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快递保价了,应当按保价价值赔偿;
2、如果没有保价的:快递公司未尽到及时安全送达快件的合同义务,存在重大过失,应当全额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快递单上的保价条款是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应对其中的免责、限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否则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撤销或认定该条款无效。同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扩展资料:以下是《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快递服务组织可不负赔偿责任:a)由于顾客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快件损失的;b)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保价快件除外);c)顾客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2、《快递业服务标准》规定,信件类快件按照服务费用的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