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书属于合同的一种,只要是出于自愿,双方平等条件下订立的,就是合法有效的。
男方写的保证书只要是出于自愿的,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但保证书中不能有限制一方人身自由的条款,否则该条款无效。
如果男方违反保证书中的内容,在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按保证书中的条款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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