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正式发布《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就特困人员的认定标准、申请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根据办法,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列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各地资助标准不一样。《陇县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基本生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为6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为5500元人·年。
(二)照料护理标准一档,全护理(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370元人·月。二档,半护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222元人·月。三档,全自理(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148元人·月。(三)救助供养金发放形式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金、照料护理金全部拨付到供养服务机构(东风区域敬老院、温水中心敬老院);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金发放到特困人员个人账户、照料护理金发放到签订照料护理协议的监护人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