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协理员通知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生存资格认证,领取人带身份证、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劳保站填写《认证表》,本人签名后上交村协理员,异地居住人员可网上下载《告知书》后在居住地进行认证并将《告知书》邮寄给村协理员。
2、社区(村)协理员审核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社区(村)委会公章,上报镇劳保所。
3、镇劳保所初审领取人员暂停养老金的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县农保处。
4、县农保处复审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认证的,可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逾期末通过认证的从认证结束后的次月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直至办理认证后的次月方能恢复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