事故应该索要哪些赔偿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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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旅游途中丢了东西该找谁索赔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旅游途中贵重物品丢失,找谁索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为旅游者代管的行李物品损毁、灭失,旅游者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损失是由于旅游者未听从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事先声明或者提示,未将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由其随身携带而造成的;
(二)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的;
(三)损失是由于旅游者的过错造成的;
(四)损失是由于物品的自然属性造成的。游客出行的物品可以分为随身物品及行李物品,随身物品及行李物品丢失的责任承担:
1、随身物品。主要包括: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旅行社对游客的随身物品无保管义务,若这类物品丢失,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当提示游客随身携带,不要放入行李物品中。若旅行社之前没有进行警示,则需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2、行李物品。旅行社代管游客的行李物品属于合同附随义务,附随义务的范围应当“与合同目的密切相联系”为限。最高人民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旅游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指出了适用规则:
第一、合同明确约定了旅行社对于游客的行李物品负有保管责任的,若发生行李物品丢失,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行李物品在飞机、火车、轮船上丢失或损毁的,由铁路、航空等部门依据《民用航空法》《铁路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因此,在旅途中,若物品丢失了,首先应该要证明该物品确实是在旅行社保管的范围内丢失的,若涉及贵重物品的,则还应该证明旅行社并没有尽到警示义务,导致贵重物品没有随身携带而丢失。旅途中物品丢失应该怎么办游客外出旅游时一定要自行保管好行李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若物品被盗或者丢失,要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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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找谁赔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应当包括 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事故责任者,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承担垫付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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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表哥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双腿骨折,出院后继续在家休养,表嫂手中拿着一摞单据,不知道该去找谁,不知道谁来承担这笔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找谁谁都说不知道。交通事故误工费向谁主张索赔,是当事人还是保险公司,有没有相关规定。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是有事故责任方赔偿保险公司代付,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谁来赔偿?
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是有事故责任方赔偿保险公司代付,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车损,修车期间,营运货车或者客车可以要求营运损失,私家车可以要去替代交通工具损失。不可以要求误工费,只有对人身造成损害,不能参加工作并导致误工损失的,才能要求误工费。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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