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禁止占用耕地(包括个人耕地和自留地)、林地作墓地的限定第十五条,在应予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乡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2、《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中单位和个人不得擅将承包经营的土地,或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用来建坟的限定。目前每个村里都有自己的“乡村公益性墓地”,这个是只能为本村村民提供安葬服务,不能进行买卖。而乡村公益性公墓是利用乡村集体土地中的非耕地,通常是在荒山上建造,如果本村乡村公益性墓地不够用,需要新建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认可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才能够拿村集体的地作为墓地使用。